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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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6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3
摘要: 水灾救济1961年6月8日至13日,龙华、唐江、平田、凤岗、三江等11个公社(镇),142个生产大队,遭受近百年最大水灾。水灾发生后,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抽调机关干部79人,组成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发动干部群众,生产自救,战胜灾害,对受伤遇难群众,进行医疗,处理善后事项。这次救灾共发救灾款5万元,对受灾群众发救济粮(谷)每人每月30斤。
关键词: 社会福利 社会救济

内容

水灾救济1961年6月8日至13日,龙华、唐江、平田、凤岗、三江等11个公社(镇),142个生产大队,遭受近百年最大水灾。水灾发生后,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抽调机关干部79人,组成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发动干部群众,生产自救,战胜灾害,对受伤遇难群众,进行医疗,处理善后事项。这次救灾共发救灾款5万元,对受灾群众发救济粮(谷)每人每月30斤。
  1976年8月10日,隆木、坪市、大坪、横市、麻双、沙溪6个公社,洪水暴发成灾,县委、县人委领导深入灾区,组织干部群众,抗灾抢种,恢复生产,并从非灾区调拨大批秧苗和生活资料,支援灾区,同时发救济款8万元,救济棉被324床,布票2万尺。
  1950—1985年,全县发生较大的洪水灾害332次,共发放救济款176.08万元,大米18.14万斤,棉被724床,被单400床,棉衣743件;发放农贷谷86万斤,供应木材指标1818立方米,农药化肥60吨。
  风雹灾救济1964—1985年,全县发生较大的风、雹灾害16次,县境中部龙华、唐江镇、平田、凤岗一线发生7次。1964年4月1日下午,浮石、西华、蓉江镇、东山、龙岭、王村、潭口、东坑、朱坊、唐南、东谷、三江、凤岗等13个公社(镇),131个生产大队,遭受严重风、雹灾害,折算损失约48万元,县委、县人委对因灾死难家属进行慰问,发救济款5000元,大米1000斤。1984年,4月3日、5月14日、7月30日、31日,在县境中、南、西部地区,连续发生4次较大的风、雹灾害,县民政部门对受灾地区共发救灾款10087元。
  火灾救济历年对遭受火灾损失严重的群众,县民政部门都给予救济。1980—1985年,共发火灾救济款1.8万元,救济物资有衣、被、粮等。
  第二节社会救济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对老、弱、病、残、孤儿、部分精减、退职老职工,采取临时和定期定量两种办法进行救济。 [=此处为表格(表7-2 1949-1985年全县发放临时救济款情况)=] 注:另外,1960年还补助治“四病”43000元,补助90个集体食堂50000元;1961年补助161个集体食堂6万元,治“四病”(1084人)25336元;1962年补助口粮24886斤,治“四病”补助5000元。
  [=此处为表格(表7-3 1957—1985年全县定期定量救济情况)=] 注:缺1958、1968、1969、1976、1977年资料。 [=此处为表格(表7-4 1964-1985年全县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情况)=]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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