第二节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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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治安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3
摘要: 解放初期,县公安局、公安队配合驻军集中剿灭盘踞在浮石区大山脑的土匪赖绍棠、张南洋部,在赤土新地一带的土匪郭华文、刘传钱部,在康遂边界的土匪萧金山部。又配合驻军、各区公安员和区中队组织武装工作组,开展剿匪,贯彻“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相结合”、“军事上清剿,政治上瓦解”的方针,实行追剿、围剿、断匪粮、挖匪根、灭匪迹等办法。
关键词: 治安管理 管理学

内容

解放初期,县公安局、公安队配合驻军集中剿灭盘踞在浮石区大山脑的土匪赖绍棠、张南洋部,在赤土新地一带的土匪郭华文、刘传钱部,在康遂边界的土匪萧金山部。又配合驻军、各区公安员和区中队组织武装工作组,开展剿匪,贯彻“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相结合”、“军事上清剿,政治上瓦解”的方针,实行追剿、围剿、断匪粮、挖匪根、灭匪迹等办法。自1950—1954年先后侦破和歼灭股匪、地下军反革命组织30起,捕获其成员735人,其中司令、大队长、支队长、中队长、地下县长、科长等骨干184人,当场击毙15人,投诚8人,自杀1人;缴获长枪203支,短枪41支,重机枪7挺,轻机枪3挺,冲锋枪5支,手榴弹8枚,子弹4000余发,电台1部,收发报机3台,炸药1包,大刀21把,其他物资一批;委任状43张,工作计划、保证书、纲领、活动地图等25件。1955年10月配合兄弟县在大余游仙大坝击毙匪首张南洋。
  二、镇压反革命 1950年全县开始土地改革。为保卫人民政权和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发动群众,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集中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中的首恶分子。从1950年11月—1953年5月,共抓获反革命分子1277人,按其罪情分别给予杀、关、管惩处。
  1955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前夕,少数反革命分子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全县逮捕反革命分子368人,缴获步枪9支,短枪3支,子弹602发,收发报机1部,反动证件115件。1957年开展整风运动,不法地、富和残余反革命分子乘机造谣破坏,反攻倒算,组织反革命团伙。全县逮捕反革命分子134人,缴获手枪1支、子弹73发,手榴弹7枚。1959年开展扫除残余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清查出反革命分子122人,缴获子弹550余发,反动证件60多件。
  1956年5月一1959年4月开展内部肃反,挖出暗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反革命分子160人,缴获长枪4支,手枪3支,子弹92发,反动证件57件。
  三、反动党团特登记为打击反革命残余势力,于1950年7月—1952年5月,对反动党团特进行清查登记。抽调25名政法干部组成8个工作组,先在唐江镇试点,尔后全面进行。经过宣传政策,查阅敌伪档案,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开展坦白自首和进行登记等几个阶段,迫使有问题的人坦白自首。全县登记反动党团特骨干分子738人,一般成员1353人,其中国民党骨干563人,一般党员676人,青年党骨干11人,一般党员184人,民社党骨干7人,一般党员8人,三青团骨干98人,一般团员379人,特务骨干59人、成员106人。四、取缔反动会道门县内的反动会道门有: 同善社于民国7年(1918年)由军界发起组织,在唐江镇“文昌宫”设坛,在凤岗、潭口、蓉江、横市、土桥、隆木、坪市等地设事务所,发展道徒799人。
  一贯道于1949年11月由坛主董洪来勾结赣洲“一贯道”点传师陈凤先、余仕佳传至横市乡土桥围设坛(化名天道),1950年由袁绍全传至唐江镇设坛(化名白杨道),先后发展道徒259人。
  乩坛又名“先天教”,于民国9年(1920年)在东坑乡茶园设坛,先后在蓉江、赤土、浮石、武功、蒙河、爱莲、坪市、隆木设坛,发展道徒428人。
  真空道于民国19年(1930年),由赣州章贡山、万安天福山、遂川登明山传至县内,分布在横市、上期、小安、禾田、坪市、隆木、东村、大坪、唐江、内潮、杏花、赤土、三塘、龙岭等地,发展道徒391人。
  大乘教于清光绪年间(1875—1905年)传来县内,先后在龙华石鼓山、唐江、内潮、潭口、凤岗等地设经堂,发展道徒45人。
  上述反动会道门,由国民党军政官吏、特务和地主豪绅操纵利用,以封建迷信迷惑群众,骗取钱物。解放后,继续讲经传道,发展道徒,利用迷信进行反革命宣传,造谣惑众,煽动群众阻挠国家法律法令的实施,以入道治病为名,大量诈取民财,残害人民等反动活动。
  县人民政府于1953年3月—4月取缔“一贯道”、“同善社”、“乱坛”、“真空道”,1958年2月取缔“大乘教”。依法逮捕道首16人,管制3人,登记各种中小道首55人,有848名道徒声明退道。
  五、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公安机关贯彻执行“群众路线与专门工作相结合”的侦察工作方针,侦破各类政治案件,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
