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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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38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摘要: 民国十七年(1928),县设土地总局,管理农业,清查田亩。二十七年县政府设建设科,兼管农业。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机构改革

内容

民国十七年(1928),县设土地总局,管理农业,清查田亩。二十七年县政府设建设科,兼管农业。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兼司农业。1950年5月设农林科,1954年11月,农、林分开,设农业科。1956年与林业再度合并成立农林局。1958年1月与水利合并为农林水利局。3月林业析出,改称农水局。1959年9月农水分开,设农业局。1960年12月与水电局再度合并仍称农水局。1963年4月,水电再度分出。1968年8月“文革”中,农业、水电合并成立农业服务站。11月与林业服务站合并为农林水服务站。1970年6月农业析出,成立农业局,下设农技、植保、种子、兽医、水电等工作组。1973年水电析出,1979年9月,分设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并在各公社建立经营管理站。1984年3月,农业与畜牧水产合并成立农牧渔业局。局内设秘书股及农技、种子、植保、土肥、果茶、畜牧兽医、水产、经营管理等站。1985年有职工60人。局下辖:农科所、良种繁殖场、茶果场、鱼苗场、畜牧良种场、家畜改良站等机构。各乡设农技淮广站、经营管理站,人员共90人。村级均配有不脱产农民技术员。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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