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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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942
颗粒名称: 四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摘要: 机构1952年1月,成立中共南康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10月,分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1955年8月,成立中共南康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6月,称中共南康县委监察委员会。“文革”期间,活动停止。1972年11月,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设纪检组,1976年1月撤消。
关键词: 纪律检查 违纪

内容

机构1952年1月,成立中共南康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10月,分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1955年8月,成立中共南康县监察委员会。1959年6月,称中共南康县委监察委员会。“文革”期间,活动停止。1972年11月,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设纪检组,1976年1月撤消。1978年7月,恢复中共南康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3月,改称中共南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县级领导班子之一。1985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三科一室”,即纪检科、信访科、案审科和办公室,有书记1人,副书记1人,干部14人。
  2.党性、党风、党纪教育30多年来,各级纪律检查部门,遵循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针,采用报告会、支部生活会、典型案例通报和利用各级党校或训练班等,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次政治运动中,每项重大政策法令公布后,党组织都及时召开党员会,学习党内文件,明确方针政策,提出遵守党纪的严格要求,保证党和国家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1958年,县直各机关党支部普遍设有“支部活动室”,张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员五大处分内容、表扬好人好事等。各级党组织还经常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章、党员八条标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入党誓词等,使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奋斗目标,提高党员政治思想水平和遵守党章、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3.案件处理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县受理党员违纪案件14件,处理9件。1955年,受理党员违纪案件57件,处理48件,其中受党纪处分的15人。1957年整风反右扩大化,过火地处分一批党员,受理党员违纪案件153件,处理140件,其中受党纪处分的47人。1958年“大跃进”、犯“左”的错误,受理党员违纪案件377件,处理357件,其中受党纪处分的158人。1959年,反右倾斗争,全县党内受批判的干部235人,54名干部受党纪处分。1961年,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全县揭发犯有各种错误受到批判的党员2333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242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3.35%,1978年至1985年,全县受党纪处分的党员332人。
  1983—1984年,县纪委对利用职权、关系搞“农转非”的党员干部,进行清理,取消吃商品粮退回农村落户的42户,154人。对县属99个单位副经理以上275个干部,所住公房进行查处,63户超过规定标准,5户退出多住房子,对3户多占耕地建私房的干部作了罚款处理。
  1962年,根据上级指示,按照有错必纠,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1957—1961年查处的3217起案件,进行了复查甄别。结果,维持原结论1773件,平反1444件。1979年起,对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和历史遗留的案件进行复查,到1985年止,共复查323件。结果,维持原结论的55件,改变原处分的99件,撤消处分的24件,恢复党籍的68件,收回安排工作的77人。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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