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作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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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39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作物
分类号: F307.11
页数: 8
摘要: 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红薯、大豆、玉米、高粱等。水稻有粳稻和秈稻两种。 经济作物有花生、油菜、芝麻、棉花、甘蔗、晒烟、烤烟、白莲、西瓜、泽泻、薄荷、苎麻、黄麻、席草、荸荠、雪薯(淮山)等。
关键词: 粮食作物 作物经济

内容

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红薯、大豆、玉米、高粱等。水稻有粳稻和秈稻两种。
  经济作物有花生、油菜、芝麻、棉花、甘蔗、晒烟、烤烟、白莲、西瓜、泽泻、薄荷、苎麻、黄麻、席草、荸荠、雪薯(淮山)等。
  蔬菜作物有豆类、葱蒜类、薯芋类、绿叶类、水生类、茄类、根菜类、瓜类、花菜类、食用菌类等。
  绿肥作物有肥田萝卜、红花草、红绿萍、猪屎豆等。
  茶果作物茶叶品种有2种。栽培果树有柑桔、桃、李、梨、楂、柿、板栗、枇杷、枣、樱桃、柚、猕猴桃、葡萄等13科25种。
  二、作物分布明、清时期,琴江沿岸多种一季早稻,农历四月种,六月获,山区多种一季晚稻,五月种,十月获。
  民国时期,农作物分布,大致可分为两个区域。
  上水片区(琴江上游) 包括丰山、高田、岩岭、木兰、小松、小别等乡,地势较高,气温较低,主要种一季晚稻,靠近琴江河道地势较平的地段,少量种植早稻、红薯、大豆、油菜等。
  下水片区(琴江下游) 包括琴江镇、观下、屏山、珠坑、大由、龙岗、横江、小姑、洋地等乡,地势较低,气温较高,平原较多,主要种植早稻,五六月割早禾后,多种豆或红薯,十月割豆后,种植油菜或绿肥。
  解放后,七十年代,根据土壤、水利、气候及耕作技术等条件,以水稻为主导作物,将全县划分4个种植区。
  北部边缘低山单季稻、薯、茶区包括岩岭乡,高田乡的遥岭、上坪、胜江、新坪,小松乡的白家、新华、胜和,小别乡的大源、下竹、桐坪,共18个行政村,是全县地势最高,热量条件最差地区,农田大部分布于山间深谷,梯田垄田多,塅田少,田块小而分散,多为冷浸性砂质低产田。耕地总面积23435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9.8%,人平耕地1.68亩,劳平耕地5.75亩,是全县人平、劳平耕地最多的种植地区。种植以水稻为主,占96%(其中48%为一季晚稻),大豆占1.3%,红薯占0.6%,油菜占1.1%,烟叶、白莲占1%。耕作制度单一,稻——闲占58%,稻——肥占24%,两熟制仅占18%。复种指数136%,为全县最低地区。全区山地多,植被较好,土壤有机层较厚,具有种植单季水稻、油菜、茶叶、落叶果树的优势。岩岭乡朱家村吉炉的米质地优良,清代曾作过贡品进京。
  北部丘陵双季稻、油菜、烟叶、白莲、茶、果区包括木兰、丰山乡、小松、高田(除划归前一地区的村),观下乡的沙塅、杉柏、汉坑、河坑、沔坊等共43个行政村,耕地总面积92169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38.6%。人平耕地1.48亩,劳平耕地4.8亩。位于县城北部琴江河上游,为高丘地形,热量资源较优,垄田、排田多,且多为浅脚砂质低产田和冷浸田,占全县低产田面积的35.8%,以种植水稻为主,红薯、大豆次之。经济作物种植比重较大,是全县烟叶、白莲的主要产地,尤以小松、木兰为最。1984年后,耕地的三分之一利植烟叶、白莲,油菜、花生,薄荷、甘蔗、泽泻、席草等亦有少量量种植。耕作制度,稻——稻——肥占54.2%,三熟制占20.5%,一熟制占27.3%。水稻、烟叶、白莲、大豆、油菜是该区种植作物的优势。
  中部低丘粮、油、蔗、柑桔区包括琴江镇的兴隆、西外村,珠坑乡,屏山乡,大由乡(除罗田村),龙岗乡(除水庙、绿水村),横江乡(除珠玑、廖三、张坑村),观下乡的东南、前江、大畲、古樟、濯坑、睦富、坝口、琴口、湖下等共56个行政村。位于县境中部偏南,琴江河中下游低丘地带。为全县地势最低,热量资源最优之区域。耕地总面积99240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41.56%。人平耕地0.96亩,劳平耕地3.6亩,为全县人平、地平耕地最少区。该区水土流失严重,自流灌溉较差,占全县旱地面积的53%%,占易旱农田面积的40%。本区作物种类较多,是全县粮油作物高产区,旱作物集中产区,大田作物和山地作物全面发展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本区耕地的96%。其中:水稻种植面积占67.7%,大豆、红薯、花生等旱作物种植较多,分别占全县各该作物总面积的73.3%、79.3%、64.7%。种植面积、总产、亩产均居全县首位。屏山为柑桔、桃、李、梨、枣、枇杷等水果主产乡,珠坑、观下主产茶叶。全区复种指数176%,为全县最高区。稻田复种制以三种二熟为主,占65.6%,三种三熟制占2.83%,二种二熟制占8.73%,一种一熟制占15.6%。其中:二旱一水和一旱一水面积占23.4%,为全县水旱轮作最佳地区。但因水源不足,每年仍有15%的秋冬闲田。本区具有扩大三熟二熟制面积和发展茶果的优势。
  南部低山丘陵单双混作稻、茶、果区包括小姑、洋地全乡,横江乡的廖三、珠玑、张坑村,龙岗乡的水庙、绿水村,大由乡的罗田村,共18个行政村,耕地总面积23349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9.6%,人平耕地1.21亩,劳平耕地4.5亩。位于县境南部边缘,多为高丘低山地形。光照条件较差,种植作物单一,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99%。其中:水稻种植占95%,红薯1%,大豆3%;少量种植油菜、花生,为全县种植作物最单一区。水稻种植面积中,早稻占44%,中稻占20%,晚稻占32%,为单双稻混作区。作物产量低于全县平均亩产,600斤以下的低产田占全县的30.8%。复种制度以双季稻、绿肥为主,占全区42%。二种二熟制占7.2%,一熟制占39%,秋冬闲田占44.6%。本区原为用材林主产区,具有种植水稻、茶叶、落叶果树的优势。三、作物结构明万历以前,农作物以粮食作物为主,粮食作物又以水稻为主,大豆、薯芋次之。自万历年间从福建传入烟叶种植后,种植结构开始由单一的粮食作物种植变为又有少量的经济作物种植。
