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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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458
颗粒名称: 第二十章 水土保持
分类号: S157
页数: 11
摘要: 石城为武夷山区县份,原本山清水秀。但自清乾嘉年间后,大量南迁北民进入石城居住,人口急增,只得四处伐林、垦田,水土资源开始遭到破坏,琴江河床淤积升高,特别是解放后的30年间,森林资源损失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2%%1982年后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开始渐见成效,水土流失基本上得到控制。 第一节机构解放前无水土保持机构。解放后至1955年亦无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凡地方水保设施,均由水利部门制表上报。
关键词: 水土保持 土壤侵蚀

内容

石城为武夷山区县份,原本山清水秀。但自清乾嘉年间后,大量南迁北民进入石城居住,人口急增,只得四处伐林、垦田,水土资源开始遭到破坏,琴江河床淤积升高,特别是解放后的30年间,森林资源损失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2%%1982年后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开始渐见成效,水土流失基本上得到控制。
  第一节机构解放前无水土保持机构。解放后至1955年亦无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凡地方水保设施,均由水利部门制表上报。
  1958年农业水利局指派两人兼管水保工作。
  1963年4月,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附林业局,并由下属水保站负责日常工作。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冲击,水保机构消失。
  1973年7月,林业局内设水土保持工作站,1976年7月,移隶水利局。1979年12月,恢复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5年,办公室内分设人秘股、业务股和财务股,共有职工10名。
  第二节水土流失一、水土流失历史石城地属丘陵山区,地形复杂,出露岩性不一,褶皱、断裂、凹陷到处发生,水流切割、表土剥蚀甚为剧烈。每遇“山溪暴涨,上游之水势,如建瓴汇中”(道光《石城县志》),“每遇春夏积雨,波涛汹涌……,刻削河墈,倾圮城垣,坏民房屋”(乾隆乙丑《石城县志》)。
  发源苦竹岭的西门河“自乾隆五十年(1785年)后日形淤浅。至嘉庆五年(1800),山水异涨,沙石坌涌,决城北之堤防,而古道遂没,河身渐淤为平地,平地又积为高埠,西南两岸徙涨沙洲,外高内深,形如釜底,每遇春夏水盛,汛滥横溢”(道光《石城县志》)。
  从清乾隆中至同治初年间,因避乱大量北民南迁,石城人口猛增,其间前后不足百年,人口总数却由七千多人升至22万余人,翻了30倍。由于平原地区开垦已趋饱和,大量农民进山伐木挖坡,人工造田,沿河缓坡植被日逐破坏,地面侵蚀物开始对琴江河流产生影响。至民国年间,城东南岸徙起沙洲,河床深潭渐被淤泥填塞。但受交通条件及人口密度等因素的影响,水土流失发展仍然较为缓慢,故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不大。至解放前夕,琴江河水仍然清澈见底,10余吨的木帆船顺可通宁都下赣州,逆可进坝口入石田、上丰山。
  二、水土流失现状解放初至1981年,水土流失面积迅速扩大,1981年考察表明:全县水土流失总面积75.8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2%,占山地面积的40.4%。其流失强度为:轻度34.48万亩,占总流失面积的45%;中度18.82万亩,占总流失面积的25%;强度22.58万亩,占总流失面积的30%。其分布按流失面积大小依次排列为:屏山、观下、横江、小松、木兰、珠坑、高田、大由、丰山、龙岗、小别、琴江镇、小姑、洋地、岩岭;若按危害程度划分,其强弱大小次序为:木兰、屏山、珠坑、小松、观下、琴江镇、横江、丰山、高田、小别、龙岗、大由、小姑、洋地、岩岭,其中前12个乡为水土流失严重乡。
