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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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362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9
摘要: 封建社会以至解放前,在石城县出现并为当时国家纳入军事编制、允许存在的地方武装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武装,以保卫祖国、建设家乡为己任。苏区的模范营、赤卫队、游击队,解放后的民兵,均为保卫人民政权,维护社会治安,建设家乡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关键词: 地方军事 地方武装

内容

封建社会以至解放前,在石城县出现并为当时国家纳入军事编制、允许存在的地方武装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武装,以保卫祖国、建设家乡为己任。苏区的模范营、赤卫队、游击队,解放后的民兵,均为保卫人民政权,维护社会治安,建设家乡作出过重大的贡献。
  第一节机构县尉厅县尉厅掌管武事,厅署设于城外宝福塔下尉司场内,其始建年代失考,宋庆元六年(1199)赵汝褒重建,后圮,遂迁城内。石城置县尉1人,从九品,明代废置。史载南宋曾任县尉者有:陈皓(县人,建炎中任)、曾愈(绍熙中任)、师锡(庆元中任)、赵汝褒(庆元中任)、汪应时(宝庆进士,任期不详)。
  军事部苏区时期,县、区苏维埃政府均设军事部,内设3科,分别负责地方武装的编制训练、扩大红军、战争动员等工作。
  1931年10月14日,杨庆荣任石城县革命委员会军事部部长,军事部驻北关黄家祠。1932年4月12日,杨庆荣任石城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军事部部长,部驻于民公司(今县政府址)。
  国民兵团县国民兵团设于抗日战争初期,初属吉泰师管区,后属赣南师管区,其职能为征集兵员与训练后备兵,配团长、副团长及其他官佐,先后驻北门黄家祠和邓家祠。民国二十九年(1940)由县长刘益铮兼上校团长。下辖乡(镇)、保壮丁队,乡(镇)保长兼任同级壮丁队队长,另设专职队副。全县有保队179个,乡队22个,区队5个(未配专职人员)。据民国三十年统计,全县有壮丁9474名,每年集训一二次。民国二十八年,第一期集训7428人,第二期集训6074人;二十九年,第一期训7283人,第二期训5969人;三十年集训一次,计5207人。
  军事科民国时,县政府设军事科,又称第五科,始设于抗日战争时期。内设保安、编练、征募3股,各乡公所设警卫干事1人。
  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武装部前身为石城县民兵支队部,1949年10月建队,内设军事、政工2股,定编8人,驻县城桂花屋。1952年5月成立石城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政工2股,定编10人,驻北门张氏民房。辖8个区人民武装部,各部配部长、参谋、助理员各1人。县区两级 [=此处为表格(表3—1 石城县人武部领导成员序列表)=]武装干部,均系现役军人。
  1954年9月,县人民武装部改称“石城县兵役局”,定编20人,驻北门黄家祠,设民兵训练、征募动员、政工、预备役军官4科。1960年1月,复称人民武装部,定编20人,设军事、政工2科。下辖5个区、30个公社(镇、垦殖场)、4个县直属单位人民武装部和县中队。区、社与县直属单位武装干部由地方干部担任。
  1975年,县人民武装部设军事、政工、后勤3科,辖15个公社(镇)、1个县直属单位、2个省地驻县厂矿人民武装部。
  1985年,县人民武装部辖15个乡(镇)、2个省地驻县厂矿人民武装部。驻地仍在北门,经改建后,有砖木结构营房12栋,建筑面积3230平方米。
  1949年10月至1967年2月和1975年5月至1985年,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均由县委书记兼任。
  1954年9月至1985年,县兵役局、人民武装部在编人员均为现役军人。
  第二节武装力量民壮民壮又称民兵。明制,藉民壮以固州县。民壮分弓兵、机兵、捕兵、隘兵四种。弓兵以射名,机兵以火器名,捕兵以缉捕盗贼名,隘兵以守隘名,有事用以征战,无事仍还为民,立功升赏。充民壮者,务求身家清白,年轻力壮,倘若来历不明,或由他役改充者,概不收受。地方官司派员率领操练,并支给所需之鞍马、器械、工食银两。清代亦招民壮,然仅供官吏驱使,不复为防守征战之用。
