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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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778
颗粒名称: 第四十二章 风俗
分类号: K892
页数: 18
摘要: 旧志称“石城风俗,士尚气节,男力耕种,妇勤女红”。又称“际亲丧凡袭敛衣食之具,竭力为之。哭奠之仪,必诚必信”、“奉先之荐,即单寒微裔,亦必致丰洁”,“民间婚嫁,不废六礼”“衣服不侈纨素,饮食唯是土有”,“宴会赛神,则惟在城八月之城隍庙,在乡九月之高田将军庙”。几个世纪以来,社会已历沧桑之变,民风民俗亦随之有所变异。特别是解放后,随着思想教育的深入进行,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风俗亦随之逐渐演变,现代文明风俗正在不断形成。本章所记风俗中有不少陈规陋习和迷信成分,已属涤荡淘汰之列,但作为民俗之历史缩影,今仍择要志此。各地灯彩出动,热闹非凡。凡出嫁女儿此日不可在娘家食、宿。
关键词: 风俗习惯 纪念日

内容

旧志称“石城风俗,士尚气节,男力耕种,妇勤女红”。又称“际亲丧凡袭敛衣食之具,竭力为之。哭奠之仪,必诚必信”、“奉先之荐,即单寒微裔,亦必致丰洁”,“民间婚嫁,不废六礼”“衣服不侈纨素,饮食唯是土有”,“宴会赛神,则惟在城八月之城隍庙,在乡九月之高田将军庙”。几个世纪以来,社会已历沧桑之变,民风民俗亦随之有所变异。特别是解放后,随着思想教育的深入进行,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风俗亦随之逐渐演变,现代文明风俗正在不断形成。本章所记风俗中有不少陈规陋习和迷信成分,已属涤荡淘汰之列,但作为民俗之历史缩影,今仍择要志此。
  第一节节令节日一、传统节令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春节是当地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旧时,是日凌晨吉时吉向开门,放岁爆,整衣冠,拜祝天地、祖祠、神庙,祈祷一年吉祥如意。拜贺尊长,次及亲族、邻居,互设酒菜茶果为敬。人们穿新衣,说吉利话,相互酬酢,表示祝贺。各地灯彩出动,热闹非凡。旧俗是日不挑水扫地,不洗衣笤饭(即捞饭),停止劳作,少数人吃素斋戒。
  正月初三农户拜社公年。
  正月初五米谷神诞辰日,祭祀,不笤饭。
  立春俗称“交春”。各家按立春时刻,燃香放爆,曰“接春”,有的于神台上插油菜花,以迎是年大吉。凡出嫁女儿此日不可在娘家食、宿。
  正月初七用七种配料煮羹,曰“七种羹”。吃过七种羹后,始操零星活计。
  正月十一俗称丁日,各家设香案迎“丁神”。头年“添丁”者,须备筵请客,名曰吃“丁酒”。
  上元节(正月十五) 又名元宵节,焚香敬祖,备酒馔聚餐。是晚卸焚“岁纸”,各种灯彩亦要焚毁,曰“谢灯”,新年娱乐告一段落。
  赛神俗称“菩萨出巡”或“过案”。日期各地不一,多为正月上、中旬。时神塑像前有铁铳开道,后有吹奏鼓乐、旌旗凉伞、香炉等簇拥而行,最后为若干台童男童女扮装的“故事”等。沿途各户均要燃香放爆,以示恭迎。是日热闹非凡,观者甚多。此俗于50年代初消失。
  惊蛰各农家要爆禾包(用糯谷焖爆),炒花生、豆子、薯片,煮“惊蛰茶”。传说此日始虫蛇出洞,蜂开眼。炒了惊蛰果,吃了惊蛰茶,可保平安无事,农作物病虫减少。
  花朝(二月十五) 是日各家做花朝挤,焚香敬花神,妇女儿童外出踏青游春、采花,民家多行婚礼。
  清明节崇家祭,祖祠开春祭,用公堂收入做清明宴。解放初期,此俗已除,唯有各家各房族扫墓挽纸,祭奠先祖之俗相沿未变。
  春社(立春后第五个戊日) 敬社神,做社〓,各家聚餐。此日后,雨天始可役牛耕田。
  立夏是日,吃炒蛋、狗肉或其他补品,名曰“补夏”。
  端午节又称五月节,以蒲剑、艾虎挂门两旁,以葛藤、桃枝挂于门首,叶垂簇簇以驱病邪,房内外洒雄黄酒以杜虫蛇,吃糯米粽,备筵团宴。是日,沿河乡镇举行龙舟竞渡。
  食新(农历六月第一个辛日) 首次吃新米饭,必备酒菜聚餐,以示丰收在即。
  中元节(七月十五) 又称七月节、月半节。先晚于祖神堂具香烛,盛陈素果上供,烧夜钱纸,并三更做饭,黎明行蔬食供,言送祖先外出购买儿孙。中午行牲仪供。是夜,外出人必赶回家中歇息,传为先祖要清点儿孙数目。睡不掩扉,帐不垂帘,意在让祖宗送进买来之子孙。向夜于街道口焚钱锭,救济过往神鬼。
  尝芋(八月初一) 各家尝新芋,宗祠开秋祭、扫墓。
  中秋节(八月十五) 俗称八月节。旧时是晚有拜月光、请“月光姑姐”下凡问事等俗。今人则吃月饼、花生、瓜果,全家聚餐赏月。
  重阳节(九月初九) 又称豆荚节,今亦称九月节。将届,儿童嬉放风筝,士人赏菊携伴登高,合家团宴,亦有吃橙(柚)子、尝豆荚的风俗。
  十月节(十月初十或十五) 为洋地乡部分地区节俗,盛宴连日,以庆丰收。
  冬至百无禁忌,可迁葬、修房、开禁山。
  小年日(十二月二十五) 是日俗称入年假,合家打扫房舍,焚香敬神,挂门帘纸,备购年货,外出者归家,并备酒馔小饮。是晚各家要焚香放爆,送灶神上天奏事。是日至除夕,凡出嫁女儿不得在娘家食宿。
  除夕俗称大年日,搞卫生、装红灯、贴春联、祀灶君、换太岁、备酒筵,合家团宴。是晚,儿童玩灯,喧鼓乐,放鞭爆,坐至夜阑,谓之守岁。长辈给晚辈特别是小孩发压岁钱。笤年饭,灶内留火种。