  土壤侵蚀的外营力主要是水力和重力,其次是冻融和风力。它们彼此互为作用,互相促进。其侵蚀类型主要有面蚀和沟蚀两类:面蚀44.18万亩,占侵蚀总面积的58%,主要有击溅面蚀、砂砾化面蚀、鳞片状面蚀等形式;沟蚀31.70万亩,占侵蚀总面积的42%,主要有浅沟、切沟、冲沟、崩岗沟等沟道侵蚀形式。
  按侵蚀程度分级为:轻度面蚀22.52万亩,中度面蚀11.81万亩,强度面蚀9.85万亩;轻度沟蚀5.34万亩,中度沟蚀7.93万亩,强度沟蚀18.43万亩。
  流失面积大,分布范围广,沟蚀程度重,侵蚀量高,危害严重,构成本县土壤侵蚀的主要特征。
  随着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自1981年以来,水土流失的发展呈现下降的趋势。经考察,全县水土流失总面积已降至66.2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8%,占山地面积的35%,比1981年减少9.66万亩,下降了13%,其平均下降速率为2.3%。在流失面积减少的同时,流失程度也有所减轻,其中轻度比1981年减少0.72万亩,中度减少1.79万亩,强度减少7.11万亩。中、强度流失面积占总流失面积的比例已由1981年的54.6%降为1985年的49%。水土流失下降速度较快的有高田、木兰、观下、屏山、大由,其平均下降速率达到3%以上。其中重点治理的观下、屏山、木兰水土流失面积减少5.37万亩,占总下降量的56%,土壤年侵蚀量减少27万吨。按土壤容重r=1.35折算,则保持了20万立方土壤,相当于1500亩耕地的耕作层(一般耕作层厚20厘米)。但小姑、洋地等边缘乡的水土流失则出现了上升的趋势,局部地区还有严重加重的现象。
  流失区内胶结坚实的红砂岩及红色砂砾岩出露面积约2.89万亩,这些母岩悬崖峭壁,具堡垒状及峰林状,主要分布于屏山、观下、琴江镇、珠坑等地,流失程度较轻,却难以治理。
  石城地质构造错综复杂,一方面表现在岩石互相镶嵌和产状各异,另一方面岩性特征十分明显。
  [=此处为表格(表4—20 各岩性流失现状表)=] [=此处为表格页(表4—21 各时期水土流失面积增减比较表)=] 单位:万亩 [=此处为表格页(表4—22 1986年与1981年水土流失强度对照表)=] 单位:万亩 [=此处为表格页(表4—23 1985年与1964年水土流失强度对照表)=] 单位:万亩根据石城水土流失的历史和现状,可以看出,水土流失有它自身的发展规律,即:早开发区重于迟开发区,人口密度大的比人口密度小的要严重,交通方便区重于交通闭塞区,工矿企业区大于非工矿企业区,丘陵重于山地,低山重于中、高山,近山甚于远山。
  三、水土流失的原因水土流失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主要是岩性、地形(坡度坡长及坡向)、降水(暴雨)、植被(覆盖率)和土壤的相互影响,这些因素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提供了潜在条件。社会因素,主要是指人类违背自然规律的活动,这是导致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
  山地植被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三十年代初,石城是红色苏区,茂密的森林是红军战士隐蔽作战的天然屏障。国民党政府为了对付红军,曾毁掉不少林木。解放后30多年来,林区的开发为石城的经济建设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森林的综合效能未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致使植被资源(特别是森林资源)遭到劫难性的大破坏。五十年代初,获得山林权的农民搞小范围的林业经营,使边远林区遭到破坏;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促使林业战线上也刮起共产风,造成山林权属混乱。由于大炼钢铁和大办食堂,砍掉了大量古树、珍贵树以至大片山林,甚至村前屋后的禁山和水口树也不能幸免;1966年起长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中,大片毁林建筑猪舍或改种作物;1981年部分地方落实山权,因规约不严,放松管理,毁林更为严重,特别是六十、七十年代的人工中幼林大面积被毁。
  人口发展过快导致木材消耗量速增 1985年比1950年人口增长1倍多,植被资源的消耗也大幅度增加。据二类森林资源清查,1982年全县各类木材消耗总量为23.17万立方米(折活立木蓄积25.19万立方米),其中用于烧柴的占总消耗量的73%,而生长总量仅为15.26万立方米,消长比为1.8∶1。惊人的木材消耗,使森林总蓄积量急剧下降,流失面积迅速上升。活立木蓄量(1949~1982)从约450万立方米下降到161万立方米,有林地面积(1965~1982)从135.72万亩下降到81.05万亩,由占山地面积的70%下降到45%,森林覆盖率(1965~1982)从47.9%下降到35.9%。水土流失面积(1964~1981)从45.44万亩上升到75.88万亩,由占山地面积的24%,上升到40%。