  石城县民壮之数额与轮操方式,曾历经更迭。
  明初,有机兵150名,弓兵20名。
  正统十四年(1449),奉命扩充民壮。
  弘治元年(1488),照丁粮派得民壮700名,增设1名县丞统领。二年,定额484名,以义官4名统领。
  正德间,都御史王守仁,命民壮分期赴府操练。全县民壮分成4班,每季1班轮流赴赣州团营,歇操者留守本县。各班均以义官带领。
  嘉靖二十四年(1545),都御使颜遂,令选民壮三分之一赴府操练,名为长操。所余三分之二,名为存操,留守本县。三十一年,都御使张恒,恢复四季分班赴府轮操制。三十七年,总镇朱应奎,命抽机兵四分之一长操,余为存操。三十九年,都御使杨伊志,只留民壮中之铳手在府,其余赴府长操者悉发回县。四十年,都御使陆稳,以一半民壮赴府长操,其余按季轮操。四十四年,都御使吴百朋,裁去石城民壮50名。
  隆庆二年(1568)都御使刘光济、总镇董世彦,核定石城长操兵200名,存操兵150名。未几,仍旧额484名,命停止赴府长操,但得由县解银给募长操兵334名。
  团练局团练局由官方倡导,或以姓氏组局,或以乡里组局,亦有设县总局者。皆以地方士绅、富户负责,所需器械工食,亦由各乡里、房族自筹。
  元延祐二年(1315),熊恩宠任团练长使,练勇于上柏昌。
  清康熙十三年(1674),许崇俊于许坊设局,曾多次应檄召护卫县城。
  嘉庆八年(1803),廖广周密谋起义,知县李大谟急令各地设局募乡勇。一时团练局遍及全县,小者上百人,大者上千人。监生廖阶堂设局许坊,以平廖广周邀功,得赏县丞职。
  咸丰、同治年间,太平军频繁转战于闽赣边境,官司、富户惶恐不安,城乡普遍设立团练局。咸丰七年(1857),知县张鎔命廖友风办团练总局,用以统辖各乡、村族局。
  靖卫团靖卫团,为豪绅地主武装团体,始建于民国十九年(1930)。石城靖卫团驻县城,由张维扬任团长。各乡村、山寨亦多有乌合者,其头目或称团长,或称团总,概由豪绅地主中之凶悍者充当,各占山头,不相统属。人枪较多者,有盘距于红石寨、陈坊寨、石耳寨、三坑寨、姜家寨、烟坊土楼几股,以及流窜于石城、宁化边境之丰山靖卫团。靖卫团曾多次袭击县、区、乡苏维埃政府,残酷杀害革命干部。1931年10至12月,县内各地之靖卫团基本上已被苏区县独立团与区模范营所歼灭。
  警察队民国十八年(1929),设石城县警察队,按丙种县的编制配队长、特务员、司书各1人,棚长3人,巡警33人,司号警、勤务警各1人,炊事警3人,合计44人,有长短枪20枝。1931年,红军进攻石城时,该队败溃。
  二十三年十月,重建石城警察机构。此后或称所,或称局,编制逐渐扩大。二十六年,有官佐6人、长警63人,长枪35枝。三十六年,人员略减,而步枪则增至50枝。1949年10月1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歼灭于宁化县方田里。
  模范营赤卫军苏区时期,1932年1月,全县14个区均成立模范营,由区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长兼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政治委员。营以下设连、排、班。参加模范营者,务必身强力壮,出身于贫农、雇农、贫民或其他劳动者家庭。1933年7月,石城县划出3个区,8月,再度划出4个区,至此全县辖7区7营。模范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本区社会治安,亦可奉调外出作战。当时珠江、大由、坝口几个模范营,均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在清剿靖卫团、大刀会的战斗中屡建功绩。
  1931年冬,成立石城县赤卫军团部。1932年2月7日,成立石城县赤卫军军部。与此同时,各乡普遍组建赤卫队,全县共有赤卫队员5000余人。赤卫军是群众性军事组织,凡25至50岁的贫农、雇农、中农以及其他劳动者均可加入。其主要任务是维护本乡村的社会治安,支援红军作战。1934年,在高虎垴战斗与石城阻击战中,石城赤卫队员在枪林弹雨中冒死送粮草、抬担架,有力地支援了前线战斗。
  独立团游击大队 1932年2月,成立石城县独立团,由县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长杨庆荣兼任团长,中共石城县委书记吴弼兼任政治委员,共450余人,其兵员大都从区模范营中选拔。独立团的主要职责是卫戍县城,肃清地主武装。曾击溃多股大刀会与靖卫团队。
