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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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61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政收入
分类号: F810.41
页数: 4
摘要: 明万历九年(1581)至崇祯十五年(1642),夏税钞210锭7贯431文,秋粮米4572石3斗7升44合6勺,农桑丝7斤2两。万历四十一年,商税课钞156锭1贯48文,户口钞30582贯500文,三差里甲编银721两4钱5分2厘7毫,均徭编银769两1钱8分1厘6毫,民兵编银2762两4钱,带征盐钞起运存留各12两。
关键词: 财政收入 财政收支

内容

明万历九年(1581)至崇祯十五年(1642),夏税钞210锭7贯431文,秋粮米4572石3斗7升44合6勺,农桑丝7斤2两。万历四十一年,商税课钞156锭1贯48文,户口钞30582贯500文,三差里甲编银721两4钱5分2厘7毫,均徭编银769两1钱8分1厘6毫,民兵编银2762两4钱,带征盐钞起运存留各12两。
  清乾隆九年(1744),岁入总额银9743.087两。其中:官民田地山塘及官瓦草房征银计8808.362两,带丁银932.841两,折色物料银1.883两。
  二、民国时期财政收入民国初年至二十年间,石城财政岁入一般在2至3万元(银洋)之间。民国元年(1912)岁入银9743.669两,民国三年岁入银洋21436元,民国十六年岁入银洋29231元。民国二十年岁入银洋30538元(其中:田赋银洋29362元,税收银洋1176元)。
  民国二十四至二十八年,县财政预算收入,每年约4万余元(法币)。民国二十九年,增加战时非常预算,收入总额增至13万余元。收入项目有田赋附加、屠宰附加、公产收入、学产收入、房铺捐收入、杂税收入(包括省库补助费)。
  [=此处为表格(表4—65 民国二十五至二十九年县财政收入表)=] 单位:银洋元民国三十一年,岁入分为经常门与临时门两大类。岁入经常门有:课税、工程受益、信托管理、财产孳息、财产售价、规费、营业盈余及事业费、遗产、补助、县级公粮、其他等11种收入;岁入临时门有罚款及赔偿、捐款及赠与、特别税课等4种收入。其间,因物价飞涨,法币贬值,预算总额增大几百倍。
  [=此处为表格(表4—66 民国三十一至三十八年县财政岁入表)=] 单位:法币万元三、解放后财政收入解放后,县财政收入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
  预算内收入预算内财政收入,来自企业利润、工商税收、农业税及其他收入等项。
  1950年至1957年,财政收入总额286.9万元(折新币,下同),平均每年35.86万元,其间,企业利润收入占总收入的0.34%,工商税收入占21.54%,农业税收入占56.39%,其他收入占21.63%。
  1958至1965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财政收入总额1290万元,平均每年161.12万元,比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年均增长3.5倍。其间,企业利润收入占总收入额19.98%,工商税收占50.77%,农业税收占26.75%,其他收入占2.5%。
  1966至1975年(第三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财政收入总额1960.4万元,平均每年196.04万元,比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年均增长0.22倍。其间,企业利润收入占总收入额的22.17%,工商税收占40.56%,农业税收占29.03%,其他收入占8.24%。
  1976至1985年(第五和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财政收入总额2423.9万元,平均每年242.39万元,比上期年均增长0.24倍。其间,企业利润收入占收入总额7.98%,工商税收占60%,农业税收占23%,其他收入占9.02%。
  石城县财政收入有时高时低现象,总的情况是上升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财政稳步上升。六个五年计划期间,财政收入增长最大的是“六五”时期,1985年的财政收入总额比1980年增加166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末期的1957年增加305万元。
  财政收入中工商各税上升,农业税下降。1950至1985年,属县财政预算内的收入合计5961.2万元。按照财政体制,省财政补助石城收入5463.3万元,县收入上解省财政2210.8万元,两抵后,省财政仍补助3202.5万元,每年平均88.95万元。列入县财政收入的还有1974至1979年体制分成收入63.7万元,1956至1958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和1960年的地方经济建设公债2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30.9万元,其他调入资金55.1万元。36年预算内财政总收入共计12119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4—67 1950至1985年财政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预算外收入预算外财政收入,来自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和其他收入。1973年起增加预算外企业利润,1979年又增加县办工业利润留成。
  1954至1985年,预算外收入合计为478万元,平均每年13.28万元。1980年最高达66.9万元。各项收入占合计比例:工商附加占6.5%,农业税附加占32.6%,预算外企业利润占20.79%,县办工业利润占17.47%,其他收入占2.64%。
  [=此处为表格(表4—68 1954至1985年预算外资金收入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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