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市贸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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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63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市贸易管理
分类号: F724.3
页数: 2
摘要: 清代和民国初期,石城集市贸易多为农副产品交换,次为手工业品销售。米谷、猪牛交易,均有牙人充当中间人。民国二十五年以后,商业有所发展,行业逐渐增多,于次年成立商务会管理集市。解放后,市场管理成为国家保证社会主义商品正常流通的手段。对套购物资和妨碍计划供应者,实行严厉打击,以保护计划供应的进行。1985年,在各圩场开展“五好”集市活动,改变圩场“脏、乱、差”的现象,还配合有关单位,在各圩场进行衡器、饮食卫生等检查。查处了多起违章违法案件。
关键词: 农产品流通 市场农业

内容

清代和民国初期,石城集市贸易多为农副产品交换,次为手工业品销售。米谷、猪牛交易,均有牙人充当中间人。
  民国二十五年(1936)以后,商业有所发展,行业逐渐增多,于次年成立商务会管理集市。
  解放后,市场管理成为国家保证社会主义商品正常流通的手段。1953年10月起,国家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后,凡属粮油一类物资不准上市,粮食复制品如黄挤、米粉等,均不准社员私营加工,每年完成公购粮任务后,开放一段时间粮油市场。
  1960年起,进一步加强了第二、三类物资的市场管理,不准私自宰猪上市,不准私人贩卖家禽、鲜蛋和收购烟叶、白莲等土特产品。对套购物资和妨碍计划供应者,实行严厉打击,以保护计划供应的进行。
  1963年开始,农民在完成征购派购任务后,多余的农副产品允许上市交易。集市贸易管理,主要是对投机倒把活动的管理。
  1964年,工商、税务、粮食、兽医、计量等单位联合组成市场管理委员会,管理市场,维护集市贸易秩序,对有损人利己的经营作风和偷税、漏税等行为,进行政策宣传教育,使之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市场管理偏紧,特别是禁止农民上市出售农副产品,致使市场一度萧条。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允许农民将自产的农副产品上市自由交易,使集市贸易日益繁荣。
  1980年起,市管工作转向打击贩卖金银及套购倒卖钢材、名牌自行车、缝纫机等犯罪活动。并贯彻中央提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市管工作始走向正常。
  1983年,为了保证各集市网点的经营秩序、方便交易,先后在小松、龙岗、屏山、横江等圩场建设了集市贸易公棚,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置了23个能拆移的钢架顶棚货摊。
  1985年,在各圩场开展“五好”集市活动,改变圩场“脏、乱、差”的现象,还配合有关单位,在各圩场进行衡器、饮食卫生等检查。查处了多起违章违法案件。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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