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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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118
颗粒名称: 五 劳动保护
分类号: DF474
页数: 2
摘要: 各厂、矿、所、店订有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从1980年起每年五月定为“安全月”。县劳动部门配合有关单位每年五月和冬季进行2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对特种作业工种发给使用证,特种工种工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未经专门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关键词: 劳动保护 劳动法

内容

各厂、矿、所、店订有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从1980年起每年五月定为“安全月”。县劳动部门配合有关单位每年五月和冬季进行2次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对特种作业工种发给使用证,特种工种工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未经专门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
  劳保用品根据国家规定的各工种劳保用品标准,各单位按规定标准和需要发给布制工作服、胶制工作服及雨衣、各种胶鞋、毛巾、工作手套、安全帽、工作围裙、袖套、蚊帐等,1963、1964两年全县发各种劳保用品9650件。自此以后,劳保用品均按国家规定发给。
  保健食品对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空、高温作业的人员实行保健食品制度。保健食品分长年性和季节性2种,供应标准分甲、乙、丙3等,甲等每人每月肉类3斤,食油1斤,食糖1斤;乙等肉类2斤,食油半斤,食糖1斤;丙等肉类1斤,食油半斤,食糖半斤。1980年享受甲等的318人,乙等的426人,丙等的241人,只发实物,不发现金。每年高温季节,各机关单位、企业按照规定发给职工降温费,有的发清凉饮食等实物,有的发现金。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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