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南康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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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94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南康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
页数: 3
摘要: 南康于民国元年(1912年),始有国民党组织,参加者多为官吏士绅。3年,国民党被取消。6年,恢复国民党,改名群志社。后因军阀混战,政局混乱,自行解体。
关键词: 地方组织 会议文献

内容

南康于民国元年(1912年),始有国民党组织,参加者多为官吏士绅。3年,国民党被取消。6年,恢复国民党,改名群志社。后因军阀混战,政局混乱,自行解体。
  民国14年(1925)3月,在县城南门武营里(今县房产公司处),秘密组织国民党南康区分部,有党员30余人,后被知县张谦察觉,严缉,遂自行解体。
  一、县党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的民国15年(1926),国民革命军北伐攻克南康县城。共产党员陈赞贤、朱由铿遵照中共“三大”会议精神,以国民党员的身份,公开组织“中国国民党南康县党部筹备处”,内设秘书处和组织、农民、工人、商民4部。全县划分城厢、唐江、潭口、贤女埠、朱坊埠、横市等6个党务区,共辖区分部85个,有党员1200余人。8月,正式成立南康县党部,朱由铿任常务委员,主持县党部工作。朱明亮、朱仁荣、魏绍汤等共产党员分别担任县党部组织部、农民部、工人部、商民部工作。民国16年,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右派纂夺县党部领导权。后因南昌“八一”起义,国民党政局剧变,县党部奉令停办。
  [=此处为表格(表4-4 国民党县党部负责人更迭情况)=]民国17年恢复党务,设南康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内设秘书处和组织、训练、宣传3部,暨民众运动委员会。民国19年,正式恢复县党部。20年,县党部奉命与县政府合并,成立南康县党政委员会。21年,恢复县党部,内设执行、监察两个委员会。22年9月,县党部执行委员会,奉命缩小组织,改设干事制。27年,县党部执行委员会改设书记长制。36年11月,县党部与三民主义青年团南康分团部合并,成立南康县党团统一委员会。郭华文任书记长,原三青团书记徐舜颜任副书记长,江西省政府社会处处长薛秋泉兼任指导员。38年8月,南康解放后,国民党县党部解体。
  二、区党部区分部国民党区分部的组织,采取秘密方式对外不公开。每一区分部至少须有党员5人,党员超过20人时,分为两个区分部。一地区或单位党员不满5人时,与邻近地区或单位合并成立一个区分部。一单位或地区党员超过20人时,成立区党部。民国17年(1928年)办理党员登记后,全县划分6个党务区,设有区党部5个,区分部41个(含直属区分部1个)。第一区党部设城厢,辖12个区分部;第二区党部设潭口,辖8个区分部;第三区党部设唐江,辖8个区分部;第四区党部设贤女埠,辖6个区分部;第五区党部设朱坊埠,辖6个区分部;第六区为县直属区分部设横石井(今横市),因党员人数不足,未成立区党部。
  [=此处为表格(表4-5 国民党县党部几个年份基层组织)=] 第二节党务一、清党民国15年(1926年),国民党南康县党部成立初,由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领导。16年,蒋介石破坏国共合作,大举清党。6月,清党军入赣,组织“南康县清党委员会”。赣南特别委员会派员来康,改组县党部,大肆清除、屠杀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
  二、党员登记民国17年(1928)10月,办理党员登记。唐江、横市、潭口设立登记处,登记党员967人。
  民国21年4月,成立南康县党务整理委员会,重新进行党员登记,登记党员305人。
  民国35年,进行党员总清查,登有党员1295人,其中女78人。
  民国36年,进行党团员登记,共有党团员5000余人。
  民国37年5月,党团员申请登记,经审查合格者1468人。不合格者9人。
  三、党员征收(发展) 县党部规定农村征收党员,要求农工分子占50%,妇女占20%,学校校长、教员、公正士绅、合作社社员、乡(镇)保甲长、优秀青年占30%,但实际入党者,多为官吏士绅和乡、保长,农工分子入党者甚少。
  国民党征收党员的方法:一是强令入党。民国31年(1942年),江西省教育厅第1937号训令规定各学校教职员均应限期办理入党入团手续。7月,南康县政府下文各地,规定无党籍教员,均应于10月以前办理入党入团手续。二是上级分配指标,民国29年,省党部分配县党部应征收党员1650名,34年应征收党员1127名,35年应征收党员564名,当年实际只征收新党员354名。
  [=此处为表格(表4-6 几个年份国民党员)=] 四、代表大会第一次全县代表大会,民国16年(1927年)召开,大会改选县党部执行委员会。
  第二次县代表大会,民国18年8月召开,大会分别选举执、监委员。
  第三次县代表大会,民国20年7月召开,重行改选执、监委员。
  第四次县代表大会,民国31年8月召开,分别选举执、监委员。
  第五次县代表大会,民国32年11月15日至17日召开,大会分别选举执、监委员会。
  第六次县代表大会,民国35年10月召开。大会选举执、监委员。通过提案决议:(一)、函请县府拨给稻谷壹佰石,为县党部固定党务基金;(二)、制订《发展农村党务工作十五条》。
  五、其他 1.民国35年县党部有党务基金(稻田)100市亩(400石),熟土15石,每年可收田租利谷100石,现金125000元(法币)。
  2.开办中山室,民国35年,县党部办中山室1所,备有图书报刊1400余册,每日定时开放,供民众阅览,有乡(镇)中山室39所,图书7197册,报刊93份,区分部中山室55所,有报刊9660份。
  3.开办社会服务处。有县、区社会服务处各1所,服务项目有:(1)南康“大众食堂”(投股金30万元),(2)民众治疗所(投股金20万元),(3)职业介召所,(4)泥木工程部,(5)缝纫部,(6)唐江同仁糖栈(投股金25万元);裕隆糖栈(投股金8.5万元)。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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