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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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713
颗粒名称: 第三十六章 体育
分类号: G812.756
页数: 7
摘要: 清末以前,石城民间体育活跃,形式多样,而官府除组织武生参加科举考试外,不过问其他活动。清末小学堂始开展学校体育,抗日战争期间始开展比赛活动。民国二十四年始建县体育场,并配专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全县体育工作。1949年石城解放不久,县委、县人民政府即责成县工会与教育科领导体育工作。1953年成立江西省体育分会石城分会。1958年9月22日成立石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63年7月起,县体委配备专职领导和教练员。1984年机构改革中,体委合入县教育局,但仍保留机构。至1985年有专职人员5名,其中有国家三级教练1名。1985年体校组队参加赣州地区少年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四名。
关键词: 体育事业 体育建设

内容

清末以前,石城民间体育活跃,形式多样,而官府除组织武生参加科举考试外,不过问其他活动。清末小学堂始开展学校体育,抗日战争期间始开展比赛活动。民国二十四年(1935)始建县体育场,并配专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全县体育工作。
  1949年石城解放不久,县委、县人民政府即责成县工会与教育科领导体育工作。1953年成立江西省体育分会石城分会。1958年9月22日成立石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63年7月起,县体委配备专职领导和教练员。1984年成立石城县老年人体育协会,1985年又成立石城县钓鱼协会。县体委成立之初,附设于县文教局内,1972年析出,在县政府内设署办公,1980年迁今址。1984年机构改革中,体委合入县教育局,但仍保留机构。至1985年有专职人员5名,其中有国家三级教练1名。
  第一节群众体育一、学校体育清末废科举办学堂,石城小学堂始开展课间操等体育活动,民国二十四年(1935)后,体育课走上正轨。时中、小学每周开设体育课2节。初时体育教师多为兼职,抗日战争后始有部分专职人员,活动也逐渐由体育课、课间操扩大到经常性的集训与组队参加各种运动会。学生中亦出现了一些体育运动爱好者,创造了一些较好的成绩。
  解放后全县各级学校均开设体育课,一般每周2节,课外有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规模较大的学校有体育代表队,配有专职体育教师。至1985年,全县有专职体育教师17名,其中大专毕业生10名。学校体育课按部颁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
  1955年,石城中学推广国家体委颁布的“劳卫制暂行条例”,参加突击性锻炼的学生计450名,及格者51名,获良好成绩者4名。1960年要求初中生达到劳卫制一级标准,高中生达到二级标准,争取等级运动员,后因要求与实际差距较大而停训。1979年颁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至1985年,“达标”者2789名。学校除平时锻炼外,还不定期举行体育运动会。1956年石城中学举行7次单项比赛。城镇小学到1985年止,已举行6届田径运动会。此外,石城中学与城镇小学还办有田径运动训练点,省、县体委曾拨专款资助。1967至1978年间,石城中学、高田中学与古樟中学设立射击训练点,另有9所学校亦曾开展射击训练,共培训射手近千名。至1985年,学校培训出国家一级运动员1名,二级3名,三级82名,少年级57名。
  二、职工体育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曾在党政军警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些体育活动。民国三十年十月举行的体育运动会,就曾有公务员组、军警组参加比赛。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曾以“县人民委员会”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名义,多次发文组建县篮球队、排球队和田径队。基层体协或工会组织,也经常开展职工体育活动。