  附:庙会解放前,每年农历五月初一日和初三日分别是城隍庙和东岳庙庙会。是日,附近群众从四面八方前来赶会,焚香点烛,祈求保佑。众人抬着本庙菩萨上街游行。行列次序是长喇叭、铜锣开道,接着三对书有“严肃”、“回避”的大木牌,然后是二绅董提吊炉,一个捧香盘,次之跟随着十几台童男童女扮装的“故事”,接上笙箫鼓乐、仪仗、凉伞旗帜,一匹白马,名曰“神马”,最后是菩萨,队伍行进东至东南田心里,南到太子庙,西达司前,北抵后稷庙,以祈祷各坊平安。赛神队伍浩浩荡荡,热闹非凡。
  每年农历五月初六日城隍庙、东岳庙、太太庙、三公庙、北斗宫、天符庙、真君庙和后稷庙等庙同时进行庙会。每庙都有一队赛神队伍。从早到晚敲锣打鼓,队尾一人扛着纸船,挨家挨户,遍游街坊,追妖驱邪。晚上各庙打醮,天将亮时将纸船送往河边焚烧,以保平安。解放后,此俗已除。
  伊公庙焰火每年农历八月十六日至十八日为伊公庙庙会。庙会期间,要搭台演戏,妇女们携带清油点油碗火,通宵达旦,一连三日。十八日晚烧假花(放焰火)。每树假花有五、六层,每烧一层就出现一个绚丽多彩的图景。假花从下向上燃烧:第一层图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对联;第二层为人工装饰的“故事”;第三层为和合仙人;第四层为童子拜观音;第五层为猴子撒尿。还有地炮,火箭滴滴金等,颇为奇观,今不复存。
  高田将军庙庙会相传为纪念宋代某将军,各地纷纷建庙塑像祀奉。九月初一日为将军老爷生日,附近将军菩萨以乐队伴行抬来高田将军庙聚会,而后即抬回原处。高田将军庙会期原在九月,后改在十月。会期有多种戏班赴会演戏,浃旬乃散。届期县署派官兵镇守。赴会者有来自广东,福建、浙江、安徽、江苏、湖北、湖南等数省之商贾。此间贸易兴隆,烟、赌、娼亦极盛,特别是高田牛马交易市场十分繁荣,多至三、五千头。高田附近五里皆集市范围,客店多至30余家,市井终宵熙攘,昼夜拥挤。至民国九年(1920)惨遭匪劫而后渐衰。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度复兴,次年因新老派械斗而终止。
  二、新节日(公历)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3月8日为国际劳动妇女节,妇女放假半日。
  植树节 1930年国民党政府曾定3月12日为植树节,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是日为中国植树节。
  五一国际劳动节 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职工放假1天。
  五四青年节 5月4日为中国青年节,纪念1919年北京发生的学生爱国运动。
  六一国际儿童节 6月1日为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儿童放假1天。
  七一 7月1日为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
  八一 8月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
  教师节 1985年起,9月10日为教师节。
  国庆节 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放假2日。
  元旦亦称新年,即公历1月1日,放假1日。
  凡节日期间,有关单位均组织一定形式的纪念活动。
  第二节常规礼节敬老爱幼,热情好客,礼貌待人,是石城人民的传统风俗。
  称谓凡熟人相见,或点头招呼,或握手问好。若有问话,“请”字当先。生人对话,平辈互称“同志”或“表兄”、“表嫂”“女客”(姑娘),对长辈称“老同志”、“老叔公”、“老叔婆”、“老大人”。宾客至家,倒茶敬烟,客走欢送,惯说“慢走”“改日再来”。
  喜庆凡婚嫁要先请后贺,不请不贺;寿诞要先贺后请,不贺不请;丧葬祭奠要先送祭礼,称“纸烛钱”,后请吊祭吃斋饭。酒宴让坐,烟茶让先,席上尊让上宾先下筷,晚辈要为长辈盛饭。凡宴会均设有专人请客。婚嫁、做生日,要先发请帖,上宾发全帖,宴请全家,务需喜庆前一日到达;一般宾客发“简帖”,准时赴宴即可。对一般客人只一请一催,对上宾须三请四催,临开宴鸣喜爆,而后入厅让坐。婚嫁酒宴,外公或母舅坐首席首座,男寿酒宴由本宗族长辈坐首席首座,女寿宴席则由女家外戚长辈坐首席首座。首席位置安坐后其他宾客再依次入席开宴。婚嫁宴,新婚夫妇或嫁娘要到各席依次斟酒;庆寿宴,则由其儿、女、婿、孙依次上席递烟斟酒,首席宴毕起身则鸣爆散席。首席客人先走,主人在大门口送客,并招呼洗手、喝茶、抽烟。红喜事,客人对主人口称“多谢”,白喜事则不称“多谢”,而改称宽慰节哀言词。
  礼品不论婚嫁、寿庆、丧葬、新屋落成,凡送礼品均要一块布料。结婚酒亲戚要送鸡、酒;为人祝寿,亲眷要送寿饼(120只);送年节要烟、酒、糖、肉;探望病人要水果、桔饼或营养食品;亲友家生小孩要送糖和鸡蛋。如果不买东西送钱代物亦可。
  其他新春正月,晚辈对长辈,亲戚朋友之间都有拜年的习俗。上宾和小客人还有吃鸡腿的风俗(农村很普遍)。凡女客人和小孩离开时,主人要赠送“果子钱”。
  第三节婚嫁一、普通婚俗定亲凡旧式婚姻,初由媒人传换男女双方生辰“八字”,经星命家推算,认为双方无“冲尅”关系,两家父母同意即可配合定亲。男女双方婚前不能见面,有的媒婆从中弄虚作假,常常造成许多婚姻悲剧。
  解放后,男女婚姻自主,有的自由恋爱成婚。多数经人介绍,家长和子女意见统一后,即由介绍人安排双方见面。如双方初步同意,女方及其家长等人还要到男家去“查人家”。男家设宴招待,临走时,对女家来人要一一馈赠礼物。
