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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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47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章 工业
分类号: F427.56
页数: 29
摘要: 石城占有陶器和竹木加工等手工业。至明代,造纸业已具相当规模。清初传入夏布纺织业。嘉庆元年(1796)传入生铁冶炼业。民国三年引进棉纱织布机,十六年引进石印印刷术。然而直至解放前夕,县内工业无大发展,且均系私营,基础薄弱。
关键词: 地方工业 工业经济

内容

石城占有陶器和竹木加工等手工业。至明代,造纸业已具相当规模。清初传入夏布纺织业。嘉庆元年(1796)传入生铁冶炼业。民国三年引进棉纱织布机,十六年引进石印印刷术。然而直至解放前夕,县内工业无大发展,且均系私营,基础薄弱。
  解放后,1953年开始对私营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国营和集体工业方向发展。经过30多年的努力,逐步建起了有一定规模的电力、农机、化工、建材、食品、制药、机械修造等工业体系。八十年代,乡镇工业和户办、联户办工业,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的工业格局。然而至198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仅1639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1.2%,占社会总产值的19.1%。
  第一节机构清道光四年(1824)以前,县署置工房,只管劳务、筑城堡、关隘。光绪三十年(1906)二月县设造习艺所。民国初年,县署设实业课兼司工业。1933年11月县苏维埃政府增设国民经济部,下设国民经济委员会工业科。民国二十四年(1935)县政府置建设科兼管工业。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设建设科兼管工业。1950年4月设工商科管工业、商业。1951年12月工商科改为商业科后,县合作总社下设生产科管全县工业。1954年6月,县人民政府置手工业管理科,1956年改称手工业管理局,同时,将交通科改为工业交通局。1957年成立县手工业联社。1958年2月手管局并入县工交局。1959年8月,工交局析为工业局、交通局。1961年5月成立社办工业局,同年7月恢复县手管局。1962年5月,工业、交通合并为工交局。1965年6月撤销手管局、工交局、社办工业局,成立县经济委员会。1967年11月中旬,县临时领导小组生产办公室下设工交组。1968年4月县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下设工交组。9月,精简机构,干部下放,撤销县经济委员会。10月,将手联社并入县人民生产、生活资料服务站。1969年8月,县革委会设工交办公室,恢复县工交局。1970年6月,恢复县手联社。1971年5月,工交局析为工业局、交通局。1973年7月,恢复手管局。1976年1月,工业局、交通局合并为工交局。1977年12月,撤销工交局,分设工业局、交通局,将手管局改为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3月,恢复手管局,与社队企业管理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0年5月,手管局与社企局分开办公,并改名为二轻工业局。1980年9月,恢复石城县经济委员会,主管全县工业企业。同时,撤销县工业局、工交办公室。1984年3月,社队企业局改名社队企业公司,7月,又改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
  第二节采掘冶炼石城矿藏计有煤、铁、锡、钽、铌等24种之多,但具有开采价值的只有钽、铌、钨、锡、稀土、瓷土等。解放以前仅有少数生铁冶炼。解放后,采掘、冶炼工业发展较快。1985年,采掘、冶炼工业产值达247.1万元,占全年工业总产值的10.72%。
  一、生铁生铁冶炼始于清代中期。清嘉庆元年(1796)福村创建景昌号锅炉厂,所铸产品质量优良,誉著一时,销路甚广,民国十九年(1930)停产。又据载:光绪三十年(1904)八月,代理知县谭从炳称,高田村招股淘炼铁沙,购置炼铁炉及一切器具,每日可出铁锅、铁罐数十件,获利甚丰。十一月,知县李光表称,温员明等开设铁炉,铸造铁罐、农具,尚堪合用,惟矿苗不旺,销售无多。
  至解放初期,县内有锅炉厂8家(其中桐江1家、高田3家、丰山3家、大由1家),铸造铁锅、犁咀、犁壁和毛铁等物件。
  1958年,全党全民大办钢铁,就地取材,土法上马。六七月间,陆续新办了木兰高南峰、丰山罗汉山、龙岗穿龙咀、屏山蹊磜岭、城郊桃花磜、大坪头、风岭脑等钢铁厂,加上原有的下丰山锅炉厂、高田江下锅炉厂、桐江大创坝锅炉厂、洋地泮别锅炉厂,共计11个炼铁场所。全县抽调3600多人,土法上马炼铁,结果因技术差、管理不善,至年底,仅产铁900余吨,其中尚有400余吨闷铁(废品)。次年春7个新建铁厂先后停办。
  1959年县办铁厂有:石城钢铁厂、直属机关铁厂、东华山钨矿铁厂及罗汉山、琴江、高南峰、龙岗铁厂等7家。社办铁厂有城郊、坝口、小松、桐江、木兰、丰山、屏山、大由、龙岗、珠坑等家。
  1960年至1964年县内有东南、坝口、小松、桐江、木兰、高田、丰山、屏山、大由等9家炼铁厂(社),生铁产量逐年下降。
  至1985年,从事铸铁制造业的有丰山农机厂、高田农机修造厂、小松农机厂、木兰铸造厂、屏山农机厂、龙岗手工业综合厂、横江综合厂、珠坑铸造厂,主要铸造铁锅及铁制小农具和其他简单工件。该年度生产量:普通铸铁件(铁制小农具)160吨(12万件),价值18.8万元;铸铁管920吨,价值25.8万元;铸铁锅5万口,价值14.9万元。
  二、钨、锡精矿 1982年7月,县社队企业管理局供销公司与观下公社联合组织近200名农民于东华山柳家庄采掘钨、锡矿。至1983年,(东华山钨锡矿)共采钨4.64吨(销售价值2.397万元,收购价值1.75万元),采锡109吨(销售价值92.25万元,收购价值52.58万元)。
  1983年月,石城县矿业公司成立,驻观下沔坊村里庄,开辟东华山海螺岭采矿区。该公司为预算外的全民所有制县级小型企业,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系统管理,县内直属石城县经济委员会管辖。主要产品为锡精矿、钨中矿。其生产量: 锡精矿:实物,1984年39吨,1985年80吨。含锡,1984年19吨,1985年40吨。
  钨中矿:实物,1983年10吨,1984年5吨。折合钨,1983年10吨,1984年5吨。
  主要设备有:内燃机2台(48马力)、潜水泵11台、鼓风机1台、空气压缩机2台、矿用防爆变压器1台(80千伏安)、颚式破碎机1台、微粒粉碎机1台,凿岩机2台和载重汽车1辆、农用车1辆。
  1985年有职工24人,年工业总产值6.6万元,年末动力机械总能力111千瓦。固定资产5.3万元。1984年销售锡精矿39吨,1985年17吨。
  附:石城钽铌矿 1969年于坝口岗上兴建石城钽铌矿,初名“807”矿,1971年投产。
  初隶属江西省重工业局。1971至1972年下放赣州地区重工业局领导。
  1972年收归冶金工业部领导,并更名“石城钽铌矿”,由部委托江西省冶金工业厅代管至1983年。
  自1984年起,直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由总公司下设的南昌公司(即中国华兴钨业公司)具体领导。
  1985年6月,并入江西省宜春钽铌矿。对外仍称“石城钽铌矿”,对内称“宜春钽铌矿石城分场”,行政上下降半格,为副县级单位。
  石城钽铌矿为机械化程度较高的露采中型矿,具有采、运、选综合生产能力。全矿拥有现代化的露天采矿穿孔、挖掘、运输设备,重力选矿及柴油发电设备,以及为矿山生产服务的机修、加工、锻造设备。矿控以上设备总台数达260台。其中厅控以上主要生产设备有:采矿设备有YQ1.50型潜孔钻机、W—1002型电铲、KM—602型柴油铲、3V—10/8型空压机、CA—34型和KPA—250型自卸汽车,选矿设备有PEF600×900粗碎破碎机、PEF250×400中碎破碎机、〓750×500细碎破碎机、MBY型〓900×2400棒磨机、6—S型摇床、PC—2型磁选机,发电设备有6NVD—48、6S275,运输设备有CA—10B型。
  固定资产投资额:1971至1985年1503.9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525万元,1985年5.7万元。1985年动力机械总能力5503千瓦。
  主要产品为钽铌精矿。据1980年(未全面)统计,生产量为9吨。采剥总量251.70吨,其中,采矿90吨、剥离161.70吨。
  年销售额182万元,年利润一79.5万元。
  正常生产年度产品产量曾达20吨。1981年起,上级决定该矿停产,正常经费开支由上级拨款解决。
  1985年有职工451人,其中工人222名、工程技术人员11名、管理人员69名、服务人员104名、医务人员15名、中小学教员30名。另有退休人员134名。