1953年县城组织职工篮球队13个,1954年组建男子篮球队14个,女子篮球队4个,男女排球队8个。1983年县人民银行组建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及射击队。有个别职工还组建了家庭体育队。职工运动内容广泛,有球类、田径、体操、射击、棋类、武术、气功、跳绳、拔河、登山、骑自行车等项,常于元旦、春节、“三八”、“五一”、“八一”、“十一”等节假日举行篮球友谊赛或锦标赛。石城职工体育队除在本地锻炼、比赛外,还多次到邻近的广昌、宁都、宁化、瑞金、长汀等县进行友谊赛。职工队曾多次出席地区、省运动会或单项比赛。1973年县男、女排球代表队,在赣州地区排球运动会上,分别获第四名。1974年石城队参加地区田径运动会,曾获男子跳远第一名。1976年石城商业队获地区商业系统篮球赛女子组第一名。1981年县女子篮球代表队,在赣州地区职工篮球运动会上,获女子组第三名。1983年获地区职工长跑中年组1500米第一名。1984年获地区及省老年人运动会3000米第一名。
  三、农村体育历史上农村体育有武术、划龙船、游泳、跳绳、踢毽子、荡秋千、放风筝、下象棋等。除武术外,划船、游泳较为普遍,居住在河边的青少年多精于此术。踢毽子、放风筝者多为少年儿童,跳绳、荡秋迁者又多为女孩子。封建王朝时期,很少进行此类运动的团体比赛,多为个人间竞技。
  解放后,农村体育活动逐渐活跃,平时多在晒场或附近学校、机关体育场进行活动。1958年后公社始修建运动场,其活动项目多为武术、拔河、爬山、篮球、投掷手榴弹、游泳、顶扁担等。1954年全县运动会,农村以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1960年举行了全县首届农民运动会。是年12月13至15日,在屏山召开各公社体育活动现场会。1972年举行了首届农民篮球赛,屏山公社下埠生产队单独出队参加。1975、1977年分别举行了农民篮球运动会和登山运动会,县城附近还多次举行龙舟竞渡。
  武术运动在石城可谓源远流长。南宋陈皓“勇力绝伦”,其子陈敏、陈球尤“精骑射”。元明以后多战事,民间习兵练武之风日盛,至清朝许多武士参加科举考试获得功名。康熙八年(1669)石中里陈坊人陈彝参加乡试武科,中第十九名举人。此后陈范、邓松先后中第六名、第二名武举。清朝两百多年间,石城中武举者23名。小松新坊人廖国用弓马娴熟,53岁时还在京为康熙皇帝作骑射表演。武术可强身、入仕、保家卫国,故青少年人人喜爱,乡里间处处设坛教练武术。
  过去传授武艺乃群众自发组织,延师设坛,闭门教练,偶尔也到附近集镇表演技艺。武术表演同舞狮结合,俗称“打桌狮”。晚清以后所习之功,多为水金少林六合拳,江西字门拳和木金峨嵋教门拳。使用器械主要有钩镰、阴刀、辽刀、剑、铜及棍、凳之类。各坛中武德教育颇严,生徒在外须言行谨肃,不轻动拳脚,更不得妄伤无辜。教门间异常保守,无所谓切磋,故难于吸收外来营养,技艺每况愈下。解放后经过整理和发掘,武术运动有了进一步发展,屏山乡长溪、蟠龙、亨田、大由下埠等地尤为活跃。武术教学仍以拳师授徒方式进行。1984年起,县体委对拳师进行考核审定,合格者发给“教拳凭证”,至1985年有拳师13名。
  1959年石城武术队参加赣州地区武术比赛,获团体总分第五名,个人对打第五名。
  第二节业余体校 1958年石城体委在县城创办业余体校,校长由一名副县长兼任,聘请体育爱好者担任教员。培训对象有机关干部、教师及其他体育积极分子。训练项目设田径、体操、球类、射击等。“文化大革命”中体校停办。1970年县体委于城镇小学重办体校,教师由该校体育老师担任,开设乒乓球、篮球2个班,培训学生30名。1976年于高田中学开设射击班,培训学生12名,随后石城中学、古樟中学等11所学校相继开展射击训练,共培训学生600余人。1978年元月成立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在石中、城小开设田径班,培训40人;在石中、高田、古樟三所中学开射击班,培训30人。1979年县体委开办射击普通班,招生15名集中培训。几年内先后向省体工大队输送1人、省体校输送2人、地区重点班8人、部队13人;石城连续四届夺得地区射击团体冠军,有35人次代表赣州地区参加全省比赛;培养国家一级运动员1人,二级1人,三级12人。
  业余体校除开班设点培训外,还开办各种短期训练班,培训体育教师和利用假期培训学生体育骨干。自1954年起,先后培训体育教师和领操员近百名;培训体操、田径、射击及各种球类爱好者近千名。通过短训,先后向省体工队、省体校各输送2人、输送大中专体育系科20人。1985年体校组队参加赣州地区少年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四名。