  清顺治年间引进甘蔗,乾隆年间引进棉花、苎麻,宣统年间由广昌引进白莲、泽泻等,从此,经济作物比重增大,但整个作物种植结构中,粮食作物仍占90%以上。
  民国期间,农作物种植结构在各阶段亦有变化。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县种植作物中,粮食作物面积16.75万亩(其中水稻14.69万亩、大豆1.9万亩、红薯0.16万亩),占总面积的72.7%;经济作物面积2.72万亩(其中棉花0.02万亩、烟叶1.26万亩、甘蔗0.3万亩,花生0.14万亩),占11.8%;其他作物面积3.57万亩,占15.5%。
  三十三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7.07万亩(其中:水稻15.5万亩,大豆1.42万亩,红薯0.15万亩),占作物总面积的73.08%;经济作物占11.64%;其他作物占15.28%。
  三十八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5.35万亩(其中:水稻19.46万亩,大豆4.24万亩,红薯1.35万亩,麦类0.3万亩),占作物总面积的69.5%;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72万亩(其中:花生0.45万亩、油菜0.88万亩、甘蔗0.11万亩,晒烟0.25万亩,白莲0.03万亩),占4.7%。
  解放后,1950年仍以粮食作物为主,粮食作物占作物总面积的79.8%,经济作物占6.3%。1951年起,作物种植略有调整,增加经济作物种植,减少粮食作物种植比率,至1956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降为75.4%,经济作物调高为8.3%。1958年提出“以粮为纲”,片面强调发展粮食生产,此后较长时期,忽视了经济作物的种植。故在1981年以前,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所占的比率,长期徘徊在8%以下,其中1965、1970、1975、1976等年降至3.8%以下,1979年为4.9%。1982年起,逐步调整农作物结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比率始上升为6.7%,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比率占67.5%。1985年粮食种植面积311785亩,占总面积的63.8%;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6511亩,占11.6%,比1979年上升6.7%。作物种植结构逐趋合理。经济作物种类亦发生变化,解放前多种甘蔗、晒烟。解放后,特别是八十年代起,西瓜、白莲种植发展很快。西瓜种植面积由1952年的10亩,发展到1985年的3586亩;白莲种植,1950年仅77亩,以后逐年有所增加,至1957年逾千亩,后一度低落。1981年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全县种植白莲1347亩,比1979年增加8.6倍。至1985年白莲种植面积已达31289亩,白莲已成为县内农民致富的主要经济作物之一。
  解放后历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见表4—3。
  四、作物产量民国二十六年(1937),全县粮食总产为44.17万担,至三十三年为49.6万担,增长8.9%。自次年起,总产下降,至三十八年粮食总产下降为33.6万担。经济作物,民国二十六年,花生总产0.42万担,油菜0.28万担,白莲8担,晒烟756担,甘蔗4.8万担,棉花48担,泽泻、革荠、雪薯(淮山)、芝麻等少量栽种,产量未计。
  解放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作物的产量,有过几次起伏。1950年至1957年期间,农业生产发展,作物产量上升,1958年粮食作物总产92.08万担(其中:水稻82.56万担),亩产240斤,比解放前夕的1949年总产增加58.48万担,平均亩产提高106斤。
  1959至1962年,由于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的“左”倾错误,种植业连续几年倒退,1962年仅粮食总产一项就比1958年下降21.23万斤,平均亩产降低72斤。
  1964至1978年,种植业在徘徊中前进,其中有10年增产,4年(1966、1968、1972、1976)间断性的减产。其间推行多项农业技术改革,使水稻复种面积比1963年扩大7万余亩,粮食产量年均增加11万余斤,但因只抓“以粮为纲”,造成其他作物的种植量和总产下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油、烟、莲、茶果等作物产量均大幅度增加,水稻亩产突破500斤,粮食总产年平均递增7.5%单产递增7.7%,1983年粮食总产达到20044万斤,首次突破2亿关,为1949年的6倍,比1978年增长30%。平均亩产937斤,为1949年的5.4倍,比1978年增长37.8%。1984年起,发展多种经济,扩大经济作物种植,缩小粮食作物面积,至1985年粮食作物总产量仍达1.57亿斤。经济作物产量大幅度增长,1950至1985年的36年间,花生总产由44.41万,斤,增加到52.65万斤;油菜总产由31.32万斤,增加到109.17万斤;晒烟总产由39.83万斤,增加到65.25万斤;1963年起始种烤烟,总产由3.67万斤,增加到83.44万斤;白莲总产由1950年的0.12万斤,1985年增到314.46万斤。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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