  1960年12月到1961年6月,全县抽调76名政法干部,组织2个工作组(蓉江公社岭下大队,潭口公社马头大队)及各公社18个工作组,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配合整风整社运动,执行“狠、准、稳、细”的方针,抓获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66人。
  1962年7月,破获“赣南反共游击队”反革命组织,成员12人,逮捕案犯5人,缴获申请决心书,未复印的反动传单手稿及其他罪证一批。8月破获“中国湘粤赣区忠勇救国军军政委员会”反革命组织,成员41人,抓获主犯17人,缴获印章、通知书、动员令、申请书、成员登记表、联络公函、文件等罪证。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安干警在极困难情况下积极开展侦察破案。1968年10月破获“中华反共军政委员会”反革命组织,抓获案犯3人。1969年1月破获“反共救国军白云山中队707支队”的预谋反革命组织,抓获主犯及其反革命骨干4人。
  六、打击刑事犯罪公安机关贯彻“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察,及时破案”的方针,36年来共侦破处理各类刑事案件1875起,其中抢劫59起,盗窃1066起,诈骗53起,凶杀127起,纵火29起,强奸118起,投毒29起,其他394起。
  1951年侦破制造银洋模型和造银洋案7起,抓获罪犯27人;破获抢劫案40起,抓获罪犯73人,缴获长、短枪10支,手榴弹8枚,大刀21把,炸药1包,其他物品一批,到1953年12月,共捕获各类刑事犯1027人。
  1960—1962年,采取会战和专案侦察相结合的办法,侦破刑事案123起。1973年4月,组织78人分18个小组,以蓉江、唐江、潭口、凤岗为重点开展5月侦破战役,破获刑事案116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5734元。“文革”10年期间破获刑事案310起。1980年全县开展“打现行、挖团伙、抓流窜、追逃犯”的侦破战役3次,抓获各种刑事犯罪分子91人。
  1963—1982年,开展打击流窜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10次,收捕流窜犯170人,缴获赃款7000余元。
  1983年9月—1985年9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分2个战役、7仗进行,共收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788人,摧毁犯罪团伙37个,成员190人,破获大小案件738起,缴获凶器40件,作案工具134件,56式步枪1支,猎枪2支,子弹230发,雷管60只,炸药6公斤,其他物品等赃款赃物折款4.86万余元。
  七、查禁烟、赌、娼解放后,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禁止赌博的布告》,明令取缔娼妓院、鸦片烟馆和严禁赌博。1950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禁令,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禁毒运动,县成立禁毒办公室,以唐江、蓉江、潭口为重点,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查获吸、贩鸦片案20余起36人,缴获烟土10多市斤,吸烟工具30多件。1951年查获吸、贩鸦片烟案24起38人,查获赌案7起43人。1952年查获贩毒犯40人,贩运烟毒品23299.3两,暗开烟馆44户,吸毒者142人,依法逮捕贩毒犯9人,对一般吸毒者批评教育,责令戒绝。1954年查获暗娼10户、妓女66人;赌棍183人。打击首犯、惯犯,对赌徒进行训戒教育,对妓女组织她们从事劳动生产,妥善安置。
  1958年赌博活动抬头,县人民政府颁发《严禁赌博的通告》,查获赌博、卖淫案20起,依法惩办赌头赌棍。1983年、1985年县人民政府先后两次发布《关于禁止赌博活动的通告》,发动群众举报,查获赌案26起,打击赌犯77人,登记参赌者322人,收缴赌具、没收赌资,罚款,使赌博活动大为收敛。八、改造四类分子县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关于管制反革命暂行办法,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进行管制。贯彻“劳动改造与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政治上区别对待,经济上同工同酬和给出路”的政策,建立群众性的监督改造组织,促使四类分子改恶从善,弃旧图新,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56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有关规定,县公安局对全县9091名四类分子制定规划入社。入社后评为正式社员1631人,候补社员6843人,管制483人,监督劳动134人。1957年评为正式社员3729人,候补社员3606人,管制406人,监督劳动503人。1959年全县四类分子6393人,评为正式社员2583人,候补社员2582人,监督劳动1228人。
  1979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经评议,批准摘帽四类分子3725人,新定成份为社员14348人,对其子女的家庭成份一律定为社员。1983年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给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的通知,对全县四类分子全部摘掉帽,完成历史性的改造任务。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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