  第三节机械修造解放前,石城无机械工业,仅有个体铁匠铺生产铁制小农具及家用铁器。民国十五至三十六年(1926至1947)间,曾一度有广东五华李氏兄弟等人于珠坑坪埠、小松新坊(今江口)、岩岭、高田等地用土法为私人修理枪支,曾兴办简易造枪厂(号称“兵工厂”)。主要修理“左轮”、“驳曲”两种短枪和“中正式”、“仿汉阳造”两种长枪。
  解放后,1958年成立县农机厂(初名“县钢铁厂”)。此后,相继成立了县五金厂、汽车修理厂、摇床机械厂、电机厂(后改称“汽车配件厂”)。各乡镇亦先后办起了农机厂,逐步形成了机械修造体系。
  1983年,农机、汽车修理、矿山配件三家企业完成产值144.4万元,占年计划138万元的104.64%,较上年度的120.57万元增长19.76%。
  1985年,全县有机械修造业17家,其中:通用零部件制造业3家、铸锻毛坯制造业5家、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7家、机械设备修理业2家,当年机械工业产品销售额达414万元;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4家,当年产品销售额340.9万元。两项合计754.9万元,占1985年度工业产品销售总额1849.1万元的40.8%。
  一、农业机械石城县轴瓦厂位于县城北部风岭脑。1958年开办,初名石城县钢铁厂,1959年更名石城县机械厂。主要生产滚珠轴承,年产量达1258只,同时还生产生铁、毛铁及其他建材。1968年9月改称石城县农业机械厂,转为主要生产打谷机、碾米机、刷粉机、插秧机、饲料机、截片机、磨粉机、打夯机以及各种农机配件。年产量300余台,产值5.5万元。
  1980年,该厂曾一度以生产小口径汽步枪为主,成了一个亏损企业。同年7月起改为以生产轴瓦为主,厂名改为石城县轴瓦厂,属县办全民所有制机械制造企业。主要生产2A—215空压机连杆瓦、125系列连杆瓦、P33滑板、2D65主轴瓦、冷冻机轴瓦、压缩机阀片,同时还生产铸铁件。1980年工业总产值95.3万元,利润5.3万元。
  1984年主要产品产量:2A—215空压机连杆瓦3634副、125系列连杆瓦4914副、2D65主轴瓦71副、P33滑板696块、铸铁件131吨,销售额15.7万元。年工业总产值达97.2万元,利润4.7万元。同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县轴瓦厂为“经济效益先进单位”,发奖杯1个。
  1985年共有职工206人,生产2A—215空压机连杆瓦3068副。125系列连杆瓦5820副、2D65主轴瓦57副、P33滑板1428块、铸铁件96吨,销售总额10.9万元。当年工业总产值达115.1万元,利润6万元。有金属切削机床61台,其中车床28台、钻床4台、铣床4台、刨床2台、拉床1台、磨床16台、切断机床2台、皮带车床1台、其它切削机床3台,另有开式压力机6台和空气锤、剪切机、混砂机、筛砂机、起重机等机械设备。还有汽车2辆、拖拉机1台。
  乡镇农机厂 1956年起,各乡镇先后办起了农机厂,生产和维修农业机械。
  1985年,据琴江、观下、小松、丰山、高田、屏山、大由、洋地等8家乡镇农机厂统计,有职工249人。生产打谷机300台、碾米机10台、铸铁管304吨、铸铁件160吨、木螺钉3023万件、铁锅5万口。销售总额达114.3万元。
  二、电机 1979年1月由县五金机械厂析出成立电机修理门市部,为县二轻局直属车间,当年产值6.2万元。1980年改名石城县电机厂,为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厂址设于县城西华路77号。主要业务是修理电动机、发电机,并生产电机配件和成品。1980年生产小型摇头电风扇387台,1983年又生产111台,工业总产值11.06万元,上缴利润1680元、税金3346元。
  1985年主要产品为110千瓦电动机、230毫米台式电风扇、缝纫机板、东风牌汽车拉锁和后链、解放牌汽车挂钩等,年产值11.5万元。
  三、矿山设备配件石城县矿山配件厂 1956年成立,原名五金皮革修造合作社,1968年改为城郊五金厂。1969年8月改名县手联社五金厂。1976年改称县五金修配厂。1979年更名县五金机械厂。1980年改名石城县矿山配件厂,系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厂址原设琴江路东段,后迁至西华路219号今址。建社初期,只能生产小五金、农具及家用铁器。1956年产值为0.8万元。1965年产值1.74万元。1971年转为生产台钻、台柱、电动机、刷粉机、牛头锁、碾米机等。1974年试制矿山配件,1976年经石城钽铌矿等单位试用鉴定合格,即开始批量生产。主要产品有6—S选矿摇床、云锡式选矿摇床传动箱、调波器、砂泵、矿筛等,产品远销全国各地。
  1985年有职工91人,生产6—S云锡式选矿摇床传动箱157台、调波器158台、砂泵4台。年工业总产值48.5万元,利润总额4.85万元。有固定资产43万元,建筑面积4166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032平方米。有大型车床2台、大型镗床2台、普通车床5台、摇臂钻床2台、卧式镗床2台、铣床1台、牛头刨床3台、龙门刨床1台、切断机床1台、电力变压器1台、化铁炉1座等设备。
  石城县摇床机械厂 1972年开办,为县办集体企业,厂址在西华路96号。主要生产矿山设备摇床面。1972年11月试制6—S型摇床面成功,1973年投入批量生产。1980年生产摇床面71台,1984年生产109台、1985年生产172台。固定资产30.8万元,有车床、刨床、钻床各2台、机械压力机台、木工锯机6台、交流弧焊机5台等设备。1985年工业总产值51.30万元,创造利税10万元,其中税金5万元。
  观下摇床设备厂 1973年开办,为观下乡乡办企业。厂址在县城西外司前,主要生产摇床面。固定资产8.5万元。1985年有职工49人。工业总产值26.5万元,实现税利2.6万元,其中税金0.9万元。主要设备有圆锯机6台。
  石城横江摇床厂 1977年建厂,为横江乡乡办企业,厂址在横江老街上桥头。主要生产矿山摇床面。固定资产13.7万元,动力机械总能力120千瓦。1985年有职工20人,工业总产值19.8万元,上缴利润1万元、税金0.9万元。1985年销售摇床面76台,价值16.3万元。
  石城干燥设备厂 1973年建厂,原名小别综合厂,为小别乡乡办企业。1984年改名石城干燥设备厂,厂址在长乐公路旁,属矿山设备制造业企业。主要产品:摇床面(1973年开始生产)、床头箱、干燥机。1985年动力机械总能力412千瓦,固定资产45.3万元。总产值:1980年28万元,1985年63.1万元。主要产品产量:1980年生产选矿设备74台;1984年生产选矿设备113台、脱水设备5台;1985年生产选矿设备103台、回转窑1台、脱水设备10台、干燥机9台(价值35万元)。有镗床、铣床、车床、刨床、钻床、磨床、滚齿机床、焊条标准衡温箱、弯曲校正机、无损探伤检测设备、焊接传动箱、10吨行车、电焊机、氧焊机、20×2000卷板机、鼓风机等设备和汽车1辆。1985年共有职工115人,实现利润5.5万元。
  该厂生产的ZLG—5.3型蒸气加热式螺旋干燥机,经有关部门鉴定,技术性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远销国内13个省市,获得用户的好评。
  四、汽车配件石城自有公路运输以来,汽车渐多,遂先后开办汽车修理厂、配件厂、车箱厂。此外,县公路段、县林业车队、县农资公司车队及县粮食车队等单位,亦陆续建立汽车修理车间或修理站,开办汽车保养与修理业务。
  石城县汽车修理厂该厂前身为县汽车队汽车修理车间。1972年从汽车队析出,单独建厂,属财政预算内交通系统管理全民所有制企业。厂址设北门外兴隆黄家祠。主要业务是为汽车、拖拉机保养和修理。1972年工业总产值11万元。随后,陆续购置车床、钻床各2台,刨床、磨床、锻锤、木工刨床、交流弧焊机各1台,机修车床6台等机修设备。1974年1月县汽车队并入县汽修厂。至1978年有固产资产55.73万元,职工95人。营运汽车18辆,可承担车辆大、中、小修理业务,年总产值27万元,创造利润3.7万元、税金1.93万元。1980年5月恢复石城县汽车队,与县汽修厂并存,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5年有职工103人,拥有固定资产82.9万元,建筑面积4867平方米。当年工业总产值36.5万元,获利润6.8万元,上缴税金5万元。
  石城县交通修理部 1982年4月成立。当时称“石城县交通运输公司汽车修理车间”,1985年改称石城县交通修理部。部址设县城西华路147号,系镇办汽车修理集体企业,隶属县交通运输公司。主要设备有木工机械辅机、动力压缩机、交流弧焊机、电动台钻、氧焊机、电焊机各1台。1985年有职工18人,固定资产1.3万元,动力机械总能力15千瓦。年总产值5万元,上缴税利0.7万元。
  石城县汽车配件厂 1979年1月建厂,原名“石城县电机厂”,1985年9月更名石城县汽车配件厂,厂址设西华路77号,系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983年始生产汽车配件,当年生产东风牌汽车引擎盖上下拉锁8763只、安全钩2000只、左右铰链975只、解放牌汽车引擎挂钩923只。1985年始生产全车线和高压线。1985年有职工35人,生产东风牌汽车EQ140引擎盖上下拉锁1763只、解放牌汽车CA103引擎挂钩21862只、全车线1123套、高压线2311套。年总产量13.9万元,上缴利润0.1万元,税金0.5万元。有车床5台、冲床7台、刨床1台、液压机1台、电焊机3台、机械压力机6台、气体压缩机1台、电力变压器1台、编织机1台等设备,动力机械总能力65千瓦。
