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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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3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区、乡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
页数: 1
摘要: 1949年8月解放初,区、乡政权设置沿用旧制,年底废除保甲,建立村政权,称村人民政府。全县设6区、1镇、39乡。区人民政府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区人民政府设区长、文书、民政助理、文教助理、生产助理、工商助理、公安助理各1人,财粮助理3人,炊事员1人,武装通讯员1个班。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人民政府

内容

1949年8月解放初,区、乡政权设置沿用旧制,年底废除保甲,建立村政权,称村人民政府。全县设6区、1镇、39乡。区人民政府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区人民政府设区长、文书、民政助理、文教助理、生产助理、工商助理、公安助理各1人,财粮助理3人,炊事员1人,武装通讯员1个班。
  1950年,实行土地改革运动,全县设9区、1镇、108乡。各区、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25人。乡人民政府干部不脱离生产,无固定工资,由国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1952年,土改复查,调整区、乡设置,全县设13个区、1镇、196乡街。区、镇人民政府设区、镇长1人,副区、镇长1人,民政、财粮、生产、文教、卫生干事各1人,公安干事大区、镇2人,小区、镇1人,文书干事、会计干事和事务员工人,勤杂人员3人,预备员额1—2人。
  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全县设11区、1镇(唐江镇)、129个乡(街),共有乡、镇干部435人。从1956年3月起,乡、镇干部实行工资制,乡、镇党支部书记每月21元,乡、镇长每月20元,乡、镇文书每月17.5元。
  1958年,撤区并乡,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行政体制。全县建立18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成立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公社管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内设:办公室、工交、财政经济、农林水电、副业生产、治保武装、民政优抚、文教卫生、技术研究、调处9个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5—7人。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若干人,全县共有公社干部543人。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县有9区3镇人民政府,54个人民公社管委会。
  1962年,设9区3镇人民政府,49个人民公社管委会,管委会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内设办公室、民政福利、生产建设、财贸粮食、文教卫生、治保调处、人民武装和人民监察等委员会。
  1965年,撤区并社,49个人民公社并为25个人民公社和3个镇人民委员会。25个人民公社有行政干部467人,3个镇有工作人员30人。
  1968年,扩社并队,全县设16个公社、2镇,公社管理委员会、镇人委会改称革命委员会。
  1984年,取消人民公社,全县恢复27乡和3镇人民政府。1985年各乡、镇人民政府设办公室、民政、财政、计划统计、计划生育、乡镇建设、工交、财贸、农林水、文教卫生、会计、出纳、武装等工作部门。全县有乡、镇行政人员335人,其中有乡、镇长30人,副乡、镇长80人,各种行政人员163人,专业技术人员62人。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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