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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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62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其他捐税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2
摘要: 宋元时代,杂税无考,兹将明代以后县内杂税有文字记载者志后。里甲费明代以110户为一里,10户为一甲,每甲丁夫要负担里甲费。万历四年实行田、役、户三税合征的一条鞭法后,并入田赋内征收。庸调明代规定,每丁每年要无偿服劳役20天,润年加2天。不服劳役者,每日以绢3尺代纳和按户课征税收。课钞分商课钞、契税钞、户口钞、官房地租钞等,万历四年后并入田赋。民国二十五年,又按契价银洋一元,正六附三,典价减半征收。二十六年取消附加,三十年契税划归省财政。税率从价1%,民国二十九年裁厘。全县产烟叶0.5万担,每担征税0.8元,共计0.4万元。义务劳动代金民国三十一年起,凡18至45岁之国民,每月应征用3天。
关键词: 税种 税收

内容

宋元时代,杂税无考,兹将明代以后县内杂税有文字记载者志后。
  里甲费明代以110户为一里,10户为一甲,每甲丁夫要负担里甲费。万历四年(1576)实行田、役、户三税合征的一条鞭法后,并入田赋内征收。
  庸调明代规定,每丁每年要无偿服劳役20天,润年加2天。不服劳役者,每日以绢3尺代纳和按户课征税收。万历四年后并入田赋。
  课钞分商课钞、契税钞、户口钞、官房地租钞等,万历四年后并入田赋。
  落地税清乾隆初年开征,税率从价计征百抽一。
  户口盐课钞清乾隆初年开征,按户口人丁计征。道光四年(1824),石城额引1776道,每引捆征银0.6134两、征余费银0.245两。民国十二年(1923)改收盐附捐,每包收铜元2枚。十五年改为每担征银洋2.97元,二十年划归中央。
  契税清乾隆六年(1741)开征,按契价一两征正税三分,火耗解费九厘。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为契价一两,共收六分五厘。次年刊发官契纸,买契加征二分五厘,连原征六分五厘共收九分。民国二年(1913)增收附加税,买价一元征正税九分,带征附加税二分,典价减半。翌年取消附加税,又改为买四典二(即买价一元征税六分,典价一元征税二分)。六年又改为买六典三,以后屡有更变。苏区时期,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停征契税。民国二十五年,又按契价银洋一元,正六附三(即收正税六分、附加税三分),典价减半征收。二十六年取消附加,三十年契税划归省财政。
  厘金清咸丰五年(1855)八月开征,俗称关卡税,分活厘、板厘两类。活厘为通过税性质,向行商抽征;板厘为交易税性质,向坐贾抽征。税率从价1%,民国二十九年裁厘。
  牙税咸丰六年(1856)开征,税率屡有变更。民国六年改为登录税,在领帖时缴纳,按年又征营业税及经征税。登录、营业、经征各税,依营业之大小分为三等(见表4—79)。
  [=此处为表格(表4—79)=] 单位:元当税咸丰六年开征,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登录税300元,营业税80元,乙等分别为240元与50元,丙等分别为180元与20元。
  常捐光绪间开征,对象有夏布、土糖、油料、烟叶、猪崽、生猪、粮食、生粉、纸等。税率多从量而定。
  烟(鸦片)税民国初年起,烟馆每年缴纳一定的捐税。鸦片烟苗,每种一亩地缴纳20元的烟草税。
  捐、花捐(妓院捐税)税由县警察局征收,征收税额无考。
  附加税民国二年,买价一元带征2分,典价1元带征1分。屠宰附加税民国三年起,规定屠户宰猪一头,征收400文。十八年改征0.15元,二十二年征0.20元,翌年改征0.40元。
  房铺附加税民国初年起,商铺税银每百元抽收商会费1元,公安费0.5元,民国二十三年起,改为按照房铺租额征30%。
  地方附加税民国四年起,地丁每两带征附加税0.2元,米折每石带征附加0.52元。
  特产捐税民国二十七年起,开征土纸与烟叶捐。全县年产毛边纸日月两种约0.8万篓,每篓征收0.5元,共计0.4万元;星辰两种约1.8万篓,每篓征税0.4元,共计0.64万元;河岳两种约1.2万篓,每篓征税0.30元,共计0.36万元;上靠下靠干纸3种约0.4万篓,每篓征税0.20元,共计800元。土纸税合计1.48万元。全县产烟叶0.5万担,每担征税0.8元,共计0.4万元。
  月捐民国二十七年起,乡、保、甲开支经费,如自卫补助费、保学经费、保长补助经费和乡、保、甲长、乡里干事开会伙食费等,按月摊派到户,每户月捐0.5元至1.5元不等。
  义务劳动代金民国三十一年起,凡18至45岁之国民,每月应征用3天。如无劳动,按照当时就地工价折交。
  解放后,杂税有屠宰附加(并入工商税内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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