  如此发展下去,活立木蓄积必以惊人的速度递减,水土流失面积相应递增。如以1964至1981年平均增长速率(3%)计算,到本世纪末全县72%的山地(约130万亩)将变成水土流失之地。
  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使水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在过去所推行的一些林业生产制度中,如全部采伐、放火烧山、全垦造林、单一林相、顺坡垦复等违反科学的措施,还有不合理的油茶垦复,越垦越流。在农业生产中曾一度出现的毁林开荒、坡耕坡种、铲草积肥等都使水土流失加剧。据1980年对烤烟和砖瓦窑烧柴的统计,年耗活立木蓄积16408立方米,占全年木材总消耗量的10%。
  此外,不合理的采矿、山区公路开发及房屋建设等,由于忽视了必要的预防措施,都导致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加重。
  [=此处为表格(表4—24 几个主要年份水土流失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对照表)=] 单位:万亩、万立方米四、水土流失的危害瘠化土壤全县土壤年侵蚀量达270万吨,每年剥去的土层相当于150年形成的土壤厚度。这些被流失的土壤含有机质4.2万吨,速效氮0.19万吨、速效磷0.19万吨、速效钾9.4万吨,相当于八十年代初全县商品化肥的销售总量。表层土受到侵蚀后,结构破坏,土层变薄,肥力下降,沙化严重。县内严重流失区生长8年的马尾松高度仅0.8米,群众称之为“小老头松”。
  蚕食农田流失区农田常受暴涨山洪冲刷,造成农田崩塌或被泥沙盖压。木兰乡小琴村农民邓某,承包耕地2.6亩,1984年间有2.2亩被暴雨山洪冲毁以至成了沙丘;观下乡湖下村农民陈某,承包耕地8.2亩,有5亩被冲毁成了河道。1984年,全县有4320亩农田被冲毁成了沙坵。
  淤塞库塘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山洪夹带泥沙淤塞水库山塘,淹没农田,水利设施效益下降。39座小(一)型水库有效库容淤塞严重,有些山塘已被淤平。水利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如观下乡大畲村龙沄磜水电站,1983年建成,装机容量40千瓦,因上游修路、开矿,引起严重水土流失,致使一年内被泥沙淤满报废,损失资金4.37万元。现在尚有不少水渠水圳因未及时疏通而被淤塞。
  淀堵江河每年流失的270余万吨沙土在水力和重力搬运下,分别注入全县140多条河流和山塘水库。琴江由于大量的侵蚀物质泄入,大量粗沙砾石沉积于上游段,给河床降刷带来困难。中段淤积大量中、小颗粒石英沙,形成沙洲、心滩多处,高处已与河岸齐平,致使河面比解放初期扩大1倍多,河床平均抬高1米,加上沿河筑陂修坝,层层堵沙截流,造成泄洪不畅,淤沙高的达3米,解放初期琴江河尚有55公里通航里程,至1967年已全部中断。两岸受淹农田面积不断扩大,1979年累计达5800亩,1984年因洪灾受淹农田68500亩,冲毁大小桥梁247座。六十年代中期国家投资100多万元兴建的小型水轮泵站135座,发电灌溉效益不过50%。
  锐减森林解放初期,全县有林地面积约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0%以上,活立木蓄积在450万立方米以上。1965年有林地面积下降到125.72万亩,1982年继续下降为81.05万亩,而活立木蓄积则由1965年的237.31万立方米继续下降至1982年的161.09万立方米(详见表4—24)。而荒山荒地则增加24.25万亩,1965年至1982年平均每年增加1.43万亩。至1985年有林地面积略有上升,但活立木蓄积仍在下降。
  恶化环境水土流失加重,导致生态、气候的变化,水旱灾害严重,病虫害泛滥。如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比无流失区温度高11.5℃,雨量却偏少140~230毫米。
  短缺“五料” 流失区普遍缺少燃料、木料、油料、肥料、饲料,而燃料尤甚。除3个非严重流失乡基本不缺柴外,其余12个乡的70余个村都要缺柴1—3个月,珠坑、屏山有的缺柴3—5个月,用于砍柴割草的劳力为全年工日1/3~2/5。当地群众说:“过去愁米不愁柴,现在愁柴不愁米,总少不了一个愁字”。人们还流传着这样一首歌:“砍柴处,要行三五十里路。干粮冷饭拌井水,日暮归家累得苦”。
