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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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9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劳动
分类号: C974
页数: 6
摘要: 解放前,无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无业失业者均自谋职业。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立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广辟就业门路,安置就业。
关键词: 劳动科学 管理学

内容

解放前,无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无业失业者均自谋职业。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立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广辟就业门路,安置就业。
  招工补员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招工逐年增多。1954年招工64人,1958年起招工执行统一吸收、统一审批、统一培训、统一分配的制度,当年招工318人,1959年招工245人,1969年招工1770人。1970年大办工业大招工,当年招收新工人5133人,其中县企业招工1086人,省、地企业在县内招工4047人。
  1975年开始实行自然减员补充工作,按上级规定:凡干部职工退休、死亡,可招收其1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至1980年共办理招工补员顶替2506人,其中县内企业730人,县外企业1776人。
  1981年至1983年,根据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精神,办理招工补员顶替3957人,其中县内企业1595人,县外企业2362人。
  1984—1985年招工补员766人。
  1984年改革招工制度,由原国家“统包统配”改为“合同制”,打破用工的“铁饭碗”和“终身制”。当年试招合同制工人32人。1985年招合同制工人367人。
  县办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招工补员顶替,参照国营企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1975—1985年招工补员顶替3115人,其中县内企业2638人,县外企业477人。
  从1949年至1985年,安置在国营、县办集体单位的复退军人3317人,全为国家固定职工。
  [=此处为表格(表8-1 几个年份全民所有制单位年末职工统计)=] 单位:人注:(1)“科学与文教卫生”于1976年后分“科学研究”、“文教卫生”。
  (2)1985年职工人数中含合同制职工367人。
  [=此处为表格(表8-2 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年末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人数)=] 单位:人 [=此处为表格=] 待业安置解放初,人民政府对国民党时期的公教人员采取全部包下来的政策,对其遗留下来的大批无业、失业人员采取就业、转业、训练等办法进行安置。1953年县人民政府决定:任何公私企业、厂矿均不得自行招雇或任意解雇工人,并对城镇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当年登记失业者336人,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逐步安置就业。
  1963年根据各单位生产需要,安排季节工、临时工2528人次。
  1964年对蓉江、唐江两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有1047人,占城镇居民数的6.5%,其中动员上山下乡402人,安排做临时工320人,参加集体单位工作21人,国营企、事业招收学徒工13人,升学9人,参军21人,仍有待业者261人。对半劳动力和不能完全摆脱家务的妇女劳动力,根据城镇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组织搬运队2个,计67人,农副业生产队1个,计134人,修建队2个,计67人,排筏组1个8人,畜牧场1个,计70人,绞绳组3个9人,蚊香厂5个49人。安排179人搞个体手工业和小商贩,基本上解决了就业问题。
  1970年至1974年,调省、地和县外的季节工、临时工3205人,县内使用临时工、季节工912人。
  1979年安置待业人员356人,其中按政策留城、回城知识青年237人,社会青年50人,其他69人。
  1980年遵照“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各系统各单位大力协作,广开就业门路,发展集体经济141个,其中镇办企业30个,街道办企业75个,劳动服务公司办专业厂队15个,国营企事业单位办小集体经济21个,到1985年共安置待业人员6135人,基本做到当年的待业人员当年安置好。
  [=此处为表格(1980—1985年安置就业情况表8-3)=] 单位:人精减安置1952年根据政务院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精神,精减行政人员40人。安置在企业、事业单位的27人,升学2人,清洗6人,未安排5人。
  1954年精简行政超编人员91人,转企业11人,调地区分配工作25人,县安排49人,回家生产3人,清洗3人。1957年至1958年整编减员458人,按退职发给生活补助费。1959年精减人民公社编制人员214人,安排县级机关52人,其余安置到生产大队以加强领导。1961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的要求,精减职工2325人,其中回农业生产第一线979人,转集体单位1181人,参军9人,退职退休40人,清洗27人,其他89人。1962年县区社党政群机关精简332名干部,以加强农业第一线和财贸部门的力量。同时对精简国家职工1934人,作了妥善安置。
  根据毛泽东主席“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号召,从1968—1970年全县下放干部2103名(含省下放19名,地区下放207名),其中行政干部1132名,教师837名,医务人员62名,文艺工作者23名,国家职工49名,都带工资下放,有184人担任大队、生产队职务。劳动一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陆续收回安排工作,至1972年全部收回安排。
