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南康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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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0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南康县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0
页数: 3
摘要: 县人民代表大会为县最高权力机关。从1954年6月至1985年12月,召开10届25次会议。每次会议,县政协委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列席会议。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内容

县人民代表大会为县最高权力机关。从1954年6月至1985年12月,召开10届25次会议。每次会议,县政协委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列席会议。
  一、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6月——1956年11月,代表320人,召开5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4年6月24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会期8天。审议县人民政府五年来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县长和2名副县长,24名政府委员。选举出席江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名。
  第二次会议 1954年10月3至5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提案处理报告。作出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关于解放台湾的号召;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 1955年2月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生产备荒,节约粮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踊跃认购1955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行新人民币、收回现行币的命令;坚决支援解放台湾,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等决议。会议选出县长、2名副县长、18名委员组成县人民委员会。自此,县人民政府称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选举人民法院院长。
  第四次会议 1955年11月18至22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和县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情况和1954年财政决算及195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
  第五次会议 1956年6月15至18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和县法院工作报告;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勤俭办社的命令。
  二、第二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6年11月——1958年4月,代表300人,召开3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6年11月21至24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传达江西省一届五次人大会议精神。审议县人委三年来施政工作报告;县财政预、决算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基层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和征兵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委县长、4名副县长、31名委员。选举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 1957年2月20至22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关于积极行动起来,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57年农业生产计划而奋斗》的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57年12月8至11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两大(生产、整风)高潮,争取两大丰收的报告;1956年财政决算、195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因原县长工作变动,会议补选县长。
  三、第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4月——1961年2月,代表326人,召开4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8年4月29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会期4天。审议县人委施政工作报告、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1957年财政决算、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委县长、3名副县长、31名委员。选举法院院长和7名省第二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59年2月28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会期5天。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制订南康县人民公社联社试行章程,选举联社主任、3名副主任、31名委员。
  第三次会议 1959年7月28至31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听取关于充分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突击完成章惠渠水利关键工程的报告;审查人民公社夏收分配方案;选举法院院长。
  第四次会议 1960年8月15至18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增选1名副县长。
  四、第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61年3月——1963年9月,代表324人,召开2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61年3月11至14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1960年财政决算、1961年财政预算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委县长、4名副县长、31名委员。
  第二次会议 1962年11月27至30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1961年财政决算、1962年财政预算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五、第五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9月——1965年12月,代表351人。召开3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63年9月3至6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1962年财政决算、1963年财政预算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委县长、3名副县长、29名委员。选举法院院长和8名省三届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 1964年11月17至20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和1963年财政决算、1964年财政预算报告。增选1名副县长。
  第三次会议 1965年7月5至8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报告,1964年财政决算、1965年财政预算报告。
  六、第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65年12月——1968年2月,代表350人。因“文化大革命”,本届只召开过1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65年12月26至29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委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委县长、4名副县长、29名委员。
  七、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68年3月27日——1977年12月,“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停止活动。1968年3月27日在县体育场召开南康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经省革委会批准,县革委会由主任、5名副主任、17名常委、99名委员组成。此次大会,按届数顺序列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八、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77年12月——1980年12月,代表649人。召开1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77年12月26至28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革委会工作报告;选举县革委主任、6名副主任、41名委员。任命县法院院长。
  九、第九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1980年12月——1984年7月,代表448人。召开三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80年12月5至8日在县商业局礼堂召开。审议县革委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安排意见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首次选举成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18名。会议决定撤消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3名,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2年1月11至14日在县商业局礼堂召开。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和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贯彻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决议》的决定;增选2名副县长和1名县人大常务委员。因原法院院长退休,补选法院院长。
  第三次会议 1983年3月21至24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安排意见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宪法的决定。选举15名省六届人大代表。
  十、第十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53人。1984年7月至1985年12月召开2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84年7月1至4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安排意见和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5名副主任、17名常务委员。选举县长、5名副县长。选举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5年4月16至18日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计划安排报告;1984年财政决算、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增选1名副县长。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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