  第三节水土治理水土治理,自古有之。清道光《石城县志》载:道光四年(1824),为根治城南仙源坊琴江河岸崩塌,当地村民不惜重金“购巨石数百万,当冲建石坝两座,长七丈,高一寻有奇,后轩前轾,横亘中流,如石鲸之屹立,东流直下之水于此回澜,巨浪浮空,帆随相转,北岸之沙屿潜消”。又载:“邑之患,莫大于城河,欲治此河,必先于城北清源庙建石坝,以御大河,使不得倒灌,然后堵缺口,去积沙”。可见当时水土治理已有相当水平,然而当时皆以水利为目的。民国年间,仅有一些陂、坝、库、塘等治标工程,又因流失加剧,毁坏甚重。
  解放后,1956年石城开始水土保持工程治理工作。近30年来,国家先后投资100多万元,在水土治理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一、治理措施林草措施五十年代的林草措施分农牧措施和林业措施,包括造林、种草、封山育林、建果园等方法。六、七十年代林草措施曾提倡大面积纯林,单一种植。如珠坑的万亩茶山,高田的千亩油桐林,结果多以失败而告终。而且仅强调山地的林草措施,忽视了河堤、库区、宅旁、路边固土护岸的林草措施。林业部门大面积种植用材纯林,多为原植被茂密之地炼山开垦所植。虽成林迅速,但已出现土壤恶化,病虫害严重等现象。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吸取已往经验教训,坚持“适生速长”的原则,提倡乔、灌、草齐上,灌草先行。对强度流失区,在经过工程治理后,因地制宜,适当密植适生植物以求快速覆盖。
  封山育林是一项有效的林草措施,投资少,见效快。石城自古以来有封山育林传统,多为村间组织,范围仅限于村前村后或水口边。1979年以来,狠抓了封山育林育草工作,层层建立了护林组织,制订了护林公约,配备了专职护林员,落实了护林岗位责任制。
  工程措施水保工程措施分治坡工程、治沟工程、护岸工程三种,要求达到抗御十年一遇的24小时暴雨而不冲毁的标准。
  治坡工程包括营造梯田、水平沟、水平阶、鱼鳞坑、向天池等。
  治沟工程包括谷坊、拦沙坝、拦沙档、沙湖、偏圳等中小型工程及陂塘(蓄水池)、小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
  护岸工程包括土圩堤、浆砌石河堤以及路基、山岸护坡等工程。护岸工程作用大,主建单位有水利、水保、城建等部门。
  耕作措施水土保持耕作措施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一是改变微地形的耕作措施,包括顺坡耕作改为横坡耕作,条植、穴植、免耕;二是改变地表覆盖物的措施,包括套种、留茬或桔秆还田、轮作等。
  各种措施讲究因山就势,因害设防,综合应用。进入八十年代以来,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以户包或联户承包,或集体经营流失山场等形式的出现,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
  其他协调配套措施 1982年以来,开展“一推四代”(推广节柴灶;以煤代柴、以沼气代柴、以电代柴、以钢筋混凝土代木材)节能工作,平均每年减少1/3的烧柴量,相当于每年节省木材消耗折活立木蓄积5万立方米。林业部门自1985年起实行限额采伐,每年减少采伐木材4万立方米。化工部门每年提取一定资金用于松脂林基地建设。这些措施有效地加速了植被恢复。
  二、治理成果解放前,仅有一些陂坝水利设施,无明显的水土保持效益。
  解放后,治理成果有所提高,尤以点上成绩较好,但经济效益不甚明显。
  治理面积截至1985年,水保部门历年累计治理面积为22.57万亩,治理覆盖面积约10万亩,为现有水上流失面积的13%。其中达到基本治理的面积3.64万亩,占现有流失面积的5%。1979至1985年,是水上保持恢复发展时期,共初步治理12.93万亩,达到基本治理的面积为0.67万亩。由于有效治理面积的增加,1982年以来,水土流失面积呈下降的趋势,其平均下降速率达到2.3%。
  工程治理 1956年,水利局组织兴隆乡(即今琴江镇兴隆村)农民上山,连续搞工程治理21天,完成治理面积640余亩,挖谷坊812座,整修水坝3座,这是全县首次开展水上治理工作。1963年10月至1964年9月,一年治理2.28万亩,完成拦沙坝1座,土石谷坊5631座,这一时期是县水土保持工作蓬勃发展时期。经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后,一些控制面积复又产生流失。至1978年全县累计治理面积9.63万亩,达到基本治理的面积2.97万亩,仅占流失面积的4%,为1964年以来净增流失面积的10%。1979年至1985年,水保部门共治理1.01万亩,建谷坊2座,拦沙坝1座。