  纳彩定亲后,男女两家要讲好聘金(彩礼正价)、鱼肉及嫁事宜。有的女家不得聘金,也不置办嫁妆。解放前富户人家嫁女讲求阔气,给全堂嫁妆,除大量的木器、衣物嫁妆外,还有田、山、使女陪嫁。一般人家也仅仅是橱箱、衣料、鞋袜、绳线而已。
  解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嫁妆也不断变化升级。六十年代以前,主要是木器和布料,七十年代开始普遍要手表、缝纫机、单车,八十年代开始,普遍要电视机、收录机、电扇、沙发等高档生活用品。
  贽鞋样男方将鞋样送至女家,同时男家须具简单礼物,以为凭信。现在此俗仅在农村流行。
  传庚俗称“贽八字”。定下“八字”之后,将“八字”用红纸写好,曰庚帖。男女互传此贴即为正式之婚书。男家应备鱼、肉、糖果等礼物送至女家。女家设宴请亲朋,分送糖果。此时男方须先付一部分聘金。此俗在农村较为普遍。
  报期俗称报日子。男方卜选吉日为合卺期,备送礼物具帖请允(今多不具帖)。双方均须请客志喜,女家尤为热闹。此俗农村盛行。
  嫁娶旧时娶亲要用花轿,吹打开道,同去的有媒人、接亲的姑娘和一个起亲的人(也称开使礼,对女家开销各种红包钱)。女家设宴两天(每天一餐),先晚为照箱酒,当日为嫁女酒。
  姑娘上轿前要沐浴更衣换上红装,并痛哭惜别。亲友们对娘嫁分赠“贽(压)腰礼”红包,而后由长辈或哥哥抱上轿。
  解放后花轿已废,多用步行代替。八十年代初,少数地区又开始复兴花轿。城镇和交通便利之地,现时一般以车代轿。
  男家于婚日先晚宴请暖房酒。并先行布置好厅堂、新房,大门首张挂“紫微鸾驾”字样。新娘将玉,男家要派人就近接抬嫁妆。新娘临近大门时,新郎及父母长辈暂作回避并登高处。此时鼓乐鞭爆齐鸣以示迎接,并由一对福命俱佳之夫妇作侍娘,扶新娘下轿(或下车),于厅堂坐歇片刻。男家杀鸡点烛,送嫁人员及男家上宾吃点心,新郎穿戴好丈母娘家陪嫁来的郎衣郎帽,在侍娘主持下,新郎新娘同拜天地祖宗父母,而后夫妻互拜。礼毕,新娘入新房,新郎在厅堂举行书号(即取号)仪式。接着新婚酒宴开始,侍娘带领新郎新娘到各酒席桌上依次敬烟敬酒。是晚,在新房内由侍娘主持新郎新娘合卺交杯,而后新房中设宴“闹新房”,有的地方在厅堂打“丁”字桌吃夜酒,喊拳行令,戏谑为乐,至夜阑方散。
  次日,男家还要办“谢客饭”,对女家送嫁人员,男家要分赠红包钱。有的地方,新婚夫妇要至堂上拜见翁姑及兄弟亲朋。被参拜者要具赠“拜见礼”(红包)。
  入厨亦称游厨,新娘入门三日(今多为次日晚)后,举行参与厨事之礼仪。新娘入厨试作炊事(作羹汤或炒豆子等),有鼓乐随后,并有厨师唱彩。解放后,此俗多不复存。
  送油嫁女后的第三天,女家须向男家“送油”。一般送清油1斤,火笼2只,以及剪刀、锤子、装女红针线的箩盖等物,由父亲(或哥哥)送至女家,当日返回。
  满月新婚满月(今多数推至次年正月)男家具帖(或女婿去请)请新亲家公或亲家母来庆贺,设盛宴招待。
  回宁亦称回步或上门,婚后次年或三年后的正月,女家去亲人(旧时命轿)至男家迎新婚夫妇归宁母家,优礼相待。近邻亦要设宴款待归宁夫妇。
  【按】解放后,推行新式婚姻,提倡婚姻自主,废除封建包办婚姻,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结婚。六十年代以前,女家一般不要聘金,嫁妆也较为简单,结婚花钱少,多取茶话会形式,来宾分吃喜糖。农村青年结婚,酒席规模一般也只儿台而已。但八十年代以后,礼俗复旧(也有创新)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部分边远山区,礼节繁琐,酒席档次愈来愈高,办一场婚事耗资数千元。世人深感婚事操办之难。
  二、其他婚俗童养媳解放前,贫者多抱养童养媳。待男女至相当年龄,由父母为其另洁一室,使之同居,亦有设宴请客,以致庆贺者。解放后,抱养者渐少,但乡间仍有。
  入赘俗称招郎。无子或缺劳力者,将生女或养女留家招郎。双方议定招赘条件,即包括所生子女继承办法,对女方父母的赡养义务、家庭财产的继承办法等,而后立好招字。婚礼开销一般由女家负责。
  改嫁解放前,妇女改嫁不自由,备受封建宗法约束,改嫁者要夜间离家出走。解放后,实行新婚姻法,妇女再婚自由。
  第四节丧葬一、旧式丧葬丧葬礼仪繁简,一般取决于贫富。今择其主要程序志后: 送终父母临终,其子女须执香跪于床前,名曰“送终”。待其断气闭目后即抬尸至厅堂左边灵床沐浴更衣,男剃头,女梳头,设帷悬帐停放。并着人书写灵牌,向亲戚报丧,请地师选时择地,而后向亲朋族友发布讣闻告示。
  吊唁亲友送奠礼吊唁,于灵堂向灵位跪拜,以示哀悼,子孙跪伏答谢。
  入殓入殓前,父死应请宗亲叔伯在场验视,母死须请外戚在场验视,使其确信死者病逝,俾使放心无异议。而后成服设祭即装入棺。晚上请道士点莲灯,诵经超度毕,杀猪或鸡,盖棺钉闭(俗称钉子孙钉)。
  祭奠出殡先晚开堂祭奠,宗族给死者送旌表。小辈直系亲属戴长白布,穿孝衣,白鞋,余戴白布帽即可。开祭时以孝子(长子或长孙“承重孙”)为主丧人,子孙侄婿先祭。然后亲友,由小到大,由亲至疏依次进行。每场祭完,主丧和遗属要出帏“回孝”跪拜答谢。祭奠毕妇女上香奠酒,而后立即出丧。棺槨抬至门外路旁,直系亲属吃“盘銮席”,亲友等人吃出葬宴席(斋饭),子孙要在筵中到厅门外跪拜回礼致谢。筵毕再至村前路旁举行“路祭”,路祭仪式一如堂祭。
  出殡祭毕即抬棺出殡。届时子孙素装前导,痛哭扶柩,亲友随后,略送一段散回。男亲属送至落葬地。安葬次日做粳米丸子,子孙率妇女醮新墓。
  除灵做七以死日起算逢七之日叫“做七”,请道士念经超度亡魂,扎“灵屋”,装冥钱、冥锭与冥中生活用品烧化给死者“阴间”受用。烧化灵屋后,要将孝服装在袋内,由亲属将其于焚烧的灵屋上空抛给死者的儿子,以示传宗接代。“除灵”即把灵牌焚于神台上,而后举行神位入祠仪式。七七四十九天即做满七,请道士做大小功课。此后逢“百日”、“周年”均要举行一定的祭奠仪式,至三年和百岁作结。
