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木竹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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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44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木竹经营
分类号: S75
页数: 4
摘要: 解放后,1951年5月,成立宁都木材分公司石城办事处,并于大由、秋溪、横江、沔坊、丰山设木材流动收购组。1952年6月办事处改名石城采购站。1953年5月改为赣州森工分局石城作业所。1956年12月复名石城采购站。1958年4月并入县林业局。1962年9月成立江西省木材公司石城县支公司,下设上洞、桃花磜、桐江综合林场,横江、坝口、丰山采购站,琴江、灌头陂转运站。1964年7月县化工厂划归森工局管辖。1965年1月,增设木材供销经理部。1966年8月,改名江西省林业公司石城县支公司,下设石城化工厂、丰山、桐江、横江、洋地、大由森林经营所,琴江、灌头陂转运站。1977年1月成立石城县林业车队。1980年1月成立石城县林产品经销公司。1981年11月成立石城县木材公司,与林产品经销公司合署办公。1983年3月撤销林产品经销公司。1985年2月成立石城县林工商企业联合公司,与木材公司合署办公。9月并入木材公司。
关键词: 林业经营 森林管理

内容

解放后,1951年5月,成立宁都木材分公司石城办事处,并于大由、秋溪、横江、沔坊、丰山设木材流动收购组。1952年6月办事处改名石城采购站。1953年5月改为赣州森工分局石城作业所。1956年12月复名石城采购站。1958年4月并入县林业局。1962年9月成立江西省木材公司石城县支公司,下设上洞、桃花磜、桐江综合林场,横江、坝口、丰山采购站,琴江、灌头陂转运站。1964年7月县化工厂划归森工局管辖。1965年1月,增设木材供销经理部。1966年8月,改名江西省林业公司石城县支公司,下设石城化工厂、丰山、桐江、横江、洋地、大由森林经营所,琴江、灌头陂转运站。1977年1月成立石城县林业车队。1980年1月成立石城县林产品经销公司。1981年11月成立石城县木材公司,与林产品经销公司合署办公。1983年3月撤销林产品经销公司。1985年2月成立石城县林工商企业联合公司,与木材公司合署办公。9月并入木材公司。
  一、采伐石城为赣南杉木主要产区之一,据民国《江西通志稿》载:“清末、民国时期,赣南为江西产木主要地区,由贡水而下者曰东关木,由章水而下者曰西关木。东关木质坚,且多寿木成器材。杉木赤为香杉,白为土杉,居山多种,州治(宁都)及瑞金、石城,食其利者众”。洋地、大由、横江、小姑、丰山、岩岭、高田等林区,盛产杉木。木材生产主要靠手工采伐。因产区靠福建,出口统称“福木”,且白皮红心树多,又称“香木”或“南木”。当地木商采取农闲进山批购“青山”(立木山价一般每株银圆1元,围径尤大者另议),雇请“走山”专人,于秋季上山采伐,留枝风干,即行作兜(黄鳝兜)制成花皮,使之成为干形长木,若遇胸径较大者,山场运输困难,则采伐做皮风干后,锯成短筒,于冬季去枝梢,聚集成堆运出。
  解放初,石城仍为赣南主要产材县之一,尤以杉木著称。自1951年起,木材归森工部门经营。根据“大力开发边远林区”的精神,自1953年起,先后开发了桃花磜、梅花磜、上洞、张坑、小姑、莲花山、东华山、岩岭、胜和等边远林区。对缺乏劳力的边远山区,由森工部门购买青山,组织外地从事副业生产的民工进行采运。同时,森工部门建立了国有林林业基地,招收固定专业工人在国有林山场从事木竹采运。
  1958年“大跃进”时,木竹生产受“左”倾错误的影响,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高工效,使计划管理工作遭到很大的冲击,订约收购、组织采伐陷于停顿状态。木竹生产采取“大兵团”上阵,抽调了7000余人上山搞会战,木材采伐处于失控,森林资源遭到极大的破坏。
  1961年起年均采伐木材1.17万立方米。1963年,国家为调动山区交售木竹的积极性,实行奖售政策(1984年停止执行)。1964年开始,木竹生产开始回升。
  35年来,林业部门共采伐木材71.42万立方米。其中1985年为1.41万立方米。木材生产采用择伐作业,斧锯采伐。1959年10月,实行工具改革,推广弯把锯采伐制材,采制工效比斧砍提高25—30%。1972年起推行油锯采伐制材,后因县内各地资源分散,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1978年停止使用。竹材生产一直沿用人工刀伐。
  二、购销清末、民国时期,木材集散市场主要有丰山、县城、横江、大由等地,皆由私人经营。木材以龙泉码两为计量单位。经营规模,小者一次100两码子(每两码为1.4立方米),大者一次200两码子,有的一次下运木材500两码子。全县年出木材4300两码左右(合6020立方米),大部销往南昌。民国三十六年(1947)后,私营木材者增多,外销木材年均约1300两码子。木商除批购青山外,犹上市收购,外销赣州、南昌、南京、常州等地。当时,销至赣州的木材常年长木(杉原条)每两码售价银元25元,短木(杉原木)13元。在南昌长木可卖30元,短木18元。民国三十四年10月,南昌木材销价为每两码银圆75—82元。