  1934年10月2日,因国民党北路军步步进逼,中共石城县委将县属机关工作人员和独立团统编为石城县游击大队,由县军事部长黄万生任大队长,县委书记肖金海任政治委员。大队下辖3个中队,计327人,长短枪100余枝。太雷县亦成立游击大队。
  石太游击司令部 1934年10月下旬,石城县城、圩镇以及交通要道,均为国民党北路军所占据。石城、太雷两县游击大队,为适应当时政治、军事形势,联合组成石太游击司令部,由太雷县军事部长陈银发任司令员,中共太雷县委书记温兴浪任政治委员。下辖5个中队,共700多人,500多枝枪。其时,虽强敌当前,尚能机智寻战,曾在旗杆岭伏击国民党八十八师1个团,又在横江、瑞金湖陂、小姑等地沉重打击铲共义勇团。1935年2月18日,司令部驻七姑磜,此时只剩60余人,被八十八师和横江铲共义勇大队的700多名兵丁围困,血战通宵,大多数游击队员阵亡。
  铲共义勇团 1934年10月,红军主力长征,豪绅地主乘虚拼凑“石城县铲共义勇团”,由张维扬任团长,下辖5个区队,21个联队,247个小队,有步枪183枝、土炮901门、矛刀5557件,收罗地痞、流氓充当班队长,胁迫上万群众入队。铲共义勇团肆意烧杀抢掠,苏区干部、红军家属以及广大工农群众深受其害。
  自卫队与保警队民国二十七年(1938)2月1日,成立石城县人民自卫大队,由县长谢祖安兼任大队长,赖汇涵任大队副。下辖2个中队,有官佐20名、士兵216名,步枪119枝、子弹6896发、手榴弹100余枚。翌年缩编为1个直属分队。二十九年,增加2个分队,复编为2个中队,计215人,并由江西省保安司令部拨给步枪(八一曼利夏式)60枝,子弹6000发。
  三十一年,自卫大队改编为保安警察大队,仍下辖2个中队。三十五年缩编为1个中队,3个分队。缩编后,将多余之50枝步枪和2000发子弹寄存瑞金县。翌年,恢复大队建制,辖1个中队1个直属分队,将寄存瑞金之枪枝弹药如数收回。
  三十七年,保安警察大队扩充为石城县保安警察总队,由县长周邦遃兼总队长,黄国珍任副总队长。翌年六月,石城保警总队改编为保安第十六团,由周寿松任团长。与此同时,黄国珍任石城县县长兼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第四旅旅长,第十六团属之。旅另辖1个特务营,1个戡乱队。九月底,黄国珍及其所部窜至宁化县方田。十月一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三二团以不足1个连的兵力追至方田,将其歼灭。
  县大队区中队石城解放后,于1949年冬成立石城县大队,驻县城北门黄家祠,丁国标任大队长,共160余人。县大队受宁都军分区和中共石城县委双重领导。其职责是:剿灭武装匪特,卫戍县城,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各区成立区中队,受县大队和区委双重领导。据1950年2月统计,全县区中队总人数为181人,其中:第一区43人,第二区42人,第三区56人,第四区22人,第五区18人。
  石城县大队和各区中队,均于1952年5月奉命撤销。
  公安队县中队 1949年11月,成立石城县公安局公安队,驻县城。配队长1人,队下分班,共30人。主要任务是看守监狱。
  1952年4月,公安队编制增至160人。兵源多来自驻县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宁都地区公安大队。其任务是肃清残余匪特、城防、看守监狱、维护社会治安等。
  1955年,公安队官兵改为职业民警。人员精简至38名,其中7人驻鸡公崠防空哨,后派8人驻燕首大桥。
  1962年,公安队改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石城县中队,人员编制不变,仍驻县城。1964年底,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城县中队,在编30人。1976年6月,改称石城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中队,在编25人。1983年1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城县内卫中队。
  第三节民兵一、组织 1949年10月,石城始建民兵组织。县设民兵支队部,区设民兵大队,部分乡村建立民兵中队或小队。全县共有民兵300余人,配发步枪200余枝。
  1950年,全县组建民兵中队81个,分队410个,共有民兵5199人。