  葬俗自古及今皆为棺葬,棺木用上等杉木做成,呈四角大小头型。近年亦有少数送宁都火化者。昔时富者亦有棺柩在灵堂或殡寮浮厝数年之久者,且广接祭仪联轴,乡族旌谥,举行“点主”仪礼,盛宴连日,耗资甚巨。而贫者死后即葬,棺殓甚薄。
  二、丧葬改革随着社会的进步,丧葬礼俗也不断有所变化。特别是解放后,丧葬仪式有所简化,旌谥、点主仪礼基本废除,开祭次数也大为减少。政府提倡丧葬改革,办丧事要从节约出发。六十年代以后,单位职工去世,大多由单位主持向遗体告别,死者生前友好和有关单位送花圈、挽联,举行追悼会。普通百姓去世也有送花圈、开追悼会的。
  第五节庆贺寿辰虚岁逢十的诞辰日即为生日,由亲友主动送礼祝贺,主人设宴招待。先晚为暖寿,正日祝寿,次日谢客,连宴三日,每日一餐酒筵。亲戚寿礼要送布料、鸡或猪肉、寿饼、寿烛、喜爆、礼金等,其他人具奉贺礼(钱)即可。
  诞生小儿初生三朝要做汤饼酒,亲友送鸡蛋、红糖祝贺,主人设宴并分送红蛋表示答谢。出生满月做弥月酒,满周岁做过周酒,外婆给外孙置办满身穿戴,包括手镯、银牌、坐栏、斗篷等。
  建房与迁居凡建房动工,竣工均要备筵庆贺。厅堂上梁则尤为隆重,须举行盛大之上梁典礼。卜择吉日良辰,亲友送礼祝贺。匠师刑牲喝彩,鸣喜爆,抛掷上梁〓,给匠人赏“红包”,设盛遍请亲友。迁居(过火)之日亦设宴庆贺。
  拜师凡投师学艺,须先请中人说合,而后择日备办筵席,写好拜师贴,具奉拜师礼金。学徒家长对参加拜师仪式者一一馈送物品以示酬劳。学艺期间,徒弟要向师傅送年节礼,至出师方止。
  承祧凡需立继子者,应先请中人说合,在本家或本房至亲中选一继承人,名曰“承祧”、“过房”,议妥条件后择吉日宴请继子生身父母、母舅以及双方至亲叔伯人等。证人具写过继字一式两份,在场人须一一书名画号,以示作证负责。主人需对书名者一一奉送画号礼金,以表酬谢。
  第六节忌讳陋习封建迷信一、忌讳忌讳多带封建迷信色彩,是愚昧落后的历史印记。如逢年过节,初一、十五,或逢喜庆之日须说吉利话,忌说不吉利的字眼,“无”要说成“有”,“少”要说成“多”,平时也忌说“死”字,老人死了说“老了”,小孩死说“走了”,“四”说成“红”。石城口语中,舌、失同音,猪舌曰“猪赚”;裤、苦同音,裤子曰“叉子”,又曰“小衣子”。正月初一不出行,不笤饭,不扫地,不泼水,小年至上元不准到别家点火。花朝日,妇女不作女红。分龙日要斋戒不准挑尿桶。农历每月初五、十四、廿三为月忌日,诸事不宜。正月、九月不迁居,逢七忌外出,逢八忌回家。出嫁妇女不准在娘家生小孩,孕妇不能抱他人的小孩。门前屋后最忌随便动土,“后龙山”上最忌乱砍树木。
  一年内只有冬至日、小年日、大年日百无禁忌,诸事相宜。
  解放后,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禁忌”多已废弃,唯农村仍较为注重。
  二、陋习吸鸦片烟清代至民国期间,吸鸦片烟现象颇为流行,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底统计,全县共登记烟民1151人。市镇上普遍设有鸦片烟馆,乡间私设烟具者亦众。清末及民国政府亦曾明令严禁,但实际上愈禁愈烈。直至解放二三年后才禁绝。
  赌博解放前赌风颇盛,一般市镇均有赌场。赌博种类很多,有推牌九、打纸牌、押车宝、猜六名、打麻将、赌花会等等。逢正月或会期赌风更盛。解放后,人民政府明令严禁,曾一度禁绝。可惜近年来又有所抬头,屡犯均受到惩罚。
  娼妓解放前,城乡均有少数娼妓,但多为暗娼,市镇亦有少数明娼。妓馆称“姑太行”,遇盛大会期,外地娼妓亦有来赴会挂牌营业者。解放后,人民政府严禁卖淫,娼妓业已绝迹。
  养婢婢女俗称使女、伲俚。大都因家贫被卖,为富家所收养。她们地位低下,形同奴隶,劳累凄苦,备受折磨。解放后此俗已除。
  纳妾俗称“讨小”,纳妾者多为富有人家,亦有因无嗣而纳妾者。妻妾地位悬殊,多数受正妻虐待。
  解放后,此习随着新《婚姻法》的贯彻而消失。
  缠足封建社会妇女以缠足视为“美”的象征。民国时期,政府虽提倡“天足”,反对缠足,但缠足者依然很盛。直至抗日战争后,此习始逐渐消失。
  三、封建迷信昔时群众,多崇尚迷信。凡生病,享嗣,或有不如意事,辄求神拜佛,焚香许愿,以禳灾求福。造宅、迁居、墓葬尤惑于风水之说。遇迅雷暴雨,疑为神道过界,多燃爆以迎。家设神龛,奉祀神明,逢年节或朔望日要焚香上供。婚嫁喜庆要拣取“黄道吉日”。解放后,信奉者大大减少,所残存者,仅以堪舆为甚。
  查流年昔时男人普遍要请人“查流年”(修福书)。流年要对人的一生,逐年逐月查出所谓祸福吉凶,断定人的生卒、事业、夫妻、儿女等等。
  算命推算气数、命运的迷信之一。根据人的出生年、月、日、时配以天干地支为之“八字”,再根据“鬼谷子全书”阴阳之术,推算出人的寿数、婚姻、儿女、祸福等。算命先生以盲人居多。
  相术推测人气数、命运的迷信之一。根据人的长相、指纹、掌纹,推断人的一生命运。
  巫术乡间对有巫术者,女称仙娘,男称仙家,专事“发同”、“走阴”。声称能带阳间人灵魂到阴间与亲人会晤。“悯地坟”,是请阴间亲人回阳间与亲人交谈。“盘花”是查看妇女的“花树”有多少红花、白花,该生多少儿女。
  打醮由数名道士加上吹鼓手做法事,名曰驱邪逐鬼,禳灾求福,以保平安。
  喊惊即招魂。遇人病则着人怀抱病者衣物,到路口或受惊之地焚香烧纸,呼号招魂,言可招回失落之灵魂云云。
  堪舆俗称地理,凡建房落葬,均要请地理察看地形龙脉风水,以择基定向,并卜选吉日破土动工。
  第七节生产习俗一、种植起牛工开春后,择晴天吉日驾牛下田,燃放爆竹,以示吉利,俗称起牛工。
