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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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机构
分类号: D6
页数: 2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康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于1955年2月25日成立。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开展工作。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县内的政治、经济、文教、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通过提建议和批评进行民主监督。
关键词: 组织机构 政协

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康县委员会(简称县政协),于1955年2月25日成立。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开展工作。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县内的政治、经济、文教、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通过提建议和批评进行民主监督。
  县政协委员由中共南康县委提名,经民主协商产生。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县政协设常务委员会为常设机构,由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由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日常工作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
  县政协常委会设秘书处(1984年7月改称办公室)和学习、提案、文史资料3个委员会。按界别成立社会、工商、文化广播、教育、医药卫生、教科、港澳台侨等工作组,在唐江、潭口、横市、太窝、龙回等地设综合工作组。1985年7月,全县乡镇设政协联络小组30个。
  每届政协委员会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一至五届配6名,六届配9名,七届配15名。
  [=此处为表格(表6-8 县政协历届委员情况)=]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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