  石城县车箱厂 1981年建厂,厂址在观下乡人民政府旁边,为观下乡乡办企业,属交通设备制造业。主要生产金属车箱及选矿振动筛。1985年有职工62人,年工业总产值达51.02万元,上缴利润1.5万元、税金3.1万元。有机械压力机1台,车床、钻床、铣床、刨床计7台及交流弧焊机4台等设备,动力机械总能力245千瓦。另有载重汽车2辆。固定资产共11.7万元。
  附:江西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石城保养厂前身为“交通部华东区202车队石城长乐保养场”。1963年筹建,1965年1月投产。厂址在小别长乐村,当时属交通部华东区汽车运输局直接领导。1966年下放江西省管辖,由运输转为小批量生产汽车拖斗和汽车配件。1977年改属江西汽车运输总局赣州汽车运输分局领导。1981年3月更名石城保养厂,直属江西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管辖。
  该厂主要是为汽车保养和生产汽车配件,如横直拉杆、球头销、进排气门、套管等:至1985年底,还生产八吨挂车65台、四吨挂车1153台、三吨挂车697台。
  1982年试制成功六吨挂车1台。同年生产的“赣运牌”QG06四吨851型双轴全挂车,荣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奖;生产的X—860型六吨双轴全挂车,1985年4月获江西省交通厅1984、1985年度优秀新产品奖,省经委新产品证书,5月获国家交通部工业产品展览会优秀展品金杯奖,12月获江西省人民政府优秀科技成果四等奖;生产的JXBG13X十吨厢式半挂车,1985年4月获江西省交通厅1984、1985年度优秀新产品奖、省经委新产品证书,12月获江西省人民政府优秀利技成果四等奖;生产的J〓—130一吨半农用汽车1985年4月获江西省交通厅1984、1985年度优秀新产品奖、省新产品证书。
  该厂产品销至江西、福建、安微、湖南、广东、山东、江苏、浙江等省,均赢得了用户的好评。
  厂内拥有车床、铣床、剪床、磨床、钻床、刨床、冲床、空气锤、叉车等以及汽车大修成套设备。
  1985年有职工109人,固定资产中不动产部分67.5万元。1985年工业总产值216.4万元,利润总额45万元。
  五、紧固件紧固件制造,始于1977年。主要生产木螺钉,属标准机械配件制造业。
  石城县木螺钉厂1977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知青办公室为帮助落户在石城的上海知青就业,决定援助石城开办工厂。4月,经石城县革委会决定,由县工交局筹集资金16万元,从上海标准机械配件公司及上海市木螺钉三厂,以低价购进生产木螺钉的全套机械设备。同年6月,选送部分上海知青赴上海木螺钉三厂学习生产操作技术,同时聘请该厂技术人员来石城传授技术,培养新招工人。11月15日成立石城县木螺钉厂,厂址设于县城河背宝福院玉皇坛内,为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12月试产,翌年1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木螺钉1948万件,总产值15.19万元。同年参加省木螺钉测评,产品质量名列第二。
  1979年在厂上海知青大都调回上海。在技术力量大减的情况下,又从上海木螺钉三厂请来师傅担任技术骨干,继续生产。1979年参加省木螺钉测评,名列第一。当年产值达19.61万元。1980年开始批量生产。厂内设有拉丝、打头、铣槽、螺纹、包装、机修6个车间,半机械化操作,生产宋塔牌沉头木螺钉、自攻螺钉、机螺钉、铆钉、元钉等29种不同型号的产品。1980年生产木螺钉506万件、元钉10.8吨。1981年生产木螺钉7000万件。1981至1985年连续5年参加省内同行业产品测评,均被评为第一名。1982年江西省经济委员会授予“优秀产品”证书。产品除销本省外,还远销广东、湖南、湖北、河南、辽宁等地,均获得用户好评。
  1985年共有职工109人,生产木螺钉7400万件,年总产值达111.6万元。1978至1985年为国家创造利润22.85万元、税金13.37万元。其中1985年创造利润9.7万元、税金4.2万元。固定资产有48.4万元,有普通车床3台、铣床1台、刨床2台、电阻加热炉2台、电力变压器1台、木螺钉元钉连用加工机械71台等设备。1985年引进电镀设备1套。
  高田标准件厂1985年开办,厂址设高田湖坑村洋和岗,为高田乡乡办企业。主要生产螺钉、螺母等。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20.5万元,生产紧固件达1044万件(7吨),销售螺钉522万件,价值3.8万元。当年总产值7.6万元,上缴利润0.4万元、税金0.4万元。设备有自动锻压机4台、自动冷(热)镦机1台、自动搓丝机3台,滚镀机1台、拉丝机1台、电阻加热炉1台、交流弧焊机1台、鼓风机3台,专用铣床、车床、钻床及牛头刨床、磨床共16台,动力机械总能力84千瓦。年末有职工23人。
  六、船舶修造解放前,石城运输以水路航运为主,故民间造船业历史悠久。据考,清光绪三十三年(1908)产木帆船30余艘。苏区时,拥有木帆船80余艘。红军北上后,县政府组织船业公会,造船20余艘。民国三十七年(1948)生产木帆船90余艘,从业人员达300余人。
  解放初期,船舶修造为私人经营,凡新造、修理概由船主雇工进行。1951年修造28艘,1952年修造19艘。1953年下半年成立造船小组,1954年改称船舶修造生产合作小组,修造木帆船24艘(其中新造大型木帆船1艘)。另有单干7户,造船6艘。1956年改称船舶修造生产合作社,隶属航运部门管辖,时有工人17人,修造木帆船44艘(其中新造10艘)。1958年下半年分为造船厂和船舶社。1959年1月将造船厂、船舶社与搬运队合并,成立石城港木帆船运输合作社,为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由航运站及县工交局领导。同年6月转为国营运输公司,隶属赣南航运分局管辖。是年造船45艘,修理33艘。1960年6月,试制成功1艘载重25吨的机帆船(后由于油料供应不足而拆掉),同年还生产木帆船5艘,计30吨,三块船53艘,竹筏30条。1962年,运输公司复转为集体企业。1963年改称石城港木帆船运输社造船厂,共有职工13人。是年生产木帆船7艘,年产值达2.208万元。
  1966年以后,水道阻塞,船舶修造业移至外港(于都、信丰、赣州)进行。1972至1975年,在外港制造10马力载重20吨、20马力载重38吨机帆船各1艘,拖船2艘。1984年起,扩大机械化船只,新造铁质船2艘,县内船舶修造业日渐趋于消失,只有少数渡船修造。
  第四节电力解放前,县内无电力工业。
  解放后,1957年于琴江镇兴隆街周家祠(今县水泥预制厂址)兴建石城县火力发电厂。1958年竣工,安装80马力、容量60千瓦的柴油发电机组1台。同年7月11日投产发电,开石城电力工业之端。时架设0.4千伏输电线路至县城,仅供应县几个主要单位照明用电,1962年琴口水电站建成后,停产。此后,丰山、大由、龙岗、洋地、木兰、小松及珠坑、屏山等先后安装12千瓦、5千瓦、20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以供社属各单位和部分群众的照明用电,1966年后,亦先后停产。
  1959年,横江公社于大埠村兴建小水电站1座,安装木制水轮机发电机组1台,容量10千瓦,供当地群众和机关单位的照明用电,为石城水力发电之始。
  1961年春,县于观下黄坊兴建水电站,1962年4月25日竣工,安装240千瓦发电机组1台,于5月1日投产发电。1965年安装第二台发电机组,容量均为240千瓦,与第一台并网发电。以后,各乡村小水电站相继问世。
  1969年9月筹建岩岭水电站工程。1970年9月破土动工,1975年二级电站建成,装机2台,总容量400千瓦,投产并网发电。1978年12月一级电站建成投产,装机1台,容量1250千瓦。1983年第二台机组建成投产,容量1250千瓦。同年岩岭一级电站、二级电站与琴口电站并网输电,输送至县内11个乡(镇)、58个村。
  至985年底,全县共有小水电站110座,共装机118台,总容量为5646.5千瓦。1985年发电量为1151万度,其中全民电站933万度,集体电站218万度,比1984年的1065万度增长8.08%,比1962年增长114.47倍。县办电站3座,装机6台,总容量3380千瓦,占全县总装机容量的59.86%,乡村办电站107座,装机112台,总容量2266.5千瓦,占全县总装机容量的40.14%。全县100%的乡、90.15%的村、71.1%村民小组、74.38%的农户已用上了电。
  县内建有35千伏高压线路33公里,10千伏高压线路353.4公里,低压线路1449.4公里。
  县电网内建有35千伏高压线路33公里,其中岩岭至县城25公里,坝口至海螺岭8公里;10千伏高压线路225公里;低压线路974.5公里。有35千伏变电站1座。电网内有配电变压器156台,容量12750千伏安,各种用电设备容量10730千瓦。
  乡村办水电站,未纳入县电网,主要供应所在乡村机关单位、农户照明及乡村工业用电与农副产品加工用户。有10千伏配电线路128.4公里,低压线路47.9公里,配电变压器105台,容量4900千伏安,各种用电设备容量1947.1千瓦。