  栽禾第一个下田栽禾的人应是栽禾能手,始栽称为“起莳”或“破莳”,余者依次下田。一排栽7蔸。如两边均已超前,则中间的人称为“坐瑯珰轿”,并要主动“让位”。如增(减)了禾行,称之为“抖禾卵”。
  60年代后,栽禾前要先行牵绳打格,格内栽固定株数(横行),人人可下田栽插。
  栽禾酒俗称栽禾东道。春插第一天,主人设盛宴款待帮工者。席上除常规菜碗外,定要一碗潮芋子(晒干的芋子)。上、下午各休息一次,主人用水酒、点心招待大家。
  做了禾亦称“做满仓”“做圆工”。秋收结束稻谷进仓后,农家打麻糍(糯米〓)聚餐,以庆丰收。
  二、饲养养牛农家买牛多在圩场上挑选。选牛时,要看膘头、毛色、脚爪、出口(肛门)、牙齿和“贱”(牛毛旋纹)。
  春社前,雨天牛不耕田。
  春季,有的农户给牛服补药(如大力丹)或祛水湿、舒筋骨的药。牛工紧张时,主人加喂糠、饭、食盐。
  养猪挑选猪崽要看嘴筒、牙齿、耳朵、尾巴和“前膈”,认为“前膈”宽者长斤量。如果选作母猪,要看乳头,不能太多太密,要排列均匀整齐。
  有条件的人家多为圈养,垫草垫栏。小猪饲养一年左右即可出栏宰杀。宰杀时在社公和厅堂上分别点烛放鞭爆,并用白纸沾上猪血作为“花纸”,放到社公、神台和猪栏上,以示供养神明、祖宗。
  养禽家禽种类有鸡、鸭、鹅三种,以养鸡为最普遍,且多为自孵自养。小鸭多由专业户孵化出售,饲养量较多者采用放养方式。农历七八月以后,陆续有大量的菜鸭上市。
  敬祖敬神只能杀猪、鸡。
  三、狩猎狩猎俗称为打铳、打猎。专业猎户很少,多为业余猎手。
  进山围猎多在秋冬季节,一般三五人结伴而行,内中由一年长或精技者担任指挥。在野兽必经的路旁安排猎手“坐档”(或称坐堂)。野猪、山羊(麂)、老虎喜走山坳,所以档址多选于坳上。未安排“坐档”者即带猎狗搜山追捕,俗称“带迹”、“带狗”。
  分配猎物时,围猎者均可参加分配(猎狗不分)。打头铳者一般是加分兽头(以耳朵贴颈脖,靠耳尖处割下),打第二铳者加分心肺或一份兽肉,搜山者加分脚爪。如打到老虎,则卖后分钱,头铳加分20%左右,二铳加分10%左右。
  如打猎时有人负伤,小伤自己负责,大伤从卖猎物钱中开销。
  春季为禽兽繁殖季节,一般不进山围猎。
  死虎抬进村或上市要用红布遮盖。
  进村舍的山羊不捕杀,传说捕杀了会犯讳。
  四、伐木进山伐木称为“走山”,一般在秋季进行。通常三五人一组,作业工具有青山斧、船斧、夹刀、拉钩、麻绳。砍树要倒“上山”(即树尾朝上山方向)。随后打下部枝桠、做花皮、削黄鳝蔸、制材(不便运输的长材要裁成短筒)。待木材基本干燥后,就集中溜山。
  大木料由多人集中驮运,手持撑棍,齐唱号子。
  开山要择吉日,杀鸡祭山神。上山作业有严格的规矩,如上半天不能乱讲话,不能躺在山上,不能翻草鞋;早上不能坐在门槛上穿草鞋,否则出了事故要由其负责,停工要由其付工钱;平常讲话也要讲“行话”,如穿草鞋叫“骑马”,饭构称“包文丞”,箸只叫筷子,猪肉叫“大菜”,吃饭叫“量米”,抽烟叫“起雾”,溜树叫“草树”,蛇称为“溜公”。
  工头称老板。山林私有时,木材经营者(木客)先与工头商议,由工头买好青山,雇人砍伐,运至横江或屏山灌头陂,而后再进行量尺收购。山林业主和木客也可直接买青山,雇人砍伐放运(水运)。
  放运时,如遇险滩要杀鸡祭河神,至龙下渡时要杀鸡(或杀猪)宴请“大王公”(领江)。
  五、造纸手工造纸场所称纸槽或纸寮,业主称为“槽户”。五十年代中期手工业合作化后,纸寮负责人称为“小组”。工人入山做纸称为“走纸寮”。
  正月尾或二月初开始砍山修路。春插后即择吉日开山,杀鸡祭祀,并选砍一根竹麻驮运回纸寮。
  农历七八月开始做纸。每户纸寮9人,其中踏竹麻2人,做纸扛尾2人,干纸(焙纸)2人、剥料2人,驮柴1人。
  纸工尊汉人蔡伦为先师,每年纸槽开工必杀鸡祭祀。
  纸寮的规约很多,如清晨不得胡言乱语,忌说不吉利的话。穿草鞋叫“骑马”,吃饭叫“量米”,放饭构要面朝上或竖插,竹山蛇多,称蛇为“畜牲”。
  做纸工人劳动繁重,生活艰苦。老规矩一个纸寮9个人,半斤猪肉做油要吃5天,每餐南瓜、腌菜、笋干,加餐自己出钱,过节加餐由槽户老饭做东。
  第四十三章人民生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解放前,广大农民缺少耕地,衣食无着,生活艰苦。解放后,由于生产的发展,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少部分人先行达到了小康水平。
  第一节收入一、农民收入清末至民国期间,多数农民无地或少地。民国二十八年(1939)十二月《江西农业统计》载:石城无地的农户占总农户的55%,加上少地的半自耕农农户共占总农户的81.3%。广大农民只得靠佃耕为业。佃户交祖后所剩无几,多数农户不足半年口粮,加上抓丁派款,兵灾匪害,多数农民生活困苦,难以度日。如高田乡张家排农民刘先让,连老母妻子全家三口人。自己劳力尚强,自有田1担,租田18担,全年可收稻谷1000斤。除去交花利租谷544斤,每年还得借四五百斤口粮充饥。每年做零工120余天,再加上挑柴卖木,仍然不得温饱,寒冬腊月,仅有一条打满补钉的单裤。有的破产农民乞贷无门,只得背井离乡,出外逃荒或沦为乞丐。民国二十年至二十七年的18年中,石城在籍人口从182330人减至81584人,净减了55.2%。
