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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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980
颗粒名称: (二)主要活动
分类号: D4
页数: 4
摘要: 各级妇联组织,在共产党领导下,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在各条战线上,发挥“半边天”作用。
关键词: 妇女运动 妇女组织

内容

各级妇联组织,在共产党领导下,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在各条战线上,发挥“半边天”作用。
  宣传贯彻《婚姻法》 195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后,妇联配合各级党委,宣传贯彻《婚姻法》。1952年,成立南康县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年冬,在东山乡进行贯彻婚姻法的试点工作。1953年3月,全县开展贯彻婚姻法宣传月活动。全县妇女通过学习贯彻婚姻法,积极行动起来,反对封建婚姻,建立和睦民主的家庭。这时期,全县自由恋爱结婚的有6442对,自愿离婚的有2161对,经法院判离的1097对,寡妇改嫁的42人,童养媳回娘家的464人。1978年,各级妇联组织配合党组织,在全县开展移风易俗、婚事新办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县有42个男青年自愿到女家结婚落户。当年国庆节,县委、县革委会还在县城体育场,为23对男到女家结婚落户的新婚夫妇举行集体婚礼。1980年,新婚姻法公布后,县妇联向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发出关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婚姻法的通知。10月,全县开展贯彻新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活动中,对干涉婚姻自由,歧视、虐待、残害妇女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参加剿匪、反霸、土改等反封建斗争 1950年3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区妇联、乡妇代会相继建立。这一时期各级妇女组织贯彻男妇一起发动的方针,发动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剿匪、反霸、土改等各种反封建斗争。全县参加反霸的妇女39516人,参加没收地主财产的41572人,参加诉苦会的3199人,参加查丈田亩的239人。
  抗美援朝 1950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各级妇女组织发动各界妇女,积极投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控诉美帝罪行,参加爱国生产竞赛,动员青年参军,拥军优属。全县从县、区、乡妇女干部到妇女群众,都订立了爱国公约,积极为“南康号”飞机献二亿元(旧人民币),全县7个区的统计,妇女捐献慰劳中朝部队军鞋5346双,毛巾1540条,慰问袋365个,肥皂715块,日记本493本等,还有母送子参军36人,妻送郎入伍57人。
  走合作化道路土改复查后,妇女都要求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1952年,全县有11873名妇女参加互助组,妇女当组长的10人,当副组长的30人。镜坝乡邬石珠带头组织全县第一个生产互助组,成为全县农业互助合作的模范。1955年,全县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321个,有女社长54人,副社长303人,女社委5640人。1956年,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县218个高级社,有女社长15人,副社长216人,社委671人,女社员代表1340人,女农技员183人。
  参政议政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妇女干部茁壮成长。1951年至1953年除各级妇联干部60人外,有县委组织部女副部长1人,政府副科长2人,机关女干部7人。1956年,有女省人民代表1人,女县人民代表61人,女副局长2人,女乡长1人,副乡长61人,乡人民委员190人,女街长9人,乡人民代表587人。全县218个高级社,有女社长15人、副社长216人。公私合营女经理10人,副经理2人。全县手工业合作社72个,有女社主任2人,副主任5人,会计8人,女理事38人。1958年,人民公社化,全县有女社长7人,副社长15人,管委委员188人。女生产大队长13人,副大队长260人,女乡人民代表580人,乡人民委员142人,县人民代表71人,县人民委员5人。1964年,有女县人民委员4人,公社女党委副书记、正、副女社(镇)长15人。生产大队党支部女书记、大队长23人。1985年,有女县人大副主任1人,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副乡长、副局长等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18人。女乡人民代表538人,县人民代表91人。
  参加生产广大妇女在工业、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1957年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以增产节约为中心的三比(比出勤、比学技术、比托幼组织安排家务)竞赛活动,全县有44435人参加,取得了显著成绩。1961年4月至6月的大洪灾中,全县有12411名妇女参加抗洪抢险,在搞好集体生产的同时,妇女积极搞好家庭副业,重点发展生猪生产。1957年,全县养猪积极分子大会上,积极分子350人中,有妇女336人。为了改变生产条件,全县妇女积极参加农田基本建设,1959年,全县参加水利建设的87345人中,有妇女48246人,占60%。在章惠渠水利工地上劳动的妇女6199人,占总劳力的58%。1979年,全县妇女改造低产田7905.5亩,搞妇女试验田2371.37亩,造“三八”林30803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妇女积极参加经济体制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放开手脚,勤劳致富。在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养殖行家,种植能手和经营乡镇企业的女能人。1985年,全县有以妇女为主的重点户专业户3528户,占两户总数31.2%。在城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第三产业,大办为民服务的服务业、加工业。1985年仅唐江从事饮食服务摆摊设点的就有195户,585人。蓉江镇妇女大力发展成衣加工,全镇从事成衣加工的妇女400余人,摆摊设点279个,成衣销售省内外。
  开展“双争”活动 1978年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集体)和“五好”家庭活动。1979年,受全国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手”2人,受省表彰的“三八红旗手”20人,“三八红旗集体”2个;受县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170个,“三八红旗手”138人。1983年,受全国表彰的“三八红旗手”3人,“五好”家庭4户;受省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2个,“三八红旗手”10人,“五好”家庭6户;受地区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4个,“三八红旗手”27人;“五好”家庭12户;受县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46个,“三八红旗手”119人,“五好”家庭90户。1985年,受县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43个,“三八红旗手”107人,“五好”家庭90户,文明家庭31户。
  搞好托幼工作为了解决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后顾之忧,1952年在石滩乡(今三益乡)办起了全县第一个托幼组。1954年夏收夏种,办农忙托儿组17个,农忙托儿所9个,受托幼儿93人。1956年,在全县举办16个托儿所,307个托儿组,受托儿童2441人。1958年,全县办保育院79个,幼儿园226所,托儿所1671个,受托儿童29369人。1960年,有农村托儿所1668个,受托儿童5759人,有保育员1997人,幼儿园258个,入托儿童4514人,有教养员285人。1979年10月统计,全县有幼儿园84所,入园儿童4010人,托儿所4所,入托儿童37人。到1985年底,全县有托幼组织243所,入托儿童9240人,其中学前班96个。公办幼儿园1所,单位办6所,城镇民办14所,农村民办219所。城镇入园儿童1310人,占应入园儿童的77.5%,农村入园儿童2930人,占应入园儿童的27.2%。1985年,县妇联举办三期幼师培训班,培训幼师161人。1982年至1985年,县财政拨民办托幼事业费36100元,各乡镇拨款兴办托幼事业经费20787元,村街道拨款20787元,社会各界自愿捐款22870.93元,兴办托幼事业。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983年11月,在全县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使妇女群众进一步懂得了法律赋于自己的权益,起来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在活动月中,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75件,已处理75件。1983年,全县组织为“五保”老人送温暖小组89个,为“五保”老人送鞋822双,自愿捐款3045.73元,做好事25件,受益老人5000多。1984年6月,县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小组,聘请律师2人,为县妇联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工作,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全县各级妇联接待来信来访211件,处理198件。1985年,县妇联举办专职妇女干部法律常识学习班,各乡镇妇联举办基层妇女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县妇联和乡镇妇联建立法律咨询日,来信来访登记簿,调查处理本。县妇联法律顾问小组接待妇女来信来访62件(次),处理59件。
  [=此处为表格(表5-1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概况)=]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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