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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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619
颗粒名称: 农业税额
分类号: F81
页数: 3
摘要: 明洪武二十四年,全县官民田地山塘共1428顷52亩,万历四十一年增至2029顷89.188亩。征收:夏粮钞2107贯431文,秋粮米4572石3斗7升4合6勺,农桑丝7斤2两,课程、商税课钞156锭1贯48文,户口钱钞30582贯500文,里甲编钞721两4钱5分2厘7毫,均徭编银769两1钱8分1厘6毫,民兵编银2762两4钱,带征盐课钞起运存留各12两。三十八年,丁田二项实征银9739.765两,又征匠班银0.45两,折色时价银1.37两,本色时价银0.51两,共额征银9743.125两。民国二十四至二十九年,田赋正税额征银洋在1539至27891元之间,附加税在15300至18876元之间。解放后,公粮税率几次调低,税额逐年下降。[=此处为表格=] 单位:市石
关键词: 农业税 所得税

内容

明洪武二十四年(1381),全县官民田地山塘共1428顷52亩,万历四十一年(1613)增至2029顷89.188亩。征收:夏粮钞2107贯431文,秋粮米4572石3斗7升4合6勺,农桑丝7斤2两,课程、商税课钞156锭1贯48文,户口钱钞30582贯500文,里甲编钞721两4钱5分2厘7毫,均徭编银769两1钱8分1厘6毫,民兵编银2762两4钱,带征盐课钞起运存留各12两。
  清顺治十三年(1656),官民田地山塘共2031顷2亩9厘。内除山地科钞外,实载官民米4572石3斗7升4合6勺。每年征银4104两4厘9毫。康熙四十九年(1710),田地山塘同前,实征银8778两6钱1分4厘5毫3微9纤,丁口徭银636两2钱1分9厘4毫5丝3微7纤1沙,丁地下增匠班正脚连润银4钱9分1厘4毫。又地丁下遇润增银49两5钱4分7厘3毫。
  雍正五年(1727),续垦额外田塘4顷25亩,连原有官民田地山塘实征银8778.776两,外带征本折匠班正脚等银2.33两,丁银924.83两。
  乾隆九年(1743)后,开征杂税、契税,每两征3分,落地税银63.1953两,牙税银13两。三十八年,丁田二项实征银9739.765两,又征匠班银0.45两,折色时价银1.37两,本色时价银0.51两,共额征银9743.125两。
  光绪二十八年(1902),完解丁漕银7517两,占任务的77.15%,欠交22.85%,上级勒限催征补解。 [=此处为表格(表4—73 民国元年至二十一年几个年份田赋正税及附税表)=] 民国元年(1912),派征地丁银9743.669两。四年起,增加附税292元。十六年起,田赋按原地丁征收银洋29532元(其中:正税29231元,附加税292元)。
  苏区时期,全县(含太雷县)土地税征稻谷计1.9万担(1担为100市斤)。
  民国二十四至二十九年,田赋正税额征银洋在1539至27891元之间,附加税在15300至18876元之间。其中每元带征地方附加0.3元,保安附加0.4元,保甲附加0.2元,合计每元带征各项附加0.9元。
  [=此处为表格(表4—74 民国二十四至二十九年田赋正、附税额表)=] 单位:元(法币) 注:民国二十七年正税配额:一区(城关)3838元,二区(小松)4242元,三区(屏山)4158元,四区(横江)3346元,五区(高田)3996元。
  民国三十年起,田赋改征实物(稻谷),石城为抗日后方,实征连续三年超派额。当年派额6992市石,实征7214市石,超征11.08%;翌年派额31927市石,实征36800市石,超征8.68%;三十二年派额加码到42450市石,仍超征0.99%。三十一年除征实外,全县又加征购25760市石,翌年起,将征购改为征借,是年全县征借稻谷31536市石。三十四年抗日战争胜利,奉令免征公粮1年,翌年起,恢复征实征购和省县公粮征收,数字亦略有调整(详见表4-75)。民国三十八年,将田赋改征银洋,是年配征107699元。
  解放后,公粮税率几次调低,税额逐年下降。1950年公粮税率占实产20%,1954年占15.39%,1962年下降为11.5%,1980年减少为3.09%。自1954年起,凡缺粮地区可以折征,是年征收公粮1093.08万斤,折征66.77万斤。1984年全县征收公粮732.41万斤,其中:折征115.54万斤。1985年公粮征收按“倒三七”比例折征代金(即30%按统销价,70%按统购价)。当年征收公粮731.98万斤,其中:折征561.98万斤,仅实收稻谷170万斤。[=此处为表格(表4—75 民国三十至三十七年田赋正附税额表)=] 单位:市石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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