  解放后,1950年人民政府开展了减租废债运动,并重点发放了135679斤大米的救济粮,以帮助困难户度过春荒。1951年全县灾情严重,贫困户达9505户,在组织生产自救的基础上,政府发放农贷5262.82元(折新币),发救济款44041元(折新币),粮50万斤,救济了4070户,使广大农民又一次战胜了灾荒。土地改革中,有23927户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土地161568亩,并分得耕牛229条,各种农具2499件,1952年全县人均口粮达58斤,农民生活有了显著提高。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特别是从“文化大革命”后,农业生产受“左”的错误影响而停滞不前,社员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收入减少,社员口粮长期徘徊在100斤上下。劳动日值全县平均由1967年的0.758元降至1976年的0.60元,生产队的超支欠款户不断增多,到1976年,欠款户总数达18495户,占全县总农户的52.7%,欠款总金额达3592268元,户平欠款101.14元。
  1978年冬,开始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农业生产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是年人均口粮较1977年提高了53斤。1979年,国家较大幅度地调整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部分生产队开始实行包干制度,农民收入有所增加。1981年全县实行联产计酬的生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年人均口粮首次突破600斤。由于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得到全面的贯彻,全县搞种植和养殖的专业户、重点户逐年增多,特别是白莲的广泛种植,使部分农民开始走上致富之路。1983年全县农民的人均收入由上年度的103元上升到213元,人均口粮达到714斤。
  据1983年调查统计(不完全):观下乡5556户29833人中,新建住房、牛栏、猪舍共15091间,私人购置汽车6辆、拖拉机8台、手扶拖拉机65台、轻骑18辆、自行车2110辆、缝纫机2750部、手表9911块、电视机46台、三用唱机96台、录音机75台、收音机2560台。
  [=此处为表格(表6—13 1954—1985年农民人平收入统计表)=] 单位:斤、元。
  二、公职人员工资收入清代知县年俸银45两,教谕、训导俸银40两,典史俸银31.52两,其他门子、斗级、库子、马快民壮、皂吏、禁卒、件作、轿伞扇夫等银均为5.9至6两。清雍正六年(1728)后,除教谕、训导外,另发养廉银,知县800两,巡检、典史各60两。
  民国初沿用旧制,民国二十四年改发法币。
  民国三十一年大米市价每市石(150市斤)最高价249元,最低价232元,平均240.05元,多数职员月俸竟买不到一石大米。
  [=此处为表格(表6—14 民国三十一年职员月俸表)=] 单位:元(法币) 政府公职人员除月俸收入外,每月还有一定津贴收入。
  解放初,国家干部为供给制,服装和主要生活用品由国家发给,伙食分等,县团级干部吃中灶。每人每天定量大米1.5市斤,油5钱,盐4钱,菜金按等级配给。除此以外,每人每月发给少量津贴。学校教职工发大米作工资,工员发170斤,村学教员、事务员200斤,小学教员280斤,小学校长380斤;初中教员380斤,教导主任400斤,副校长420斤。1950年2月份工薪制以米折分,每1分分值为0.3161元(折新币,下同),个人包干米价为0.11元1斤。1950年上半年供给制与薪金制并存。1952年春供给制改包干制,每人每月发45斤大米,其余米数按南昌市每月十日米价投款发给本人自行安排。1954年又改为工资制,分一、二、三等按折实分计算工资,每份折新币0.22元上下,最低分为60分,最高分为290分。1955年9月取消折实分,改为货币工资制。1956年职工工资实行改革,按级计算。县级干部为16—14级(工资约99—123.50元,新币,下同),区级干部为22—17级(50—88.50元),一般干部为23—25级(33.50—44.50元)。改革前的工资如超过新评定的级别工资,予以保留。此后,在1963、1972、978、1981这四年分别作过低工资调整和部分职工工资升级。从1985年开始,国家先后对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工资进行改革。石城县定为五类工资区,职务工资定在最低档,正县级为119元,副县级为102.50元,正局级为80元,副局级为68元,一般干部为先靠级,后加10元,而后再靠级。全县参加工资改革的干部职工人数为3369人,改革后较改革前工资总额净增57921.19元,平均人增月薪17.19元。
  1985年职工年平均工资达876.70元,较1981年净增了228.70元,提高了35.3%。与1976年比,净增了383.70元,提高了77.8%。
  随着个人经济收入的增加,社会购买力和城乡个人储蓄亦不断提高和增加。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4127万元,是1980年的1.78倍、1976年的2.94倍;1985年城乡个人储蓄总额达1291.2万元,人平56.86元,是1965年的14.14倍、1980年的6.45倍。
  第二节衣饰发型明代以前男女皆蓄发,成年男子结发加冠。清代,男人剃前额,余蓄发梳辫,六十岁后始蓄须。
  女孩出生后,剃去胎发就不再理发。姑娘头前留刘海后梳辫,出嫁时要用线绞去面额上的汗毛,俗称“拣面”,并挽发梳发髻,插首饰。
  辛亥革命后提倡男人剪辫剃光头,民国十八年(1929)后县城开始出现用推剪理发。从此,发型增多,官绅和知识分子多蓄西装头或平头,部分年轻妇女剪辫留短发,姑娘或梳辫、或留短发。
