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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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
页数: 9
摘要: 1949年8月14日,南康获得解放。16日,南康县人民政府成立。1955年2月改称南康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因“文化大革命”,成立南康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1967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被停止行使职权,由南康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临时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人民政府

内容

1949年8月14日,南康获得解放。16日,南康县人民政府成立。1955年2月改称南康县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因“文化大革命”,成立南康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1967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被停止行使职权,由南康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临时行使县委、县人委职权。1967年9月,成立南康县临时领导小组,取代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1968年3月27日,经省革委会批准,成立南康县革命委员会,县临时领导小组消失。1980年12月5日,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复称南康县人民政府。
   南康县人民政府内设工作部门,36年来,时设时撤,时分时合,变化较大。现选几个年份列表如下: [=此处为表格(表6-5 县人民政府(县人委、县革委)几个年份内设工作部门)=]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1949-1985年历任县长、副县长(革委会主任、付主任)名录 表6-6)=]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二、侨务 外事 (一)侨务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山乡窑边村廖桂合,龙岭乡黎辉光、黎元红、黎传涵、黎传圣等人,以契约华工被贩运到南洋做工。以后陆续有人到南洋等地谋生,多从事手工业。1949年解放前夕,去台湾、香港再辗转出国的人甚多。
   1980年以前,侨务工作先后由县民政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1981年,成立县侨务办公室,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侨务办公室主任,设专职秘书1人。1981年3月,召开全县第一次侨务工作和归侨、侨眷代表会议,成立南康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侨联与侨办合署办公,设专职侨联副主席和侨办秘书各1人,同年各公社、镇成立侨联小组。
   1985年,全县有侨务工作对象550户2901人,其中:华侨79户360人、外籍华人11户31人,分别旅居日本、新加坡、加拿大、智利、柬埔寨、美国、挪威、越南、尼日利亚、澳大利亚、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英国、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港澳同胞143户647人;归国华侨6户40人;外籍华人眷属11户78人;华侨眷属101户617人;港澳同胞眷属199户1128人。
   1981——1985年,全县先后召开过五次侨务工作会议,一次春节茶话会,对归侨、侨属宣传党的侨务政策,号召侨民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为祖国繁荣昌盛做出新贡献。
   1978年后,在改革开放政策感召下,回国探亲、观光、旅游的华侨、港澳同胞日益增多,1979——1985年底,县侨办、侨联共接待华侨、港澳同胞回乡探亲人员59批114人次。侨胞和港澳同胞通过参观访问,对家乡倍加关心、热爱。凤岗乡路塘村旅居香港的陈亨湖先生,从1978年起,先后捐款9.95万元,支援家乡兴修水利、办辗米厂、医疗站等。龙岭乡樟桥村旅居澳门的黄平言先生,捐款2.3万元,支援家乡办学、办果林场等。
   1982年起,县侨办、侨联组织侨属集资17500元,兴办县侨联企业公司,并在潭口、唐江、蓉江三镇开设侨联企业分公司,安排40名侨属就业。
   (二)外事 1953年,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人民军代表团一行数人,抵县访问。
   1957年,越南民主共和国公路考察团一行3人,抵县考察访问,在县城参观访问南康中学,并向全校师生发表访问讲话。中共南康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在县公安局门口球场,召开群众欢迎大会。
   1958年春,苏联援华人员5人来康进行矿藏资源勘查,在康7天。
   1962年7月,柬埔塞归国华侨高国梁回原籍龙回乡探亲。
   1973年5月,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严重池,出国援助塞内加尔,任农业技术小组副组长,1975年6月回国。
   1973年,平田公社平田生产大队,大队长刘事堤和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工人陈衍景,随援助塞内加尔农业技术小组出国工作,两人均任领班技工。刘事堤1974年10月回国,陈衍景1980年元月回国。
   1975年7月,大坪公社党委书记李太顺和龙华公社崇文大队第18生产队队长洪应昶,随援助冈比亚共和国农业技术小组出国工作。洪应昶任领班技工,1977年回国。李太顺任技术小组组长,1980年元月回国。
   三、信访工作 解放后,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秘书室负责。1953年1月,中共南康县委发出《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通知》。3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人民接待室,与秘书室合署办公。4月,县人民政府制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由县长直接领导,秘书具体负责人民来访接待工作。1956年9月,县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局室,由秘书或工作水平较高的同志负责信访工作。各区、乡由一名副区长、副乡长主管信访工作,由文书具体办理信访工作的有关事项。