  1953年,成立石城县基干民兵团,下辖7营14连,共有基干民兵2682人。另有普通民兵8243人,编为8个大队,112个中队。凡年满16至50岁的男女公民,无严重疾病者均可接纳为民兵。民兵中,18至25岁、家庭成分好、个人历史清白、身体强壮者为基干民兵。
  1956年,全县有民兵8309人,其中基干民兵4279人,普通民兵4030人。编组成33个营、271个连、773个排。连排建制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体制相适应。是年,将基干民兵上限年龄从25岁放宽至30岁。
  1957年,实行民兵工作与预备役工作合而为一,以复员退伍军人为骨干,结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青年组成基干民兵,其它不编入基干民兵而适合预备役条件的编为普通民兵。全县在册民兵10602人,其中基干民兵5567人,普通民兵5035人,共组成95个营、271个连、774个排。
  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县成立民兵师,辖16个团、110个营、227个连。有基干民兵11681人,普通民兵34507人,共计46188人。人民公社设团,生产大队设营,生产队设连排。
  1962年,开展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活动,全县在编民兵为38689人。
  1966年,全县民兵计41367人,其中基干民兵19788人,普通民兵21579人。是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部分民兵加入各群众性派别组织,民兵组织一度呈瘫痪状态。
  1969年,在基干民兵中遴选武装基干民兵915人,组成武装基干民兵营,下辖2个连、23个排、65个班,配发枪300余枝,子弹7000余发。
  1976年,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计有高射机枪连1个,98人;八二迫击炮连1个,159人;六〇迫击炮排5个,111人;打坦克班28个,280人;通讯连1个,90人。各专业技术民兵组织,均由县人民武装部配发必要的枪炮、弹药和装备。
  1981年,按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取消县民兵师和公社民兵团,缩小民兵的组建范围,减少民兵组织层次和女民兵比例。调整后,民兵总数从1980年的60125人,减少为22141人,约占全县总人口数的10%。其中:基干民兵由35643人减为4570人,编组成15个连144个排;普通民兵由24482人减为17571人。
  1985年,调整民兵组织,全县在编民兵24319人。其中:基干民兵4619人,编组成21个连144个排;普通民兵19700人。
  1954至1983年共召开9届民兵代表大会。
  [=此处为表格(表3—2 1954~1983年历届民兵代表大会简表)=] 二、训练 1952年,开始民兵冬季大组训。
  1953年,将民兵冬训定为年训制度。规定训练人数不得少于民兵总数的75%,每年冬训不得少于21个小时。训练内容分为政治教育与军事操练两个科目,以政治教育为主。政治教育以《民兵三项主要任务》和《民兵八项守则》为主要教材。是年冬训8019人,其中基干民兵2110人。
  1957年,取消民兵冬训,实行预备役军人集训制度。年内共训4804人。
  1958年,开展分散的民兵教育训练活动,选拔2017人为小教员。训练中宣传“全民皆兵”的意义,开展“五好民兵”评比活动。
  1959年,在民兵训练中开展“大比武”活动。
  1962年,全县民兵投入紧急备战,加强战备训练。
  1963年,民兵实行小型、就地、分散训练。县人武部培训连排长,区、社人武部培训班长,以充任基层训练教员。
  1969年,训练以打坦克、打飞机为主要内容,并组织基干民兵进行野营拉练。
  1970年,福州军区以飞机配合,在屏山境内组织反空降演习。城关、屏山、横江3个公社的4个基干民兵连,共604人(其中女112人)奉调参加演习。
  1971年,民兵训练实行“劳武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1977年,为贯彻总参谋部《民兵军事训练四年纲要》,全年共训练民兵7090人(其中干部188人)。民兵干部训练设隐显目标射击、班的攻防战术等科目。武装基干民兵训练射击、投弹、刺杀、地雷爆破、单兵进攻等科目。对专业分队,则进行有关专业的训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训练中强调政治思想工作,特别是把民兵工作的指导思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服从和服务于“四化”建设上来。全年共训练民兵3061人。