  解放后,发型增多。男式有西发、平头、高装、运动头、光头、大鬓角长头发;女式有烫发、上海装、游泳头、学生装、马尾装、单辫或双辫,农村仍有少数中老年妇女挽发梳髻。
  首饰清代至民国时期,女孩要穿耳戴环。富家子女戴银项圈、手镯、脚镯、胸佩银牌。解放后,仍有不少妇女戴耳环或戒指。八十年代始,开始流行新式耳环、耳珠、耳坠。
  解放前,女子出嫁需备一套梳髻银器,有簪、钗等10余件。还要有项链、牙钗、手镯、戒指。
  衣服石城人衣著向称朴素,不尚华丽。明代前皆为汉装。清末和民国初期,衣料多为蓝、白、青各色粗布。男式服装主要有大襟和对襟两种。大襟有长短之分,对襟一律为短式,女式多为大襟短衫。男女均穿折腰裤。辛亥革命后,在县城和教育界开始流行中山装和学生装。民国二十五年(1936)后,官绅名流中男重长袍,女兴旗袍和裙服。
  富人衣料夏天多为绸缎,色鲜质软。穷人只是粗棉夏布,而且补钉满身。富人冬穿羊裘虎皮,穷人则多数无棉衣御寒。
  解放后,服式变化很大。五十年代前期时兴列宁装和中山装,夏穿圆口衬衫,不久学生装、青年装相继流行,毛线衣、灯芯绒、咔叽、府绸等为时兴布料。六十年代前期,上海装、广东装、女式春秋装流行。“文化大革命”时期,穿时髦服装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风行穿草绿色军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布料花色品种繁多,各种纯化纤布、化棉布、呢绒绸缎供应量逐年增多,随着经济政策的放宽和进一步开放,服式变化更大。先后流行拉链衫、滑雪衫、猎装;直筒裤、大小喇叭裤、牛仔裤。女装则流行裙服,有百折裙,喇叭裙、侧裥西装裙、中裥西装裙、学生裙、直身连衣裙、连袖连衣裙等。
  冠戴清代,官绅儒士流行戴瓜皮帽。一般人戴棉线帽或猴帽。民国时期,官绅名流戴礼帽,市镇流行戴毡帽和羊毛帽,农民多戴棉线帽。妇女多带额眉或扎绉纱罗帕。解放后,多数人戴军帽,中老年人戴绒帽。七十年代以后,年轻人多数不戴帽。
  鞋袜清末和民国初期,男人穿青色圆口布鞋,妇女穿绣花鞋,雨天穿牛皮钉鞋。男女均穿布袜,男白女青。民国二十年(1931)以后,始有胶鞋和纱袜、丝袜。解放后,五十年代曾盛行穿木板拖鞋。六十年代后逐步为各种塑料凉鞋所代替。七十年代后,鞋袜样式日新,各式布鞋、胶鞋、皮鞋、塑料鞋;线袜、丝袜、尼龙袜、绵纶袜等流行。
  第三节饮食主食县人素以稻米为主粮,辅以番薯、大豆、小麦。解放后,面食量逐年有所增加,1984年全县面粉销售总量达467万斤。近年来,县城各单位早餐多为面食。
  饮食习惯为一日三餐,早餐粥饭结合,中、晚餐一般为干饭。
  民国期间,多数农家缺粮,冬闲和春荒时期多吃杂粮。解放后,1953—1980年间,粮食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绝大多数农家都是一稀二干或二稀一干。1981年农民分了责任田后,多数农民基本上解决了口粮问题,年人平口粮稳定在600至700斤之间。
  菜馔县人烹调讲究素净鲜甜,传统菜肴丰盛,富有客家风味。
  棋子块(东坡肉)五花三层肉切成一寸见方块,放锅里用黄酒、少许盐与酱油拌炒。皮和肉红了即放冷水齐肉,烧开后即用小火焖,待肉烂透即可。其特点是色泽红亮,软烂柔嫩,味道醇香,油而不腻。
  肉丸将瘦肉置料缽内捶烂,而后将适量的食盐、薯粉搅拌成馅料,再捏成一个个30毫米直径大小的丸子,放锅中蒸或用开水氽均可。吃用时配上不同调味佐料。特点是色呈灰白,爽嫩可口,清鲜不腻。
  鱼丸将纯鲜草鱼肉捣擂成泥,加上蛋清、盐、猪油,充分搅和后兑薯粉成馅料,尔后捏成丸状,冷水下锅余熟。食用配上鲜汤和调味佐料即可。特点是色呈乳白,丸嫩爽口,味鲜不腻。
  红烧脚鱼将脚鱼斩去头,沥尽血,放开水中烫几分钟,后洗刷掉壳上裙边上的黑衣和四脚白衣,再置锅中煮半熟,而后把已煮的脚鱼翻开背壳,掏出内赃,并随即将脚鱼肌肉撕成小块,再配上等佐料烧熟即可。特点是色呈酱红,肉香软烂,营养丰富。
  笋干烧肉石城笋干为武夷山区名产,质嫩味佳、营养丰富,与五花三层肉红烧,配以佐料为上品菜肴,味醇不腻,香色俱佳。
  此外,白木耳燉白莲、大头鱼煮豆腐、米仁焖猪蹄、腐竹烧肉、清蒸石蜦、油炸鱼、燻鸭等均为石城地方名菜。
  除新鲜菜蔬之外,其常备佐菜有: 霉豆腐用新鲜豆腐霉制而成,拌以红曲、辣椒粉、香料、食盐,再加甜酒酿密封,可作常年佐菜。
  酱豆子用黄豆煮烂霉制后,再加盐、辣椒粉或姜丝、萝卜干等晒制而成。
  此外还有腌菜(鲜、干)、盐蛋、咸萝卜干、燥豆腐饼、辣椒酱、姜干等常备佐菜。
  副食品茶点乡间盛行吃茶。这种茶既可作点心,又可待客,自古沿袭至今。茶的种类很多,各地称谓不一,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擂茶(又称擂麻茶),一种是米茶。所谓擂茶,是先将茶末、猪膏(熟)、盐、生姜(或胡椒)、芝麻、香料等置擂缽内擂成茶泥,用开水冲入即成茶。而后将粉干、粉皮、笋干、豆子(最好是香菇豆,先煮烂)、菜丁、肉丁、香料等炒熟拌好,称为飨料,吃时加上茶水即可。另外还有油炸花生米、豆子和油炸的粉干、〓酥等添入茶碗内,这种擂茶,色、香、味一应俱全,可口多味,老幼皆宜。所谓米茶是先将粳米炒熟磨粉,再置锅中加水熬熟即成。吃时加入炒好的飨料、花生米、豆瓣、炒米即可。
  逢年过节,家家户户都要自制一些糕点果品。如春节前打黄〓、油炸煎丸、油炸糕、芋包子、兰花筋、玉兰片、瓦角钉等,做炒米糖、炒花生、豆子、葵花籽、蕃薯片等。二月十五做花朝丸。七月十五做米粿,十月十五日打麻〓。
