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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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32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救灾
分类号: D632.5
页数: 2
摘要: 明洪武十九年(1386),于阜康门外建城南仓、柏中里建东仓、长上里建北仓、石中里建义民仓,籴谷收贮以备赈济,择本地年高笃实人管理。此后,积谷救灾成为惯例。成化十三年(1477)又建仓9所。 清顺治年间,连年荒歉,县署奉令多次进行赈济。乾隆九年(1744),久雨成灾,知县下令开仓赈灾。 民国时期,县设赈济会。县、乡、保多利用祠堂、庙宇建义仓储谷,以备灾荒。民国十八年(1929),江西省赈务会拨给石城县赈济会灾害救济费2000元,翌年1000元,二十年1000元,二十一至二十三年共4500元。因时值苏区,国民党石城县政府逃亡,所拨款项不知去向。
关键词: 救灾 减灾

内容

明洪武十九年(1386),于阜康门外建城南仓、柏中里建东仓、长上里建北仓、石中里建义民仓,籴谷收贮以备赈济,择本地年高笃实人管理。此后,积谷救灾成为惯例。成化十三年(1477)又建仓9所。
  清顺治年间,连年荒歉,县署奉令多次进行赈济。乾隆九年(1744),久雨成灾,知县下令开仓赈灾。
  民国时期,县设赈济会。县、乡、保多利用祠堂、庙宇建义仓储谷,以备灾荒。民国十八年(1929),江西省赈务会拨给石城县赈济会灾害救济费2000元,翌年1000元,二十年1000元,二十一至二十三年共4500元。因时值苏区,国民党石城县政府逃亡,所拨款项不知去向。
  解放后,政府对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给予减免公粮、拨款拨物济。
  1951年,一、二、三、七等区遭受严重旱灾,政府拨救济粮2万斤、救济款1000元(折新币)予以救济。10月底,岩岭礼地街发生大火灾,县拨救济谷5万斤、棉被32床、棉衣77件、单衣等454件进行救济。
  1952年,全县遭受严重春荒,政府拨给以工代赈救济款4.5万元(折新币)、救济粮50万斤,并将农会谷70万斤尽数贷出。
  1953年春夏水灾、秋季旱灾及虫灾,政府先后发放救济款28352元、贷出义仓谷90万斤。
  1954年发放灾民生产、生活救济款2000元。
  1955年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1.56万元。
  1959年6月,县遭特大水灾,政府拨4.66万元予以救济。
  1961年四五月,县两度遭水灾,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参加防洪抢险,组织人力、物力帮助灾民恢复正常生活和生产,先后拨款6.2万元、布3000市尺予以救济。
  1963年1月,大由街发生特大火灾,县拨款1万元予以救济。9月,横江公社沽溪大队陀螺墩生产队发生火灾,县拨款1500元予以救济。是年,全县有110873亩农田遭水、旱、虫、雹灾害,县拨救济款4.6万元。
  1964年水灾,减免县公购粮340532斤。
  1975年5月,横江、罗家、珠坑等公社遭待大洪灾,县拨救济款1.02万元。
  1983年5月底,观下、琴江镇、丰山等10多个公社(镇)124个大队遭特大洪灾,县委书记、县长亲临抗灾第一线,安置灾民、组织生产自救。同时,拨出春夏荒及灾害救济款11.79万元。房屋全倒的重灾户发放生活费人平12元、大米指标30斤、布证6尺,及时稳定了灾民的情绪。
  1984年6月,县再度遭特大洪灾。政府及时拨款31万元予以救济,并利用其中一部分,在全县各乡镇以村为单位组织成立“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
  1985年10月,岩岭乡筀竹村发生重大火灾,政府发动县直各单位群众筹集衣服716套、鞋92双、现金244元、粮票3902斤,还拨款5000元,及时送到灾民手中。是年,县遭严重干旱、病虫等灾害,政府发放救灾款131.78万元。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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