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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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61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0.41
页数: 6
摘要: 明代财政支出,未见具体数字。清代财政支出时有增减,此仅志一例,以示一斑。
关键词: 财政支出 财政收支

内容

明代财政支出,未见具体数字。清代财政支出时有增减,此仅志一例,以示一斑。
  清乾隆九年(1744),县财政岁出总额银10604.33两。其中额解地丁银8661.841两,脚耗银53.425两,本县存留知县项下银1201.2两,儒学项目180.4两,典史项下127.52两,巡检项下127.52两,驿站项下149.4两,赈济项下31.86两,祭祀项下124.45两。
  二、民国时期财政支出民国初年至二十年的县财政岁出主要用于行政和党务费,以民国二十年县财政支出为例,行政费支出占50%,党务费支出占31.96%,公安费占4.26%,司法费占12.08%,善举费占1.7%。
  民国二十五至二十八年,县财政岁出每年稳定在4万元(法币)左右。支出项目有自治费、公安费、教育费、建设费、救恤费、卫生费、杂支、预备费等9项,二十九年起,开始增大。
  自三十一年起,县财政岁出项目有所变动,不仅支出项目增多,而且支出数额逐年增大。三十一年岁出为147万余元(法币,下同),三十四年上升为5634万元,至三十七已达265996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4—69 民国二十五至二十九年县财政岁出表)=] 单位:法币、元 [=此处为表格(表4—70 民国三十一年至三十八年县财政支出表)=] 单位:法币、万元三、解放后财政支出解放后,县财政支出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
  预算内支出预算内财政支出项目有:经济建设、文教卫生、抚恤救济、行政经费、其他支出等项。1964年增加城镇人口下乡支出,1968至1973年又增加下放干部支出。
  经济建设支出包括工交农商各个经济部门的事业费和各项建设投资,其中农业占76.29%。“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倾错误,工农业投资比例严重失调。从1968至1972年的五年里,经济建设支出中农业所占比重,由“文化大革命”前1965年的95.5%,下降到30.5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比例关系逐渐得到调整,1985年回升到89.6%。
  文化卫生支出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的事业费和补助费。教育事业费支出,绝大部分用于教师工资和民办教师补助。县城中学校舍基建、课桌椅购置,由财政安排,农村中、小学以社队(乡、村)筹集为主,财政从农业税附加中酌发为辅。中学教育行政费(包括公务、设备购置、业务修缮)由财政解决。小学行政费主要靠收学生学杂费解决。卫生事业费支出,主要用于医疗机构的差额补助和公费医疗超支以及卫生防疫经费等。随着文教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文教卫生支出预算逐年上升,在预算中所占比例也日益扩大。1985年预算支出达325.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39.1%,为同期经济建设支出总额的2倍多,是全县预算支出的大头。
  行政管理费支出1951至1957年占总支出的42%,1977至1985年占20%左右。
  1950至1957年,财政支出总额441.1万元,平均每年55.1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占支出总额5.19%,文教卫生支出占38.56%,抚恤救济支出占12.56%,行政经费支出占42.87%。
  1958至1965年,财政支出总额1259.5万元,平均每年157.4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占总支出额21.78%,文教卫生支出占34.58%,抚恤救济支出占12.63%,行政经费支出占27.96%。
  1966至1975年,财政支出总额2422.8万元,平均每年242.28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占支出总额27.36%,文教卫生支出占34.9%,抚恤救济支出占8.42%,行政经费支出占19.24%,城镇人口下乡支出占2.93%。
  1976至1985年,财政支出总额5130.4万元,平均每年513.04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占总支出额21.72%,文教卫生支出占42.56%,抚恤救济支出占11.62%,行政经费支出占20.63%。
  从1950至1985年的36年里,财政支出合计9253.8万元,加上1981和1982年中央借用县财政26.9万元,购买国库券10.8万元,预算内财政总支出929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16.7万元,其中净结余91.1万元,平均每年2.53万元。
  36年中,除1960年、1967年及1984年分别出现4.8万元、4.2万元、93.5万元的赤字外,其余年份均为收支平衡或略有结余。
  预算外支出预算外财政支出项目有:城市维护、交通、农业、文教卫生、行政与其他支出等。
  1954至1985年,预算外财政支出合计为525.3万元,平均每年为16.4万元,最高年份为1982年,达78.2万元。
  各项支出占合计比例: 城市维护支出61.4万元,占11.69%; 工业支出134.3万元,占25.57%; 交通支出52.6万元,占10.01%; 农业支出103万元,占19.68%; 文教卫生支出69.5万元,占13.23%; 行政与其他支出104.1万元,占19.82%。
  [=此处为表格页(表4—71 1950至1985年财)=] [=此处为表格页(政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4—72 1954至1985年预算外资金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第五节审计明、清时期,县财金监督由知县主办。
  民国初期沿旧制。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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