  解放后,木材流通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52年以前,主要通过市场调节。1951年解放军某部曾于珠玑采伐一批木材,无偿交给当地林业部门。1953至1980年木材流通,国家由林业部门统一收购、销售、调运。1981年起,70%的木材由国家统购。1985年起,取消集体林区木材统购,实行议购议销。木材收购主要有坐镇收购、订约收购、自营采伐、组织采伐四种形式。1953年4月以前,收购木材之计量单位仍沿用旧制——龙泉码两,1953年5月改用立方米,10月又复用龙泉码两。1954年9月全面推行以立方米为木材计量单位。竹材袭用以根为计量单位。
  1953年横江收购点迁灌头陂,秋溪收购点迁至秋口。1955年收购点延伸至林区。木竹调销点设于县城及各个圩镇,任何单位和个人皆不准进林区收购木竹。35年来,全县共 [=此处为表格(表4—13 几个年份的木竹采购、调销比较表)=] 单位:立方米、万根采购木材714185立方米,上调576656立方米,县销123648立方米;共采购毛竹266.79万根,上调160.56万根,县销79.96万根。森工总产值达3552.18万元,占林业总产值11249万元的31.58%,其中1985年为100.5万元。为国家创造税利393.27万元,其中1985年42.83万元。
  三、运输清末、民国时期,木竹外销运输均为排筏水运。
  解放后,1956年以前,木竹运输仍袭旧法。县内有23条河道宜运木竹,丰山至县城、横江至灌头陂可四季放运,其余宜雨季汛期放运。1951年冬,在小姑各河道修筑稳水堰82座,在横江、洋地修筑启闭式土堰7座,以提高秋冬季节筏运量,计运出土材3291两码(合4607.4立方米)。并先后整治大小河道179公里。
  1957年,国家于上洞工地投资兴建江西第一条木轨平车道(长7.5公里),1958年2月竣工,3月1日正式通车。比肩运提高工效15倍。随后于桃花磜、张坑、龙须磜等边远林区修建木轨平车道13条、圆轨道2条、板车道16条、单轮车道62条、土滑道16条、架空索道1条,提高了木材出山工效。
  1961年后,县内溪河多数修陂筑坝,木竹放运受阻。1962年县城以上各林区的木竹改用汽车运至琴江转运站,水运外调。县内大河运输排型有二:一种为方块型,杉条木每抖长13.4米,宽2.5米,材积约5立方米,春夏季节多为采用。另一种为簑衣型,专扎条木,每抖15根左右,材积约2立方米,多为秋冬涸水季节采用。此两种排型均用杉木作符片和横梁,三花纭打结,篷排用晒垫搭制而成(后改用箬叶篷),供排工起居。方块排每2抖、簑衣排每7抖并为一条排,由2人放运。行排经瑞金瑞林滩至于都曲阳后缩人并排,方块排每3抖、簑衣排每10抖并为1条,每6条连成1帮,12人放运,直下赣州。正常水位每帮排运赣州需7天左右,如避风躲水,则需半月。1953年,坑木、枕木试由杉木排筏载运。1954年,杉木、坑木、枕木混扎下运成功。1955年,排型全部改为方块型,实行坑木、枕木、杂原木单独扎排,放运量由2抖改为3抖并1条排。1963年,木材由扎横水改为扎直水,排身长为80米,宽5米。每帮运输量由120立方米扩大至320—420立方米。后因杉木产量锐减,杉木犁改用杂木犁,符片推行以杂代杉。
  1965年,大力兴建水轮泵站,造成木竹水运困难。为此,国家投资先后修建大小排筏道138座,并修筑林区公路102公里。1966年至1968年4月,坑木、枕木改用汽车调运福建三明中转外销。1976年12月以前,由省、地林业运输公司车辆承担木竹运输任务。1977年1月起由石城林业车队承运。至1984年,上调木竹大都以车运于琴江河各集材湘口,再运赣州。外销木竹则车运至抚州、荆西、鹰潭中转发运。
  1978至1982年及1985年,石城县林业车队均被评为省、地、县先进单位(企业)。
  四、加工清末、民国时期,一般都是直接采用原木、原竹做材料,综合利用甚微。人们以杉、松、枫、木荷树建住房、祠堂、庙宇等;以樟树造船、雕刻工艺品,后发展至熬樟油、樟脑;以松树筑水陂、堤坝;以杉树和樟、楠、紫、柏、青冈木做家具、农具;以毛竹制家具、农具、竹排、造纸及建筑用材。
  解放后,木材综合利用有所发展。五十年代起,以松树加工枕木、坑木,割松脂炼松香、松节油。同时还先后办起了县林垦局锯板厂、洋地木竹制品厂,生产各种板材和竹木制品。
  1970年,县林业局于琴江转运站开设制材车间,加工枕木、方料和各种板材。同时,林区社办企业和知识青年点相继设立木材加工厂点,生产各种规格的锯材,或以青冈木加工梭子坯、锤子把、铁锹把、擀面杖等。
  1984年10月,成立石城县木竹综合加工厂,内设制材、圆木、地母板等车间,主要生产各种锯材和纱管及地母板。1985年有职工33人,固定资产19.15万元,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生产枕木和各种锯材0.2万立方米、宝塔木及纱管30万只,企(平)口地母板500平方米。年总产值14万元。实现利税5.89万元,其中税金2.96万元。
  1981年起,大由、洋地、横江、岩岭、观下、丰山等乡相继成立各种竹木制品厂,生产各种竹木制品。1985年计生产宝塔木及木纱管83万只、木梭1万只、螺丝刀柄20万只。年产值达180万元。
  同时,还以楮木加工企(平)口地母板,以边角废料生产民用地板,以枕木边皮加工包装箱、槽板,以株木加工算盘,以间伐材加工刨花板,以黄檀加工榔头柄,以毛竹加工篾席、竹筒席等,均获得成功。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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