  知青安置 1964年开始动员和组织城镇知识青年和待业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到1966年共上山下乡知青950人。
  196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号召,广大知识青年奔赴农村,走向山区,有的到社队办林场,有的到生产队插队劳动,有的投亲靠友直接回乡参加劳动等多种形式,是年上山下乡知青833人。
  1973—1978年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计938人。
  1964—1978年全县共上山下乡知青2721人,建知青场队35个,各场队配1—2名老农带队,下乡知青较多的公社配有国家干部带队。知青在农村经过劳动锻炼,先后选送参军76人,推荐上大中专学校35人,全民、集体单位招工490人,提为国家、集体干部的3人,共604人。
  1974年起,按照政策规定陆续办理回城落户恢复吃商品粮的有521人。从1980年起除61人外,陆续将1535名知青全部收回城镇落户恢复吃商品粮,由各系统,各部门,街道分别情况,妥善安置,各得其所。
  第二节职工培训在职职工培训 1950年5月,县总工会在蓉江、唐江办职工业余夜校2所,学员500人,以识字扫盲为重点。1952—1953年县城职工夜校办速成识字班11个,学员1133人。1954年在蓉江、唐江、潭口办职工夜校3所,共42个班,学员1520人。1956年掀起向文化进军热潮,参加学习的职工居民6671人,其中扫盲学习5628人。1958—1960年各厂矿办职工业余学校23所,由单一的文化学习发展到政治、技术、文化三结合的红专学校,参加扫盲学习2625人,高小1607人,初中962人,高中97人,共5291人。1961~1965年职工业余学校办识字班13个,初小班17个,高小班15个,初中班4个,高中班1个,共1964人。1978年职工业余学校办初小、高小、初中各1个班,学员150人。1980年职工业余学校重点放在“双补文化、技术业务)上,学员562人。1981年开始有计划全员培训,参加学习的职工1152人。与此同时,县劳动人事局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培训。
  县商业职工学校,从1975—1984年办职工学习班14期,参加学习1384人。分财会、统计、物价、信息、采购、推销员,新职工培训、文化补习等。
  县供销职工学校,从1975—1985年办职工学习班11期,参加学习1436人,分会计、统计、物价、商业基础知识等。
  县粮食职工学校,从1979—1984年办职工学习班15期,参加学习362人。
  就业前职业培训解放前,从事手工业、工商业,有的自学技术,大多数是拜师学艺。这种民间的职业培训方式在个体手工业中至今仍在沿用。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对调整劳资关系和师徒关系作了规定,有些行业签订“师徒合同”,开展遵师爱徒活动。唐江镇由工会、劳动、妇联、青年等部门组成师徒合同检查委员会,经常检查督促师徒合同的执行,推广五金业吴日圣铁店模范师傅教育徒弟的经验。“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师徒关系作为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进行批判,致使各行各业不敢带徒弟。
  1978年以后,按照党的富民政策,鼓励各行各业私人带徒,使很多频于失传的传统工艺又恢复生机,特别是缝纫业在县城发展很快,1985年缝纫工已达2000余人。同时,劳动部门配合有关单位大力开办各种就业前的职业培训班。县劳动服务公司根据“先招生,后招工,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做好待业人员的培训。1981—1985年举办蚊香、缝纫、汽水、针织尼龙袜、烹调、电机修理、食品加工、会计、打字、泥工、木工等培训班36期,培训人员974人。县农机培训班从1980年至1985年办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摩托等驾驶员和修理工培训班共22期,培训人员910人。县农业技术学校,从1984年至1985年开办作物、植保、土肥、育种、园艺、畜牧兽医、水产、农经等培训班41期,培训人员1425人。
  第三节劳动管理 1953年起由劳动部门担负在职职工的调配和临时工、季节工的安排及劳动力上调的任务。
  1959年根据省委、省人委《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紧急指示》,调查蓉江、唐江、潭口3个公社有外流人口1371人。县人委决定:所有机关、厂矿、国营垦殖场等单位,一律不得录用外流人员,确因生产需要劳动力,应作出计划报县人委批准,由劳动部门统一调配。1964年按上级规定:在县内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通讯员、勤杂员、炊事员、营业员、服务员均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和调配,外省调进调出和本省各县调进调出,须上报省、地劳动部门批准。
  各企业注重启发职工的思想觉悟,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辅以生产(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主要有考勤、请假、岗位责任、产品质量检验、领发料、交接班、产品、半成品交接、设备保养、安全生产等制度,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遵守劳动纪律好的职工给予表扬,对不执行劳动纪律的职工,主要是批评教育,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违犯国家政策、法令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工作的处分。从1973—1985年职工受各种处分的185人,其中开除工作的40人。
  第四节劳动服务公司 1979年9月成立南康县劳动服务公司,在蓉江、唐江、潭口3镇建立劳动服务站,负责办理城镇待业人员的劳动就业工作,为社会调节劳动力,介绍就业,输送临时工,组织生产、服务,进行职业培训等项任务。
  1980—1985年,本着“投资少,容易办,安人多,见效快”的原则,先后举办建筑、建材、贸易批发、贸易服务、水泥制品、汽车维修、果酱、园艺等9个工、商、农企业和服务业,有职工508人。这些企业、服务业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原则,加强管理,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6年企业产值(经营)总额达851.94万元,实现利润42.27万元,上交国家税金30.27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8-4 1980—1985年南康县劳动服务公司企业经营情况)=]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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