  县办水电站琴口电站位于观下乡坝口村黄坊,1961年动工兴建,1962年4月25日竣工,安装容量240千瓦发电机组1台,于5月1日投产发电。架设黄坊至县城高压线路(6.6千伏)4公里,主要供应县城各单位和居民的照明用电以及县制米厂、县机械厂、县印刷厂等工业用电。随后,供电相继延伸至观下东南、坝口、耸岗、石田、瑶上、蜀口、长乐等地以及石城保养厂、县化工厂等单位。1965年安装第二台发电机组(容量240千瓦),与第一台并网,投产发电后,则将原来6.6千伏输电线路,更换为10千伏高压线路,供电范围进一步扩大。1983年与岩岭电站并网输电。
  岩岭一级电站位于丰山乡福村岩泉岭山脚下,因电站水库位于岩岭境内故名,电站枢纽由大坝、隧洞、压力钢管和厂房机组四个部分组成。
  大坝:位于岩岭乡下柏村河的下游2公里处,石围坝为浆砌块石重力坝,坝高19米,坝顶长90米,水库集水面积44.7平方公里,正常库容为1.0152万立方米。
  隧洞:顶拔高程为4.17米,隧洞断面为宽2米高2.3米的城门供式洞形,全长1251.7米。
  压力钢管:主管1条,直径0.9米,支管2条,直径0.5米,共长312.5米。设计水头为185.9米,过流量为3×0.82立方米/秒。
  厂房机组:一级电站主厂房面积449平方米,副厂房面积168平方米。装机2台,单机容量1250千瓦。1978年12月建成第一台机组,于次年1月1日役产。年发电量为599.05万度,日发电量2130度。1983年安装第二台发电机组并网投产。1985年,年发电量达772万度,日发电量2万度。
  岩岭二级电站位于丰山乡福村早排,1975年夏建成,5月1日投产。利用一级电站尾水和小坑河水发电,以梯级开发引水明渠1300米,进入隧道接压力管道,洞高2米,宽2米,长300米,利用水头23米,装机2台,总容量400千瓦,并网发电。1985年发电量161万度,日发电量4503.8度。
  [=此处为表格(表4—26 装机容量40千瓦以上的乡村办水电站)=] 第五节化工一、松香化工 1958年4月,县投资3.55万元,于观下花园上坝村兴建石城县松香厂,1960年改名石城县化工厂。1962至1967年先后增设丰山、横江、桐江、高田车间。1978年厂部转为综合生产。1982年厂部迁至庵子前今址。由于松脂资源逐年减少,丰山车间于1984年转产松焦油、清漆、松烟。
  松香生产工艺采用直接火滴水法。1975年一度改用水蒸汽法生产,因成本高、产量低,仅生产1年,1976年复用原工艺生产。化工厂生产主要设备有铝甑5只,树脂生产设备1套。生产设计能力年产松香1500吨,松香、松节油原料为松脂。七十年代以前,全县15个乡镇均有松树可采脂。七十年代起,由于林木砍伐量大于生产量,松林逐渐减少。八十年代起,全县仅有高田和岩岭以及小别部分山区有脂可采,其余地区均星散量少。初时采脂多由广东人承担,当地农民掌握采脂技术后,由大队、生产队组织人员采脂,先后在厂部、横江、高田、桐江、新河、大由、水庙、洋地、桐坪、沙塅、绿水、岩岭、罗田、瑶岭、罗陂等处建立松脂收购站17个。1958至1985年全县累计收购松脂33044吨,生产松香25197吨、松节油4803吨,上缴税金293.76万元,利润424.33万元。1963至1974年间,年松香生产量均在1000吨左右,1975年产量开始下降。产品由省五交化公司包销。1985年有职工50人,生产松香674吨、松节油116吨。年产值73.7万元,上缴税金7.02万元、利润5.6万元。主要设备有蒸锅荃4台,其他松香设备4台和汽车3辆。
  [=此处为表格(表4—27 石城县化工厂几个年份产品产量、产值及利税完成表)=] 单位:吨、万元二、日用化工解放前,县内日用化工仅有喜爆、蚊香两个项目。解放后,开始生产墨水、浆糊、胶水等产品。
  喜爆解放前,由私人经营。民国初年,县内有喜爆业12户,从业者36人。民国三十七年(1948)从事喜爆生产者增至62户,翌年达73户。解放初期,仍为个体经营。1956年3月10日,成立县喜爆纸扎生产合作社,1962年改为县喜爆雨伞厂。1965年雨伞业务析出,单独成立喜爆厂。1969年11月并入县手工业联社,成立喜爆车间。1971年划入县纺织厂,当年生产喜爆28.5万箱。1973年生产29.2万箱。1974年由纺织厂析出成立喜爆厂,时有职工5人,年产值2.79万元,固定资产2.7万元,流动资金1.1万元,上缴利润0.1万元。1979年底喜爆厂下马,喜爆转为私人生产。自1957至1979年喜爆厂(车间)共生产喜爆1355.41万箱。此外民间有喜爆生产个体户数十家。
  蚊香解放前,均为私人经营。解放后,归各乡镇企业组织生产。1972年,琴江镇喜爆厂兼生产蚊香。1975年喜爆厂改为综合服务社,社址设县城南门外。1978年产值3.41万元。1980年改名琴江镇日用品加工厂,内设喜爆、蚊香、矿烛(生产一年后停产)3个车间。1982年产值达6.86万元。1985年共有职工19人,生产蚊香7.59万封,产值1.2万元;生产喜爆4.07万封,产值2.81万元。上缴利润0.2万元、税金0.55万元。
  此外,县内还有从事蚊香生产的个体户多家。
  文化用品解放后,1956年1月29日成立琴江文化用品社,设于今琴江路135号。1964年改为文具钟表刊刻社。1968年改名手工业综合服务社。1978年更名石城县文化用品厂。该厂设备简单,全系手工操作,原料由外地购进。主要生产60克精装蓝黑墨水、60克简装蓝墨水、80克胶水、3两装浆糊等产品。1962至1985年共生产墨水、浆糊等233.21万瓶。
  1985年共有职工26人,固定资产1.8万元,生产墨水、浆糊等22.38万瓶。年产值7.6万元,上缴利税0.4万元。
  三、其他化工细菌肥料1958年于城隍庙兴办石城县细菌肥料厂。1959年迁至东岳庙,主要生产固氮菌、磷细菌、钾细菌、根瘤菌、颗粒肥料等。置有电气冰箱1个、2000倍显微镜1台、手提高压清毒器1台、定温箱1个、振动机1台、平温湿度计2个、远心分离机1台等生产设备。1959年有职工6人,生产细菌肥料24.51吨、肥皂2.22吨。1966年停办,改为石城县多种经营综合厂,当年犹生产根瘤菌396吨,年产值3.96万元。
  1958至1959年间,中央曾提出全党全民大办工业,县内各公社、大队共办起颗粒肥料厂833家,产量达1545.412吨;土化肥厂1067家,产量达3136.718吨;土农药厂975家,产量达2673.646吨;土硝厂35家,产量1.863吨。
  油漆 1979年珠坑公社成立珠坑清漆厂,有职工9人。以桐油、松香等为原料,制造清漆。因成本高、销路不好,1980年停产。
  1984年,县化工厂丰山车间也曾一度生产清漆。
  塑料制品 1985年屏山乡投资2.1万元,于陈坊村兴建屏山塑料厂,有职工10人。主要生产塑料编织品、丝绳等。当年生产聚丙烯制品3吨、聚丙烯编织制品3吨、塑料丝绳3吨。年总产值1.5万元,上缴利润0.1万元。有单丝挤出机组1台,动力机械总能力10千瓦。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同年,横江乡投资0.5万元于横江圩开办横江塑料油膏厂,有职工6人。从外地购进原料,生产塑料油膏,年总产值3.46万元,上缴利润0.3万元,税金0.1万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1985年9月,县二轻局派员到上海购回45克塑料注射机1台,11月成立石城县塑料厂(属县办集体企业)。
  第六节陶瓷一、陶器唐五代时期,县内就有陶器生产,窑址建于丰山瑶里,品种有壶、罐、缸、钵等。元明间有高田陶器窑,初由吉姓从福建传入,清初再传至观下睦富。民国时期,传入屏山风流排。解放后,传至丰山、兴隆干背、塘子岭等处。
  民国时期,县内有高田、睦富、屏山制陶龙窑3座,从业者20余人,常年生产陶器20万件。
  解放后,1950年,有陶器生产业8户,从业者9人,年产值(折新币)约0.78万元。1956年组建陶器厂,全县计有47家,其中琴江镇17家、小松6家、桐江2家、坝口6家、屏山12家、珠坑4家。主要产品有坛、罐、缸、钵等。1957至1962年全县有陶窑6座(坝口、观下、兴隆、桐江、屏山、珠坑),年均产量19.14万件。七十年代初期,珠坑公社曾于金钱坑兴建陶窑1座,生产日用陶器。后因土质鉴定不符合标准,于1979年停产。
  1985年,县内仅有高田、丰山、睦富、塘子岭、干背、屏山蟠龙岗等处有制陶龙窑7座,从业者32人。
  二、瓷器 1970年1月,国营横江造纸厂于珠坑芙蓉塅开办陶瓷车间,采用压坯成型工艺,生产粗瓷。1971年由造纸厂析出,单独成立珠坑陶瓷厂。1976年并回造纸厂,仍为其一车间。主要产品有大盘、窑碗、大碗、中碗、霉豆罐、酱油碟、饭钵、小油壶等10多个品种。年均生产28窑,每窑生产约3万件,每窑产值0.21万元左右。瓷土取自距厂一里路的磜头岭。主要生产设备有:春子42只、压碗机7台、割釉机2台、修碗机1台、碗架14个、碗桥板900块。1981年生产陶瓷68万件、1982年91万件、1983年86万件、1984年32万件。因烧柴紧缺,于1984年9月停产。1985年将碗窑承包给私人,当年生产陶瓷31万件,上缴利润0.26万元。
  第七节建材一、砖瓦砖瓦生产,历史悠久,生产作坊遍及全县各地。其制作方式一直沿用木模制坯,建窑焖烧。1983年以前均以木柴烧制青砖青瓦,有少量红瓦(俗称沟瓦)。为保护森林资源,搞好水土保持,自1983年起,逐年推广以煤烧制砖瓦。
  1955年县公安局曾开办劳改砖瓦厂(属地方国营手工工场)。1961年3月并入县修建厂。1962年5月停产。
  1959年县民政局于观下睦富官陂里开办砖瓦厂(地方国营企业)。当年生产厚砖11.95万块、薄砖11万块、瓦22.5万块。年产值1.01万元。1961年停产。
  是年,全县有社队办砖瓦窑101座。
  1982年8月,琴江镇集资20万元(含县拨老区建设经费8.5万元),筹建琴江机制砖厂,于兴隆硬田咀新建厂房,翌年正式投产,当年产值10.5万元。从供土到制坯皆为机械操作,而后入窑以煤焖烧6小时即成,产品质量基本上达到了国家标准。1985年有职工42人,制砖246万块,产值10.7万元,上缴利税1.4万元。有电动卷扬机1台、绞车2台、离心式清水泵1台、缝焊机1台、电力变压器1台、翼轮粉碎机1台、内燃发动机组1台、挤砖机组1台、成套低压配电机1台、轮窑1座、拖拉机1台等设备。建筑面积1125平方米,固定资产18.9万元。1983至1985年共制砖700余万块,产值37万余元,上缴利税5.7万余元。