   1961年,人民接待室改称人民问事处。1961年7月,成立县委、县人委人民接待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统一处理县委、县人委的信访工作。1968年,县革委办事组设人民接待室。1981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信访办公室,1982年改称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人民来信来访,在各个时期有不同的内容。解放初期,来信来访,是以反映揭发地主恶霸、暗藏反革命分子、土匪等罪恶活动的为多数。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人民来信来访急剧上升,到年底,县人民接待室共收到人民来信1872件,接待来访1031人次。信访内容以要求救济、就业、调动工作的比重较大。1957年,开展全民整风“反右”运动,多数来信来访,是以询问党的政策,申诉对处分不服,要求改变处分的多,全年收到申诉信713件,占当年信访总数22.18%。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收到人民来信193件,接待来访74人次。1960年,人民来信来访121人次,反映因粮食少饿死人的有47件,占全年信访总数38.8%。
   1964年,全县开展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当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大幅度上升,达5590件。信访内容,多是询问党的政策,对处分不服,要求复查案件,改变阶级成份等。
   1978年以后,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的政策,来信来访上升。1979年全县受理人民来信3052件,接等来访1647人次,共4699件。信访内容多是要求平反冤假错案,归还被查抄物资,下放居民、知青要求回城镇等。为处理好信访案件,全县组织115人,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清查出冤假错案732件,(其中:公安系统254件,法院73件,统战系统365件,教育系统40件),进行平反纠正,全县发平反冤假错案补助款和查抄物资退赔款12.2万元。
   1982年以后,由于政策落实,群众来信来访逐年减少,内容转向批评建议、揭发坏人坏事的多。
   [=此处为表格(表6-7 1953-1985年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统计)=] 四、地名工作 1980年,成立县地名办公室,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981年春,抽调乡、镇干部40多人,进行全县地名普查。1982年,对全县地名的音、形、义,进行标准化处理,对历史地名进行调查考证,重点地名撰写了释文,建立地名卡片。同时,对重名公社、大队、及其他不标准地名进行了命名、更名工作。1983年,开始地名资料的整理和县地名志的编纂工作。1984年4月,编辑出版近60万字的《南康县地名志》和《南康县地图集》。然后,对所有地名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建立了地名档案。1985年,县人民政府制订《南康县地名管理规定》,加强了地名管理工作。同时,县地名办公室,组织编写南康地名词目释文,为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提供资料。
   第三节 区、乡人民政府 1949年8月解放初,区、乡政权设置沿用旧制,年底废除保甲,建立村政权,称村人民政府。全县设6区、1镇、39乡。区人民政府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区人民政府设区长、文书、民政助理、文教助理、生产助理、工商助理、公安助理各1人,财粮助理3人,炊事员1人,武装通讯员1个班。
   1950年,实行土地改革运动,全县设9区、1镇、108乡。各区、镇人民政府编制人数25人。乡人民政府干部不脱离生产,无固定工资,由国家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1952年,土改复查,调整区、乡设置,全县设13个区、1镇、196乡街。区、镇人民政府设区、镇长1人,副区、镇长1人,民政、财粮、生产、文教、卫生干事各1人,公安干事大区、镇2人,小区、镇1人,文书干事、会计干事和事务员工人,勤杂人员3人,预备员额1—2人。
   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全县设11区、1镇(唐江镇)、129个乡(街),共有乡、镇干部435人。从1956年3月起,乡、镇干部实行工资制,乡、镇党支部书记每月21元,乡、镇长每月20元,乡、镇文书每月17.5元。
   1958年,撤区并乡,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行政体制。全县建立18个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成立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公社管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内设:办公室、工交、财政经济、农林水电、副业生产、治保武装、民政优抚、文教卫生、技术研究、调处9个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5—7人。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若干人,全县共有公社干部543人。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县有9区3镇人民政府,54个人民公社管委会。
   1962年,设9区3镇人民政府,49个人民公社管委会,管委会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内设办公室、民政福利、生产建设、财贸粮食、文教卫生、治保调处、人民武装和人民监察等委员会。
   1965年,撤区并社,49个人民公社并为25个人民公社和3个镇人民委员会。25个人民公社有行政干部467人,3个镇有工作人员30人。
   1968年,扩社并队,全县设16个公社、2镇,公社管理委员会、镇人委会改称革命委员会。
   1984年,取消人民公社,全县恢复27乡和3镇人民政府。1985年各乡、镇人民政府设办公室、民政、财政、计划统计、计划生育、乡镇建设、工交、财贸、农林水、文教卫生、会计、出纳、武装等工作部门。全县有乡、镇行政人员335人,其中有乡、镇长30人,副乡、镇长80人,各种行政人员163人,专业技术人员62人。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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