  第三节体育设施民国二十四年(1935),石城县长陈炳德利用驻军八十八师修建停车场之机,于县城西门外修建石城第一个体育运动场。自此石城始有体育运动的比赛场所。至1949年,又建起学校、机关球场7处。解放后,1955年县人民政府发动石城中学师生及各机关单位职工,对西门体育场进行了扩建,1960年后又经几次修建,成为有400米跑道的简易田径场。1959年县体委于城内党校门口修建第一座灯光球场,至1972年建成可容纳1200人的篮、排球比赛场所。1969年县人民武装部院内建起灯光球场,随后石城钽铌矿等单位亦先后建起灯光球场,各学校也陆续建成一批简易球场和运动场。到1985年,全县有200米跑道小运动场2处,有篮球场7处(有的篮、排球兼用,其中4处设有看台和灯光设备),有专用排球场1处。1980年在西门体育场修建有12个靶位的简易靶场1座。
  1958年后各公社曾掀起建篮球场热潮,公社、大队,甚至有的生产队也修建篮球场,如屏山公社的屏山、蟠龙大队,米坪角生产队都建有篮球场。后由于年久失修,多数已消失。
  1973年县体委曾于灯光球场北侧建平房一栋,供办公和存放体育器材。1979年在西门体育场西侧建楼房一幢,翌年迁入办公,成为全县体育工作的指导中心。
  第四节竞赛活动石城组织全县性体育运动会始于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前共举行运动会6次,其中第三、四、五届资料失缺,其他几次亦记载不详。
  民国三十年(1941)十月十日至十四日,宁都专署举行“江西省第八行政区第一届运动会”,石城出队参加。比赛中,小学组获跳高、跳远两项第一名和50米短跑第四名;中学组获100米短跑第三名、200米第四名:民众组获800米跑第一名、第二名。
  民国三十七年,石城县出队参加十一月一日至三日在宁都举行的“江西省第八行政区体育运动会”。比赛中,中学组获男子组跳高第一名;小学组获男子组铅球第一名,跳远第二名,跳高第二名、第三名,50米、100米短跑第三名。同时还获得400米接力第二名。
  [=此处为表格(表5—13 民国时期石城县历届体育运动会概况表)=] 1949至1985年,共举行县级运动会及单项比赛69次,各系统、各单位举行的竞赛活动更多。
  [=此处为表格(表5—14 解放后石城县县级运动会概况表)=] 系统运动会计有: 1951年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960年职工运动会、中小学学生运动会 1971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972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974年职工篮球、田径运动会,中学生篮球、排球运动会 1975年农民篮球运动会 1976年县属职工运动会、中学生首届射击运动会 1977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农民登山运动会 1978年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会,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980年第一届小学生“星星杯”足球赛 1981年第二届小学生“星星杯”足球赛 1982年第三届小学生“星星杯”足球赛、全县职工田径运动会、第一届幼儿运动会 1983年第二届幼儿运动会,中、小学生“雏鹰起飞”田径通讯赛 1984年第三届幼儿运动会、首届少儿运动会、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雏鹰起飞”田径通讯赛 1985年中学生篮球赛、“雏鹰起飞”田径通讯赛 [=此处为表格(表5—15 石城县田径运动纪录)=] 解放以来,石城组队参加赣州地区运动会或单项比赛计34次,39项获第一名,45项获第二名,42项获第三名,43项获第四名,43项获第五名。参加江西省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多次,其间5项获第一名,2项获第二名,5项获第三名,5项获第四名,4项获第五名,6项获第六名,一次获精神文明队奖誉。
  1959年10月陈甘霖(女)赴北京参加全国第一届运动会(手榴弹),开石城运动员赴京竞赛之先河。
  1983至1985年,廖翠红(女)、方燕(女)、毛卫成、陈明等,先后参加全国射击田径赛,均载誉而归。1983年6月,在长沙举行的全国第五届运动会上廖翠红(女)参加汽步枪40发立射获金牌,所在队获团体第一名。翌年她又参加在山东举行的华东区步枪赛,在标准小口径步枪3×20比赛中获第一名,破华东区纪录。同年方燕参加在景德镇举行的全国少年射击赛,获自选汽枪40发立射第七名。
  [=此处为表格(表5—16 石城县青少年射击纪录)=]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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