  1985年全县有乡、村办砖瓦窑7座,从业者120人;有个体砖瓦窑290座。共制砖463万块、土瓦238万块。所产砖瓦大都用于县内建筑,部分销至邻县。
  二、水泥预制构件 1964年8月县水电局于北门外兴隆街周家祠设立水泥制管厂,生产水泥涵管、水泥钢丝薄膜水管。1966年4月迁至琴口水电站内生产。1974年8月迁回原址,并改名石城县水泥预制构件厂。
  1975年改称石城县水泥预制厂。主要制作水泥电杆、水泥水管等。1975至1985年,共生产水泥电杆3718根,产品大都销于县内,部分销至邻县。
  1985年有职工14人,生产水泥电杆448根、水泥水管500米。工业总产值4.4万元,上缴利税0.8万元。有交流弧焊机1台、水泥预制品模具4套等设备,固定资产8万元,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1977年10月,县邮电局开办水泥电杆厂,生产水泥电杆,用于通讯。
  同年,县广播站亦始生产方型水泥杆,用于广播。
  19841985年龙岗、珠坑乡先后开办水泥花板厂。1985年共生产水泥花砖6万块,产值共1.7万元,上缴税金0.3万元。
  1979年起,县内几个主要建筑施工队,相继设立水泥预制构件厂,生产各种规格和型号的空心楼板、栏杆、楼梯、砖瓦等,用于县内建筑。
  三、玻璃玛赛克 1985年8月开始筹建石城县玻璃建材厂,自四川引进生产技术,生产玻璃玛赛克。自筹资金40万元于风岭脑原石城钽铌矿671矿区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设计能力为年产玻璃玛赛克485吨,产值60万元。
  四、耐火纤维 1985年8月开始筹建石城县耐火纤维厂,请国家建材局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提供全套技术服务,生产各种硅酸铝耐火纤维制品。集资35万元于风岭脑原石城钽铌矿671矿区新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设计能力为:年产硅酸铝耐火纤维棉180吨、多种型号制品135吨,产值68万元。
  五、人造大理石 1985年观下农机厂从国家航天工业部引进人造大理石生产技术,开设人造大理石车间,于9月1日正式投产。
  当年生产人造大理石2000平方米,产值9万元。产品销至赣州、南昌、九江、上饶等地。
  第八节食品一、糖果糕点民国时期,县城与各圩镇有少数食品加工铺。
  解放后,1954年成立石城县贸易公司复制品加工厂,当年生产面包、糕点、糖果、饼干等34.5吨、豆豉23.25吨。1957年停产。
  1958年5月成立石城县食品加工厂,厂址设县城邓家祠(今金华路54号),同年投产。主要生产各种糕点、饼干、冰糖、酱油等。1985年有职工48人,生产糕点饼干172.98吨、冰糖94吨、加工糖34吨、酱油77吨,产值47.24万元。有和面机1台、饼干机1台、食品膨化机1台、烤炉2台、载重汽车1辆等设备。建筑面积2929平方米,固定资产17.2万元。生产原料由县粮食局计划供给,并从社会上购进一部分。1985年共消耗糖197.5吨、植物油9.12吨、面粉101吨、大米28吨、食盐11吨。产品种类从1958年的30余种,增加到1985年的100多种,质量逐年提高。1985年生产的一级桃酥,获江西省商业厅“优质产品”证书。生产方式从手工操作发展到半机械化。产品大都销售县内,部分销至邻县。1958至1985年共计生产糕点、饼干5200.61吨,工业总产值达1262.86万元,共创造利税166万元,其中利润14.9万元。1985年上缴利税3.2万元。
  1981年,小松、大由乡先后设立食品厂,生产各类糕点。1985年共有职工87人。
  [=此处为表格(表4—28 县食品厂几个年份产值及部分产品产量表)=] 单位:万元、吨二、酒民国时期,县城有50余家酿酒专卖户,各乡村从事酿酒业者不下百家。
  解放后,1958年成立石城县食品加工厂,下设酿酒车间,从事水酒和谷烧酒(白酒)酿造。1960年派员至赣州酒厂学习白酒制作技术,回厂后,改黄曲菌为糖化菌,南洋102为酵母菌,且采用烟台操作法、清蒸清烧,出酒率达40%,酒精度为56度,年产酒32.5吨左右。
  1974年,酿酒业从食品厂划出,成立国营石城县酒厂,厂址设县城莲塘巷。1975年,引进1台KJG1吨锅炉,翌年筹建液体发酵半机械化生产线。1978年建成酒精蒸锅塔,同年投产。1980年试制出糯米黄酒,并研制出根霉曲。1981年试制出半固体法小曲酒,研制成猕猴桃酒。1983年改进小曲酒,半机械化蒸馏酒成功,同年厂址迁观下。
  1985年有职工69人,生产饮料酒185.54吨,产值35.77万元,上缴利税3.6万元。有水管锅炉1台、交流弧焊机1台、变压器1台、砂盘粉碎机1台、压榨机1台、载重汽车3辆。建筑面积8746平方米,固定资产84.2万元。生产原料以粮食局计划供应为主,议购为辅。产品种类自1974年的四五种,增至1985年的13种,产品质量基本上达到了国家食品行业理化标准。所产琴风白酒参加1985年度赣州地区同行业评比,被评为第一名,获“优质产品”证书。产品除销售县内外,还销往赣洲、南昌、上饶、福建、安徽、河南等地。1970年至1985年共生产各种酒2875.55吨,产值477.34万元,上缴利润28.57万元,税金62.05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4—29 县酒厂几个年份产量、产值统计表)=] 单位:吨、万元此外,屏山、横江等乡先后开办酒厂,酿造白酒和黄酒。民间还有不少酿酒个体户,酿造谷烧酒和水酒。
  三、蜜饯 1984年10月,屏山乡于陈坊村陈家祠开办屏山蜜饯厂,同年12月投产,主要生产果脯蜜饯。1985年6月,蜜饯厂迁至屏山米坪角(今址)。1985年有职工10人,生产果脯蜜饯35吨,产值8.5万元。有给水泵1台、远红外线电烤炉1台。建筑面积910平方米,固定资产4.8万元。1985年上缴利税1万元。产品除销县内外,亦远销南昌、扬州等地。
  四、板鸭 1981年,高田公社于洋和岗原“高田知青农场”设板鸭厂,有职工6人,大忙季节雇请临时工,年产值近万元。以生产板鸭为主,还兼生产机械螺钉、螺帽,并经营耕地140亩。所产板鸭除销本地外,还销外地。1985年停产。
  五、豆制品豆腐制作,历史悠久。民国时期,县城经营豆腐业者20余人。解放后,1956年由4家豆腐业个体户联合组成豆腐加工合作小组。1970年改名豆腐加工厂,并于县城南门新建厂房一幢,面积300平方米。1972年起用电动钢磨代替人工石磨,改善了劳动条件,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原料由县粮食部门计划供给。主要生产水豆腐和燥豆干,计划供应县城各机关单位和居民,年产值约2万余元。1984年12月停产。同年10月,琴江粮管所成立豆腐社,并购进两台电动钢磨加工豆腐。1985年有职工4人,加工大豆72.76吨,产值4.61万元,利润2.33万元。此后各地粮管所均开设了豆腐社。
  此外,全县各地有不少个体豆腐坊,生产水豆腐、燥豆干、油豆腐、腐竹等,满足城乡人民需要。
  附:石城腐竹制作法腐竹原料为黄豆或青皮豆。其制作工序为:将豆子蜕皮成片状,扬净豆皮,加水浸泡。豆片浸胀后,用石磨磨成豆浆(近年来有的已改用电磨磨浆),然后倒入热水,谓冲浆,再用纱布巾筛浆,去豆渣。去渣后的豆浆倒进平底锅内,加大火煮。浆煮沸后,则以均匀的小火熬煮。不一会,豆浆表面形成一层薄薄的膜(俗称豆腐纸),再过五分钟左右,用筷子沿锅内薄膜四周划一圈,用左手慢慢提起豆腐纸的一边,待提起一半时,右手将筷子往豆腐纸的底下串过,提起捋去豆浆,挂在竹竿上。反复提膜,直至浆干。然后将其凉(焙)干,即成腐竹。
  石城腐竹,呈乳白色,香甜可口,营养丰富,具有清火解热之作用,为县人宴席必备之菜,并享誉省内外。其制作工艺已传至赣州、南昌、广州、深圳、福建等地。
  六、糖民国时期,蔗糖生产全系手工操作。以牛拉石磙碾压甘蔗(俗称绞蔗),蔗汁用铁锅熬煮,并掺入蛤蜊壳粉搅拌,制成红糖、块糖、漏水糖等。民国二十九年(1940),县内有制糖作坊有4家,从业者20人。三十七年,政府曾贷款3亿元(金圆券)发展糖业生产。
  解放后,农民仍大面积栽种甘蔗、制糖作坊遍及全县,而石田、坝口、小松、观下东南、珠坑、大由等地尤多。1954年产红糖196.3吨,产值71963元。1959年,县内有制糖作坊44家,年产红糖700吨。甘蔗加工及制糖仍袭旧法。1975年,县土产品公司、坝口大队引进甘蔗加工机械设备,从事半机械化生产。由于人多田少,自1979年后,甘蔗栽种面积大减,制糖作坊大都停业。至1985年,县内已无制糖作坊。
  附:烟丝卷烟民国时期的烟业者为本小利微的人力刨烟。二十四年(1935)从事烟丝业者63户,从业者256人,共有资本0.8万元。
  解放后,1952年由5家制烟个体户联合组成晨风卷烟厂,厂址设兴隆街黄家祠(今县汽车修配厂址)。置有刨烟机1台、烟丝压榨机2台等设备。同年,县供销合作总社又成立烟丝加工厂,厂址设兴隆街周家祠(今县水泥预制厂址)。1957年生产黄烟丝20.03吨,年产值8.259万元。1958年生产黄烟丝22吨。1959年并入县综合厂,为烟丝车间,当年产黄烟丝47吨,年产值6.88万元。
  晨风卷烟厂主要生产晨风牌香烟和黄烟丝。后因大办粮食,烟叶栽种面积减少,以致原料奇缺,加上省、地卷烟厂的兴建,县内所产烟叶大都上调。1962年晨风卷烟厂停产。