  黄〓 为石城人民副食品中之珍品。其制作过程是:先烧制植物碱,加水后呈蛋黄色碱水。而后用碱水浸泡大禾米(浸泡时间夏秋4—6小时,冬春10—12小时),尔后将浸泡过的大禾米,放锅内炒至6—7成熟,再上蒸笼用大火蒸熟,最后置石臼内打烂,再做成圆块〓坨即为成品。食用时切成小块或糖炒或加佐料烹煮均可。
  酒自制酒有谷烧酒和水酒两种。谷烧酒请人制作,用粳谷先焖熟发酵,再上甑拌酒药蒸饆而成,酒精度数在20—40。之间。水酒为农家常备酒,用纯糯米浸泡数小时后上甑蒸熟,糯饭冷却后拌入酒药即可酿成。水酒味甘醇,芳香可口,营养丰富,一般宴席都用这种酒。
  七十年代,瓶装酒开始畅销。白酒畅销种类主要有四特、章贡、南山、三花;红酒畅销的主要有各类葡萄酒、猕猴桃酒、福酒和国公酒。八十年代初,啤酒开始畅销,且瓶装酒开始进入普通人家。
  肉食解放前,广大群众生活贫困,吃肉量很少。解放后,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自1954年开始,肉食供应开始紧张。1959年起,对职工、居民实行猪肉定量供应,每年8斤。定量标准根据生猪收购情况而定,1965至1984年人平17斤,其中1980年为敞开供应。从1981年以来,农贸市场猪肉销售量大大超过了国家供应量。
  解放后,副食品花式品种不断增多,销售量也不断增大。如1958年糕点产品种类仅30余种,1985年已发展至100余种;产量由1958年的79吨提高到1985年的172.98吨。1954年销售食糖321担,人平0.28斤,1984年销售食糖10354担,人平4.59斤。
  筵宴俗称做酒。凡婚嫁喜庆,亲朋恭贺,主人设宴,是传统地方风俗。酒席风味,城乡有别。城里人酒席时髦,花样多,用炒盘,多用瓶装酒;乡下酒席多为传统菜谱,用碗盛菜,多用自酿糯米水酒。
  酒席类型,解放前有官席和民席之分。以质量论有围全席(官席)和普通席之分。所谓香肠、腊卤的猪肝、猪腰、猪舌、瘦肉或鸡蛋等组成。汤盘(亦称热盘)选用海参、香菇、木耳、鱼肚、闽脯、墨鱼、鱿鱼、全鸡(或全鸭)、全鱼、猪蹄或扣肉、鱼丸、肉丸等组成。所谓普通酒席是招待一般宾客用的,多为传统菜谱,一直沿袭至今。其菜碗主要由头牲(鸡或鸭)、鱼、肉、蛋和香菇、木耳、猪皮、墨鱼、腐竹等配成十碗菜,其中鱼丸、肉丸、棋子块(肉)是各种酒席的必备菜,用饭时要一碗酸菜或青菜,俗称“十碗加青”。
  婚嫁喜事酒席,鱼丸为第一道菜,寿诞酒席首出头牲。及酒宴中途,出嫁了的姐妹、女儿、孙女儿都要依次对宾客馈赠寿饼(一人一对)。凡喜庆酒宴,主人女眷尤其是至亲晚辈要依次到各席斟酒,男的则依次敬烟。
  第四节住房一、农村住房解放前,农民的住房破旧低矮,十分拥挤,绝大部分为土木结构和木板结构建筑。豪富人家多数住砖房,宽敞豪华。房屋建筑多为座北朝南,格局为四扇三间或六扇五间,名曰上三间或上五间。
  解放后,全县农民在土改运动中共分得住房3718间。五十年代中期、六十年代中期、七十年代后期和八十年代前期,为农村四次建房高潮时期,60%以上的农户都建了新房。1985年全县农村建房6084间,面积达121683平方米,总造价538万元。屏山乡屏山村竹山村民小组现有农户51户,1965年至1985年新建房屋95间,其中砖房7间。观下乡西外村观仁堂,解放前有村民12户48人,房屋33间,均系土墙瓦屋,低窄阴暗。到1985年,已发展到23户115人,有22户盖了新房,计56间,比原有房屋增加了1.7倍。新房高大宽敞,光线充足,其中有三幢为青砖混凝土混合结构的楼房。
  二、城镇住宅解放后,县城机关单位建筑了大批职工宿舍,房管部门也改建了不少居民住房。据历年来统计,单位自筹资金8万元,财政拨款21.4万元,新建住宅12幢,有住房面积7800平方米;维修旧房2万平方米;集资31.7万元,建房39套,建筑面积3462.16平方米。据1984年底统计,现有城镇公房面积21379.48平方米,安排221户住房;乡镇公房住宅14766平方米,安排住户139户。1985年,城镇新建住房面积81094平方米,其中私人建房面积54326平方米。
  据1985年房屋普查资料统计,仅城镇范围内,解放后新建和改建的房屋达41万多平方米,其中住房117580平方米。1985年城镇人口为12100人,人平住房面积为9.71平方米。
  第五节器具清末至民国期间,农家用具多为竹、木、陶器,如竹构、竹筒罐、竹椅、竹床;木构、木面盆、木盆、木椅、木桌、木床;陶器的腌罐、钵头、缸、甏、火笼等。乡间取火多用火镰,照明多用清油灯,雨具为蓑衣、斗笠、纸伞。民国期间,官绅富户开始购置时髦用具,如时钟、手表、留声机、热水瓶和搪瓷器具。家庭中也讲究时兴摆设。
  解放后,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日用器具逐步由低档向中、高档发展。搪瓷用具、热水瓶、钢精锅等早已普及广大人家。1981年开始,中、高档器具销量大增,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衣橱、沙发、高低床、电风扇等新式器具开始进入农家,部分职工家庭已有了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等中、高档器具。至1985年底,全县有自行车21676辆,每百人中有9.55辆;有电视机2020台,其中县属单位、职工638台,乡以下1382台,平均每百户有3台;有收录机14724台,平均每10户有3台。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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