  1981年,减少普通民兵训练人数,加强民兵干部和专业分队训练。在民兵中开展“学雷锋,学英雄,争当好民兵”的活动。全年集训民兵1659人。
  1983年,民兵训练实行“组织、训练、储备三同步”,采取县、乡集训或乡际联训,全年共训1668人。
  1985年,经省人民政府核准,观下、珠坑、屏山、大由、小姑为特困乡,对特困乡民兵实行免训。为了保证广大民兵有更多的时间参加“四化”建设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骨干带头作用,训练时间由每年30天减少至20天。本年参训民兵429人。
  三、执勤 1949年,县军事部门在鸡公崠建立高山常年防空哨,由民兵配合驻县解放军在哨所执勤。全县主要交通要道与国家粮食等重要物资仓库均设有岗哨,由各地民兵就近守卫。
  1950年3月,齐贤乡民兵中队长张应成,率队在南华山剿匪。他勇敢机智,一次发现匪首王荣浪,随即开枪。王匪未死反扑,应成中弹牺牲。上级批准张应成为革命烈士,县召开数千人的追悼大会,号召全县军民向他学习。
  1949年冬,原国民党豫章山区绥靖司令部第四旅旅长、石城县县长黄国珍伙同其弟黄盛都(原国民党沙塅乡乡长)收罗宁化方田漏网之徒,上山为匪,残酷杀害人民政权基层干部、区中队战士和人民群众。1949至1950年,人民政府曾派小部队追剿,时有斩获。1951年4月上旬,石城县大队与城关区中队200余人,并调集城关、小松等区民兵2000余人,配合解放军围剿黄国珍及其残部。初遇敌于观下下畲,将其击散,尔后每隔二三日均有俘获。21日,黄国珍与黄盛都被围困于旱坑、古樟、濯坑交界处之天心寨,包围圈不断缩小,匪窜入寨下的湖陂垅里,在围剿部队的追杀下,终于走投无路。13时许,黄盛都拔枪自杀,黄国珍举手就擒,余匪10多名亦为民兵擒获。
  1949年10月至1951年6月,石城民兵参加剿匪战斗执勤达2万多人次,配合解放军四三二团、四三〇团及县大队、区中队,共俘敌233人,毙敌80多名,缴获长短枪1827枝。重创匪特中最为猖獗的“中国人民自由军第三十七纵队第四支队”。
  1953年,全县13所常年防空哨、116个防空巡逻哨,概由民兵执勤。每天执勤民兵129个班,共1300多人。是年,横江防空哨,以防报成绩优异,受到江西省军区通报表扬。
  1957年,全县有打猎队10多个,由近百名民兵组成,至年底,共猎获害兽466只,保护了人畜安全和农作物。
  1958年11月28日,高田、丰山、木兰等地民兵与公安干警共同破获了以王成文为首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山军”反革命组织,抓获骨干分子40余名。本年内,石城民兵协助公安部门破获大小案件125起,收缴长短枪8枝、手榴弹2枚、子弹131发。
  1960年,横江公社横市民兵营长陈兴福,在训练与战斗执勤诸方面成绩显著,受到中央军委表扬,并奖给七六二骑枪1枝。
  1962年4月7日,丰山公社武装基干民兵与政法干警破获了以温铣庭为首的“中国忠义同盟军”反革命组织,捕获骨干分子15名。是年,全县民兵投入紧急备战,每晚担任巡逻执勤民兵1018人,护公路、桥梁民兵2996人。
  1964年1月,横江公社遭受洪水灾害,全社民兵1000多人与洪水搏斗4个多小时,救出受灾群众上百名,抢救回国家木材3000多根及其他大批物资。
  1969年,洋地大队民兵营长龚祥炉、龙岗大队民兵营长赖外水,在民兵教育训练与执勤中取得优异成绩,福州军区授予他们“民兵工作模范”称号。
  1983年9月,盗枪杀人犯王宗〓、王宗玮逃窜至广昌县境内,石城县调集民兵2588人担负布防围歼任务。9月18日,“二王”于广昌水南就歼。为此,省人民政府授于石城县“积极参战,为民除害”的锦旗,并给5个集体、6名民兵各记三等功1次。10月在全县第九届民兵代表大会上表彰了有功人员。
  1983至1984年,石城连续两年遭受历史上罕见的洪水灾害,民兵在抗洪抢险中解救出被洪水围困的群众,抢救出国家和人民财产价值5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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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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