  县土产公司曾设有烤烟房、刨烟车间各1个,配有工人2名,负责焙烟、刨烟、包装业务。主要加工黄烟丝和黑烟丝,产品销于县内各市场。1978年后又代为私人加工烟丝。1980年刨烟业停产。
  1985年,县内有个体刨烟户19户,从业者20余人。
  第九节造纸印刷一、造纸石城手工造纸术,北宋初年即已传入。明代造纸已具相当规模,纸槽分布于横江、洋地、桐江、大由、丰山、岩岭等山场。明末清初,全县有纸槽六七百家,年出口纸张不下百万刀之数。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尚有纸槽300余家,年产土纸(重纸)6.6万担。其制作之精,质地之好,销量之大,在省内都名列前茅。
  土纸生产,县内以横江、洋地为主要产地。明清时期仅齐贤、珠玑、小姑、张坑、桃花磜等地就有纸槽百多家。主要生产毛边、玉板、玉扣、官堆、加计长行等重纸。当时,所产纸张,除销大江南北诸省外,尚择优质玉扣纸销往港澳地区以及日本、缅甸、印度、南洋一带。清乾隆年间,石城土纸已闻名中外,被誉为天然国宝,列为贡品。至清末民初,横江地区还有纸槽103家,年产土纸1.4万担。
  民国七年(1918)至三十六年,县内从事土纸生产的主要有5处(统计数字仅系最高年份数字):横江(珠玑、齐贤、小姑)有纸槽103家,从业者727人;洋地(三坑、上塅、迳口、张坑、桃花磜)有纸槽104家,从业者930人;小松(塘塍岭)有纸槽13家,从业者117人;大由(莲花山)有纸槽3家,从业者27人;岩岭(古公坑、花树背、邓家坑)有纸槽4家,从业者36人;丰山(福村)有纸槽1家(民国十九年停产),从业者9人。民国七年产纸4万担,十六年4.43万担,二十一年3.48万担,二十五年万担,三十年1.5万担,三十四年6.6万担,三十六年1.2万担。
  民国三十七年,政府贷款20亿元(金圆券)扶持纸业生产,至翌年纸槽发展至371家,从业者达2016人,年产纸5万余担。
  解放后,全县手工造纸业,均由个体经营逐步转为集体经营或国家经营。政府重视纸业生产,拨款赈济造纸工人,并组织成立生产合作社。1951年成立国营横江手工造纸厂。同年,宁都专署于横江设立石城纸业办事处。1952年8月从横江手工造纸厂分出迳口纸业社。1953年2月撤销国营横江手工造纸厂,同时成立横江、迳口、塘塍岭纸业合作社。3月于丰山设立纸业生产合作小组。1958年7月横江、迳口纸业社合并成立横江造纸厂。1959年9月改称国营横江造纸厂。同时,塘塍岭纸业社亦更名国营塘塍岭造纸厂。1960年3月横江区于珠玑设立横江手工造纸厂。1963年1月塘塍岭造纸广转为集体所有,1966年10月归属小松公社,更名桐江造纸厂。岩岭、石城共大亦曾开办手工造纸厂,后皆停产。迄至1985年,县内有国营造纸厂1家,乡办造纸厂3家。
  土纸原料均为嫩竹,其制料分熟料、生料两种。熟料用做烧纸及包装纸,原料为在湖塘内以石灰腌好竹麻剥下之皮。其制法:将剥下的竹皮,用碱水(浓度约5%)置木甑内蒸煮约一日二夜后,即移至塘内漂洗干净,然后置水碓内春烂,便放入纸槽,捞成纸张,焙干,即成。至于生料,即用做各种书写纸,如官堆、毛边等重纸,此为县内各纸槽之主要出产。其制作程序主要有: 砍麻在立夏前后四五天,将嫩竹砍下,剖成片,扎成小捆(约20公斤),置湖塘内。若做纸35公斤,则需竹片400公斤。
  腌麻竹片置湖塘内,以石灰腌浸,每层竹片(约350公斤),撒上石灰40公斤。竹片与石灰填满后,引水入塘浸渍60天左右。
  洗麻放去石灰水,引清水洗净,再灌满清水,复以茅草,压上大石,俟其发酵。时间约30天。
  剥麻将发酵、洗净后的竹片外皮及节部剥去,以免抄成之纸粗细不匀之弊。
  踏麻将剥好之麻,置于以细竹编成的地板上,用脚踏成稀糊状止。
  抄纸将踏好之麻,置入纸槽,加水至适宜程度,再加粘液,用木棍搅匀,即以竹帘捞起,水自网隙滤出,而纸层即于帘面上构成,再谨慎将纸层取出,平放于榨板上,迭至六七寸高时,以杠杆式木制压榨机压干水分。
  焙纸将纸钳开,刷于焙场壁上加热焙干。再叠成刀,切平即成。
  石城土纸有官堆、玉扣、毛边等类。厚者为“重纸”,每刀195张,重量5公斤以上,以6刀为一篓,销往南昌、汉口、上海等地。重纸中最优者为横江重纸,每篓5刀,专销广州、港澳和南洋一带。薄者称“毛边纸”。而在交易者和制造者之间,往往各有所长或各不相同,故又有玉扣、官堆、毛边、加计长行等名称。
  土纸均以嫩竹为原料,经石灰腌浸、发酵而制成的,故不易生虫,且吸水性强,字迹不易退脱。其纸面洁白,纸张厚薄均匀,拉力性强,光滑平整细嫩,书写流畅。一直以明如玉,质如扣而闻名。1962年在江西省手工业产品评比会上,石城土纸被评为第一等优质产品。1980年荣获国家外贸部优质出口产品荣誉证书。一直畅销日本和印度、缅甸、港澳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
  国营横江造纸厂 1951年成立国营横江手工业造纸厂,下设横江、迳口手工业纸业社,共经营纸槽74家。1953年手工业造纸厂撤销,横江、迳口纸业社归属县合作总社。1958年7月横江、迳口两纸业社合并成立横江造纸厂,厂址设洋地,归属洋地垦殖场。当年生产土纸207吨,产值21.5万元。1959年9月改称国营横江造纸厂(属县工业局),有职工366人,经营纸槽76家,当年生产土纸224.5吨。1960年2月迁至横江村(今址)。1970年引进造纸机械设备,开办机制纸车间,以芒秆、稻草为原料,生产低档的卫生纸。1975年购置0.25吨锅炉1台。1978年又引进一套设备较齐全的造纸机械,翌年春正式投产。自切料、打浆、抄纸、焙干等均为机械操作,工效明显提高,日产文化用纸、卫生纸1.5吨。当年产纸101吨,1980年产纸158吨,1981年406吨,1982年189吨。因纸价下降,以致产品大量积压,加之生产中废水污染河流,无力解决,1983年仅产纸42吨,遂停产。七十年代起,由于全国性机制纸大量生产,土纸销售量大减,导致土纸生产景况不佳。
  1985年有职工137人,纸槽20余家。生产土纸89.2吨、纸制品23吨、瓦楞纸箱1.236万平方米。企业占地面积1.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66万平方米。工业总产值18.3万元。有火管锅炉1台、纸箱机械5台、槽纸打浆机4台、圆网纸机1台、平板印刷机1台、裁纸机1台、载重汽车1辆,固定资产59.5万元。1958至1985年共产土纸3731.5吨,上缴利税109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4—30 国营横江造纸厂几个年份土纸产量统计表)=] 单位:吨乡办造纸厂桐江造纸厂 1953年2月于大燕里设立塘塍岭纸业社(属县合作总社)。1959年9月更名国营塘塍岭造纸厂(隶属县工业局)。1963年1月由国营转为县办集体,厂址迁谢地。1966年10月归属小松公社,改名桐江造纸厂,厂址迁桐江月形下(今址)。主要生产各种土纸和机制纸。1985年有职工66人,生产硫酸盐纸浆360吨、机制纸306吨、土纸5吨、产值40.8万元。有水管锅炉1台、变压器1台、内燃机2台,钻床、除砂器、圆网纸机、备料、制浆、筛选、漂白、打浆等设备各1台,载重汽车1辆,拖拉机1台。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固定资产31.8万元。1985年上缴利润0.2万元、税金2.5万元。
  横江手工造纸厂 1960年开办,厂址设珠玑村。1985年有职工53人,生产土纸24吨,产值4.69万元,上缴利税0.5万元。建筑面积1662平方米,固定资产3.9万元。有载重汽车1辆。
  洋地宣纸厂 1984年开办(原为石城共大造纸厂),主要生产土纸和宣纸。1985年有职工20人,生产土纸9吨、宣纸1吨。产值0.70万元,上缴税金0.1万元。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固定资产2.8万元。有潜水泵、纸浆泵、蒸锅、磨浆机、槽纸打浆机各1台,除砂器2台等设备。
  二、印刷清代、民国时期,民间有专为修印族谱的木刻印刷匠。民国十六年(1927)陈绍堂等人于县城东门犁咀街陈家祠开办石印店(名曰“同德印刷厂”)。二十四年起,先后有4家印刷店于县城开业。
  解放后,1952年7月县合作总社生产科设印刷部,管理原有私营印刷店,并逐步从私营过渡到公私合营,后转为集体经营。1955年县合作总社成立印刷厂,有职工11人。置有三号圆盘机1台、石印机1台、铜像板1块、铅字、铅坯、铡刀、铲刀等设备。
  国营石城县印刷厂 1957年成立。1958年正式投产,厂址设县城北门温家祠,今金华路61号,时有职工20人。同年引进二号圆盘机1台、四开平台机1台。当年印刷12371千印,年产值5.3万元。1960年11月至1961年3月,一度改名《石城简报》印刷厂。1975年引进照相制板整套设备。1978年起先后引进商标印刷机、自动液压机等设备。
  1985年有职工50人,印刷42964千印,产值22.8万元,实现利润1.766万元。有铸字机1台、汉文字模10套、外文字模2套、铅字架16套、制板照相机1台、凸板印刷机12台、订书机1台、裁切纸机2台等设备。建筑面积3604平方米,固定资产26.7万元。承印能力,由票证、单据、材料纸、帐表等零星印刷,发展到能承印书本、商标、精装资料、塑料包装品等。可承印一次性排版100多万字的书刊印刷,印刷质量基本满足了用户的要求。除承担县内的印刷业务外,还承担外县印刷业务。1958至1985年共印刷608325千印,工业总产值333.1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4—31 石城县印刷厂几个年份产量产值表)=] 集体印刷厂琴江印刷厂 1980年1月开办,位于县城南门外,为琴江镇镇办企业。主要印刷各类单据、帐册、文件、书本等。1985年有职工24人,开印30千印,产值7.3万元,上缴利税0.3万元。有凸板印刷机4台、平板印刷机2台、装订机1台、订书机3台、打样机1台、裁切纸机3台,其他机械3台。建筑面积422平方米,固定资产4.7万元。