  植物治理 1950年至1965年,流失区造林面积达到23.5万亩,但成林甚少。七十年代开始,由林业部门主办,先后在水土流失区飞播造林35.64万亩,但成林面积仅存0.78万亩,占飞播总面积的2%。1979年以来,注重植物措施、工程措施、管护措施相结合,除工程治理面积都已种上植物外,其他流失区穴垦补植用去苗木110余亩。
  封山育林六十年代曾有封山育林36万亩的记录,但因管理不力,效果甚微。1979至1985年水保部门累计封山育林面积11.93万亩,其覆盖面积约9.4万亩,占现有流失面积的12%。凡工程及植物治理区均在封山之内。据林业部门统计,至1985年封山达到40.47万亩(含水保封山11.93万亩及飞播区、荒山、疏林地),其植被覆盖率正逐年增加。
  堤岸治理堤岸(又称护岸)工程自古以来保留较多,作用较大,如仙源坊一、二、三摆。自解放至1985年止,护岸工程总长已达30.71公里,保护耕地0.372万亩。县主要堤岸工程有小西门圩堤、仙源坊中心坝圩堤、兴隆中心坝圩堤、南门护城河堤,修复东南丁字坝、木兰河沿河防洪堤。
  治理效益截至1985年,全县达到基本治理的面积约4.5万亩。以此面积作为效益计算面积,可保土29万吨/年,相当于1600亩耕地的耕作层;保水490万吨/年,等于建造了一个蓄水490万立方米的水库。如果把因此促进的农作物增产、保肥量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折算经济价值量,可达354万元/年。
  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杨坊村民委员会杨坊村位于木兰乡北2.5公里。总面积2.34万亩,山地面积1.96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44万亩,占山地面积的74%(其中强度57%,中度25%,轻度18%),沟蚀面积占侵蚀总面积的91%。
  1979年5月,杨坊被列为“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试点,进行了全面规划。经过7年治理,累计工程治理0.06万亩,封山育林0.69万亩,构筑河岸防洪堤350米,20%的面积达到基本治理,50%的面积达到初步治理,植被覆盖率普遍增加30—50%,河床下降30—35厘米,群众短缺的“四料”(燃料、木料、油料、肥料)得到缓和或部分解决。
  水土流失的控制,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多年干涸的泉眼又冒出了清泉。1985年比1979年相对增加了水田面积184亩,1979年以来,粮食连年增产。1985年人平收入为1979年的3倍。自1979年以来,多次被评为地、县水土保持先进单位。
  屏山村民委员会屏山村位于屏山乡中部,靠琴江西岸,地势较为平坦,是全乡人口密度最大、水土流失最严重村之一。全村25个村民小组3900余人,土地总面积8640亩,山地面积5235亩。在山地面积中,流失面积4150亩,坡耕地约500亩,原流失地开垦种植经济林200亩。1972年飞播松籽2580亩。当时的大队领导班子,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飞播区封山育林,坚持不懈13年,现在2000多亩马尾松郁闭成林,平均树高4.5米,多层次植被群落已经形成。飞播前,近播区的800亩农田受旱,现在基本旱涝保收,粮食亩产由700余斤提高到1000余斤。从1982年开始间伐利用,缓解了群众烧柴、用材矛盾,达到了基本治理的目的。
  在坚持封山育林的同时,屏山村人民利用红色砂砾岩区强度流失山场,大搞工程治理,1976年整造高标准水平梯田200亩,种柑桔1万株,1985年生产柑桔9万公斤,纯收入5万余元。屏山人民把治山、用山、养山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红色岩系中水土流失地带开创了一条“治理水土流失,充分利用水土资源”的经验。
  县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还有联上、联下村民小组和珠坑村民委员会、高玑村民委员会。
  [=此处为表格(表4—25 水保本部门历年水土治理面积表)=] 四、水土保持区划 1980年9月至次年5月,水保办组织了“石城县水土流失现状考察和水土保持区划”专业组,对全县水土流失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性实地考察和水上保持区划,编写了《石城县水土保持考察和区划报告》1份,编制水土保持区划成果表5种,绘制水土流失现状图和水土保持区划图4幅。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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