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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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445
颗粒名称: 购销
分类号: F713.1
页数: 1
摘要: 清末、民国时期,木材集散市场主要有丰山、县城、横江、大由等地,皆由私人经营。木材以龙泉码两为计量单位。经营规模,小者一次100两码子(每两码为1.4立方米),大者一次200两码子,有的一次下运木材500两码子。全县年出木材4300两码左右(合6020立方米),大部销往南昌。民国三十六年(1947)后,私营木材者增多,外销木材年均约1300两码子。木商除批购青山外,犹上市收购,外销赣州、南昌、南京、常州等地。当时,销至赣州的木材常年长木(杉原条)每两码售价银元25元,短木(杉原木)13元。在南昌长木可卖30元,短木18元。民国三十四年10月,南昌木材销价为每两码银圆75—82元。
关键词: 商品流通渠道 购销渠道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木材集散市场主要有丰山、县城、横江、大由等地,皆由私人经营。木材以龙泉码两为计量单位。经营规模,小者一次100两码子(每两码为1.4立方米),大者一次200两码子,有的一次下运木材500两码子。全县年出木材4300两码左右(合6020立方米),大部销往南昌。民国三十六年(1947)后,私营木材者增多,外销木材年均约1300两码子。木商除批购青山外,犹上市收购,外销赣州、南昌、南京、常州等地。当时,销至赣州的木材常年长木(杉原条)每两码售价银元25元,短木(杉原木)13元。在南昌长木可卖30元,短木18元。民国三十四年10月,南昌木材销价为每两码银圆75—82元。
  解放后,木材流通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52年以前,主要通过市场调节。1951年解放军某部曾于珠玑采伐一批木材,无偿交给当地林业部门。1953至1980年木材流通,国家由林业部门统一收购、销售、调运。1981年起,70%的木材由国家统购。1985年起,取消集体林区木材统购,实行议购议销。木材收购主要有坐镇收购、订约收购、自营采伐、组织采伐四种形式。1953年4月以前,收购木材之计量单位仍沿用旧制——龙泉码两,1953年5月改用立方米,10月又复用龙泉码两。1954年9月全面推行以立方米为木材计量单位。竹材袭用以根为计量单位。
  1953年横江收购点迁灌头陂,秋溪收购点迁至秋口。1955年收购点延伸至林区。木竹调销点设于县城及各个圩镇,任何单位和个人皆不准进林区收购木竹。35年来,全县共采购木材714185立方米,上调576656立方米,县销123648立方米;共采购毛竹266.79万根,上调160.56万根,县销79.96万根。森工总产值达3552.18万元,占林业总产值11249万元的31.58%,其中1985年为100.5万元。为国家创造税利393.27万元,其中1985年42.83万元。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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