  涛兴印刷厂 1985年开办,位于县城东南路(后迁西华路),隶属县劳动服务公司。主要印刷各种单据、表格等。共有职工15人,当年开印22千印。产值4万元,上缴利税0.3万元。有凸板印刷机3台、装订机1台、裁切纸机1台。固定资产1.7万元。
  第十节制药制药,石城古有地产“三黄丸”。相传为北宋初,城北太极观道士徐继先、王齐祥以中药“三黄”(黄芩、黄连、黄柏)为主,合它药,取县北木井塘水制成。嗣传熊念五。已失传40余年。民国时期,仅私人药店自制少量膏、丹、丸、散,供自销。解放后,始有医药工业。
  石城制药厂石城制药厂前身为县医药公司制药车间,1969年开办,生产止咳糖浆、六神丸、牙痛水、痧药丸等11种中成药,年产值3万元。1970年购置切药机、粉碎机、成丸机。1972年开始试制石城白药,年产5万瓶,并试验生产大输液、注射水、50%葡萄注射液。一年后停止生产西药。1976年7月26日,经江西省药政局批准,正式生产石城白药。1978年增设理化检验室、微生物检验室,先后添置各种仪器和生产设备,扩建厂房。1978年9月,“石城白药”获江西省科技成果奖。1979年攻克白药水分关后,生产白药100万瓶。1981年10月,经江西省药政局、省医药总公司、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验收批准发照,制药从医药公司分出,单独成立石城县制药厂,经济上独立核算,隶属省医药总公司,厂址设县城西华路131号。1983年攻克白药微生物关后,“石城白药”被列为江西省特效中成药。县制药厂能生产石城白药、六味地黄丸、十全大补丸、六神丸、牙痛水、痧药丸、止咳糖浆等中成药。
  1985年,县制药厂有职工23人。生产各种中成药2.33吨(散剂1.04吨、油剂0.19吨、六味地黄丸1.1吨),其中生产石城白药346354瓶、六味地黄丸(规格9×4)43493盒、保剂油63467瓶。年总产值14.39万元,上缴利税1.6万元。固定资产13万元,建筑面积2638平方米,有冷冻机2台、超净工作台1台、远红外线加热设备2台、药物粉碎机1台显微镜1台、精密物量仪器2台、实验室仪器2台、蒸馏水设备1台、蜜丸机1台、热风干燥设备7台等设备。
  石城县香料厂 1981年,县文化用品厂开设香料车间,生产风油精、保剂油。1983年8月,香料车间从文化用品厂析出,单独成立石城县香料厂,厂址设西华路131号二楼。1985年7月迁至县劳动服务公司二楼。为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系中成药加工业。1983年总产值达22.05万元,上缴利税2.12万元。1984年总产值为27.19万元,上缴利税2.38万元。1985年有职工14人,生产风油精89.41万瓶,保剂油1.35万瓶,年总产值32.52万元,上缴利税2.68万元。固定资产0.3万元,有阿贝折光仪1台,不锈钢电镀拌料桶2只等设备。生产原料主要从上海、福建、广东等地购进。产品除销本省外,还远销至湖南、广西、广东、贵州、上海、北京、河北等地。
  第十一节染织缝纫一、印染民国二十五年(1936),于都县李氏、康氏两家先后迁至石城,从事染布业。至三十八年,县内印染作坊增至12家(其中县城8家)。同时,各圩镇大布店行内均设有染坊,代客染布。
  解放初期,印染业均为个体经营。1956年县城各大布店之染坊转为公私合营,后又转为县供销合作总社经办。1961年,染布业又转为个体经营。
  二、纺织夏布夏布为石城传统手工产品之一,清代为全盛时期,道光四年《石城县志》载:“石城以苎麻为夏布,织成细密,远近皆称。石城固厚庄,岁出数十万匹。外贸吴、超、燕、毫间。子母相权,女红之利益普矣!”由于近代工业发展,机制纱布物美价廉,木质土机生产之夏布难以竞争,生产日趋萧条。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县内从事夏布生产者仅104人,年产夏布千余匹。产品主要销往广昌一带,每匹价格2块银元。
  解放后,1956年以前,县内专门从事夏布生产的专业户有5家。另外尚有部分农民利用农闲从事夏布生产,尤以坝口、耸岗、石田等地为多。因机制纱布供应充足,至1985年从事夏布生产的农户为数不多,产量亦低。
  棉布民国三年(1914)恒茂正号布行引进3台木质织布机,生产棉布,名曰“爱国布”。民国八年,黄瑞珠购买木质纱卡织布机1台,因经营不善,三五年后停产。三十七年,屏山长溪赖有成、赖巨源购置织布机10台,招聘工人10名,从外地请来师傅1人,于赖家祠开办“长溪织布厂”。棉纱从赣州、南昌等地购进。解放后,1951年1月由县人民政府接办,改称“纺织加工部”,隶属县合作总社,仍设于屏山长溪。当年生产土白布330匹。1952年生产620匹。1953年迁县城。1954年因布质差而停产。
  1959年4月,县商业局招工26人,于城隍庙开办石城棉织厂,生产土白布和袜子。置有纺织机21台(安装使用16台)、织布机8台(安装使用5台)、木织铁机10架、棉衣机2台等设备。1961年该厂产品质量被评为赣州地区同类产品第三名。后因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困难,1963年停产。办厂四年间,年均产棉布1.3万米,袜子0.47万打。
  1970年,县工交局投资5.47万元,招工36人,于县城(今县政协址)创办石城县纺织厂。置有木质织布机19台、离带机3台、粘线机4台、并线机2台、纬线机1台、正经机3台、圆带机3台等设备。1972年生产蚊帐布8.9万米、色布0.8万米、白围带860公斤、扁带1520公斤。年产值9.75万元,上缴利税9769元。因原料供应紧张,1973年2月停产。
  针织品 1984年,横江乡招工24人,于横江村创办横江针织厂,置有针织机10台,主要生产棉型纯化纤和针织面料服装。1985年生产各种男女服装12420件。
  三、缝纫解放以前,服装主要为手工缝制,个体经营。民国八年(1919)县内第一部缝纫机由黄纯清引进,从事衣服缝制。1933年夏,县苏维埃政府于县城河背玉皇坛(今县木螺钉厂址)楼上办起简易缝衣社,时有师傅、工人30多名,后发展至100余人。缝衣社以制作红军服装、装备为主,同时还为县苏维埃直属单位职工缝制衣服。同年秋,奉令派35人往宁化办分社。未两月,返石城。不久,缝衣社迁至县城东门黄氏子陵公祠,后又迁至北门温氏才进公祠,并改名被服厂,专门生产红军被服。1934年夏,迁往宁都黄石贯,转为生产棉袄。红军主力北上抗日后,被服厂遭到国民党部队的严重破坏,职工皆各自隐蔽,被服厂解体。
  民国三十八年(1949),全县从事缝纫业者134人。县城有缝衣店铺15家,从业者27人,计有缝纫机12部。
  解放后,1952年全县有个体缝纫工人152人。1953年起,各乡镇先后成立服装生产合作小组(社),据县手联社统计,1958年县内有78部缝纫机投入集体合作生产。
  1956年2月,琴江缝衣生产小组改为琴江服务生产合作社,隶属县手联社。1964年与皮革社合并为琴江服装皮革社。1966年皮革业析出,更名石城县服装社。1968年下放城郊公社,改名石城县手工业服装厂。1970年与文化用品厂合并,改称琴江镇手工业服装厂。1974年8月划归县手联社,属县办集体企业。1982年改名石城县服装厂,厂址设于琴江路52号。该厂为生产合作社时,主要从事来料加工业务及单位劳保用品加工。由社转厂后,主要生产或加工各式男女服装和塑料制品。厂内职工分为裁剪、车工两大类。生产设备(缝纫机、锁边机等)原则上是自带、自用、自修。1982年起,厂内增设成品展销门市部,兼营外地购进的成衣。厂内主要生产设备有:中速平板缝纫机58台、锁边机等其他缝纫机7台’以及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等制品专用设备。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固定资产5.8万元。
  1985年县服装厂有职工40人,年产值48.12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12.57万元,上缴利税0.63万元。
  第十二节其他手工业木竹藤器木器清末、民国时期,县内有不少个体木匠,以游村串户营业。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县内从事木器业者130户,从业人员140名。主要生产木制家具、农具等。解放后,1950至1955年仍以个体经营为主。1955年统计,从事木器业个体户计299户(其中小木40户、大木250户、圆木9户),从业人员338人。年产值共计22208元。1952年由个体经营转为合伙组织经营的木器业有2家,从业者47人。1955年产值7735元。
  1956年,县城木工41人(含油漆工匠)成立生产合作小组,翌年转为生产合作社。1958年11月与泥工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琴江泥木修建厂。1963年更名石城县修建厂,厂址设西华路96号。1976年改名石城县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厂)一直设有木器车间。1980年改称木器厂,专门从事家具生产。后转为以生产摇床面为主,家具生产量逐年减少,1985年仅生产各种家具283件。
  1985年县劳动服务公司于兴隆街后稷庙开办兴隆家具厂(系镇办街道集体企业),同年投产,共有职工39人,主要生产木制家具。当年生产各种家具1655件,其中床100件、柜200件、架300件、桌300件、椅500件、凳200件、沙发55件,年产值12.70万元,上缴利税0.6万元。固定资产2.8万元,有带锯机、圆锯机、木工刨床、机床辅机等设备。
