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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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7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摘要: 1958年,各公社、(镇)创办敬老院53所,收养老人1312名。鳏、寡、孤、独、老人入院后,其粮油、生活费用,由入院前所在生产大队按“五保护”(即保吃、住、穿、衣、葬)标准供给。1963年后,由生产队供给,办院经费由公社、镇和县民政局补助。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1958年,各公社、(镇)创办敬老院53所,收养老人1312名。鳏、寡、孤、独、老人入院后,其粮油、生活费用,由入院前所在生产大队按“五保护”(即保吃、住、穿、衣、葬)标准供给。1963年后,由生产队供给,办院经费由公社、镇和县民政局补助。县民政局每年给住院老人衣、被、帐、医和修建房屋等经费补助。各敬老院根据老人的健康情况,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如养猪、养鸡、种菜等,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各公社镇派素质好的人员到敬老院担任领导和服务工作。逢年过节,县、公社镇民政部门,组织慰问老人。1984年,赣州地区对敬老院进行检查评比,龙华、隆木两所敬老院获得二等奖。1985年底,全县有敬老院27所,在院老人442人,县民政局拨给生活补助费68787元。
  龙回是土地革命时期南康苏区的中心。解放后,于1958年,在龙回圩农贸市场东端,创办光荣敬老院一所,收养土地革命时期暴动队员、苏区老干部、烈、军属、复、退伤残军人等享受优抚待遇的老人,及部分社会“五保户”老人。光荣院建有宿舍、食堂、厕所、水井、花圃等。老人们根据自己的健康情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如种菜、养猪、采摘茶叶、在街上办茶水店、单车停放棚等,增加收入,补助办院经费。1983年,县民政局赠给电视机一台。1985年,江西省民政厅,赠给彩色电视机一台。1984年,在赣州地区光荣敬老院评比活动中,荣获一等奖。1985年,光荣院有工作人员3人,收养老人24名。
  第二节福利院 1984年,蓉江镇敬老院转办为县社会福利院,隶属县民政局,院址在县城西内街,有工作人员4人,收养老人35名。老人生活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由县民政局拨给,院内建有二层楼房宿舍一栋和食堂、仓库等18间,建有花圃、喷水池、假山等。福利院根据老人健康情况和本人自愿,组织老人从事保姆、扎制花圈、办副食品商店。
  第三节福利厂 1978年,蓉江镇革命委员会创办蓉江福利厂(纸箱厂),厂址在县城西内街省元坊巷内,属镇办福利企业。县民政局补助建厂经费32.9万元。有职工59人(其中残疾者37人)。生产设备有瓦楞机、上胶机、分纸机、打角机、装钉机等各一台。有生产车间、仓库、宿舍、办公室、食堂等。1985年,有职工62人(其中残疾者31人)。全年生产纸箱(赣南卷烟厂烟箱)25万只,水泥纸袋4.7万只,总产值34.3万元,上交利润7000元。
  第四节康复村 1958年9月,在麻双公社盘坳昌平村,兴建南康县麻风病康复村,收容全县麻风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康复村由县民政局、卫生局共同管理,民政局负责生产、生活经费补助,卫生局负责医药治疗。康复村有耕地265.57亩,山林草山4500亩,住房100间,耕牛、农具齐全。根据病人性别、病情、体力情况,除“五保”人员外,其余有劳动能力者,分别参加农业生产队、造林护林队、泥木工组、辗米厂、榨油厂、养猪场、供应店等,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1978年,购置手扶拖拉机一台,小型电影放影机一部,1985年,安装小型电视差转台一座。
  1958—1985年,康复村共收容麻风病患者952人(次),冶愈出村759人。民政局共拨给病人生活补助费59.17万元,修建房屋补助费10万元,发给病人衣、被461件(床)。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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