  1955年,各乡先后成立木器生产合作小组。次年改为木器生产合作社,从事家具和农具生产。1966年9月后,划归公社管辖,列为社办工厂。1970年起,陆续划入公社综合厂。
  1985年,县内专门从事家具生产的乡村办企业有5家(其中村办1家),从业者108人。年生产木制家具、农具(包括油漆)3.47万件。
  篾器解放前均为个体经营。民国三十八年(1949)县内有篾器业132户,从业者168人。解放后,1954至1956年各乡镇先后成立篾器社,公社化后,并入公社综合厂。主要生产谷笪、撮斗、角箩、簸箕、米筛、竹椅、篾席、火笼、纸篓、斗笠等产品。1985年生产竹制家具、农具计2.35万件。
  藤器解放初期由外地传入洋地、秋溪等地,皆为个体经营。1977年琴江镇开始组织集体生产。1981年1月成立琴江镇木藤厂,厂址设琴江路56号,有职工19人。当年生产藤椅987把,年产值2.25万元,上缴利润0.22万元。1982年生产藤椅1299把,年产值3.01万元,上缴利润0.28万元。1983年并入琴江镇农机厂,为其一个车间,后因原料供应缺乏,转为个体生产。
  二、编织编织产品主要为草席,一直以个体经营为主。主要产区为耸岗、石田、罗溪、坝口、琴口、陈坊等地。1956年全县从事草席编织者161人。“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度曾为生产队经营。1978年后又以个体经营为主。1985年,全县从事草席编织者152人。产品销于县内各市场。
  三、制鞋清末、民国时期,县城南门街曾开设制鞋店1家,专制防水钉鞋。民国三十四年(1945)后,县内已有制鞋店铺4家,专门生产牛皮钉鞋(俗称桐油鞋)和布雨鞋。三十七年始生产牛皮鞋等产品。解放后,1952年有制鞋业2家。1956年成立琴江五金皮革生产合作社,下设一皮革制鞋车间,从业者2人。1961年析出单独成立琴江皮革社,有职工7人,年产值6827元。1964年与服装社合并为琴江服装皮革社。1966年又析出单独建社,并转为县办集体企业。1970年并入琴江手工业服装厂,于琴江路93号设皮革制品门市部。1975年参加赣州地区同行业产品评比会,石城皮鞋质量被评为同类产品第二名,1976年获地区同类产品第一名。1980年后,皮革制品生产转为个体承包制,每年上缴积累300元。1985年有从业人员4名。
  四、纺织器材纺织器材生产,始于1981年,为石城县新兴行业。主要生产木纱管、木梭、纸制芯。1985年共生产木纱管83万只、木梭1万只、纸制芯8吨,年产值180万元。1985年,县内以生产纺织器材为主的有大由线芯厂,生产木纱管40万只、纸制芯8吨;大由车木厂,生产木纱管19万只;岩岭纺织器材厂,生产木梭1万只;洋地竹木制品厂,生产木纱管18万只。同时,大由食品厂还兼营纺织器材生产,1985年生产木纱管6万只。
  五、雨伞毛笔雨伞、毛笔解放以前为个体经营。解放后,1956年,制笔制伞业与篾器生产小组联营,组建琴江篾器毛笔雨伞生产合作社。1966年转为县办集体,改称石城篾器雨伞社。1982年并入石城县文化用品厂。
  雨伞民国初年,福建省长汀县制伞工人迁入县内,从事雨伞生产。解放后,1956年10月统计,全县从事制伞业者44人。主要生产和修补纸雨伞和油纸制品。年均生产雨伞3万余把。1980年,因销路不佳,停产,制伞工人改行从他业。
  制笔民国三十一至三十四年(1942至1945)间,丰城县两家制笔工人先后迁入县内,于县城从事毛笔生产。三十八年,县城专门从事毛笔生产的店铺仅存1家。解放初期,制笔仍为个体经营。1956年2月转为集体经营。主要产品有各种鸡狼毫、小楷羊毫、紫毫、寸楷羊毫、斗笔等。年产6万余支。产品销广东、福建、北京及本省各地。1977年,制笔工人退休,居家生产少量毛笔出售。
  第十三节工业产值解放前,石城工业落后,据民国三十八年(1949)统计,全县仅有手工业1595户,从业人员3286人,产值无考。
  解放后,1953年开始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合作化和公私合营,使分散的手工业集中起来,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轨道,国营工业和集体工业自无至有,逐步扩大。工业总产值由1950年的26万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上升至1956年的235万元。其中国营工业157万元,占66.81%,集体工业78万元,占33.19%。
  1958年开始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冶炼、农机、化工、建材等国营工业相继兴起,部分合作厂、社转为全民企业或过渡到大集体的合作工厂,各公社亦掀起大办工业的热潮,形成全民工业、县办集体工业、社办工业三种所有制形式。1960年工业总产值上升到505万元,为1956年的2.15倍。这一时期,由于指导思想急于求成,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资金来源采取“一平二调”、技术上土法上马,一哄而起,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超越了客观条件,经济效益甚差,加上连年遭受自然灾害,使工业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不得不减慢步伐。
  1961年对手工业进行调整,同时纠正“平调”,实行经济退赔。各厂重新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1965年工业总产值下降至424万元,其中国营企业268万元,集体企业15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4.14%。
  1970年起,地方工业进入发展时期,开展群众性的工业学大庆活动,进一步发挥本县优势,重点发展农机、建材、造纸、矿山配件、机械修造、印刷、化工和食品加工等工业,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提高机械化生产能力。至197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由1970年的478万元,上升到1293万元,增长170.5%。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和工业布局的不合理,加上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经营管理较混乱,未能发挥更高的经济效益。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逐步调整工业布局,改革经营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利润和亏损包干,调动了企业和工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这一时期的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都得到较大的提高。198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639万元,其中国营工业总产值566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4.53%,集体工业总产值107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5.47%。按工业性质划分,轻工业总产值572万元,占34.9%;重工业总产值1067万元,占65.1%。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50年的1.94%,提高到1985年的21.15%。乡镇工业是在合作化时期的农村手工业合作社和个体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逐步成为集体工业的支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顺利发展,乡镇工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由单一经营到多种经营,现已形成农机具修造、铸造、造纸、木竹加工、建材、发电、食品加工、矿山配件等综合性行业。至1985年,全县有乡镇工业企业193家(其中乡办45家、村办148家),从业人员1669人(其中乡办 [=此处为插图(解放后历年工业总产值比较图)=] 单位:万元1174人)。工业年产值520.3万元(其中乡办419.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1.74%。
  此外,至1985年,县内还有联户办工业企业57家,从业人员466人,年总收入52.9万元。为国家提供税金2.23万元;其它形式合作工业企业27家,从业人员51人,年总收入13.8万元,为国家提供税金0.74万元;个体工业企业501家,从业人员1373人,年总收入136.78万元,为国家提供税金8.32万元。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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