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复退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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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32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复退军人安置
分类号: E12
页数: 2
摘要: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均予妥善安置。 1950年,成立石城县复员退伍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后改由民政局主管,为常设性机构。1952年后,县、区、乡三级分别组成复员退伍委员会。翌年5月,县复员退伍委员会改称县转业建设委员会。 1954年11月,县人民政府制订《复员建设军人安置暂行办法》。
关键词: 奖惩 退伍安置

内容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均予妥善安置。
  1950年,成立石城县复员退伍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后改由民政局主管,为常设性机构。1952年后,县、区、乡三级分别组成复员退伍委员会。翌年5月,县复员退伍委员会改称县转业建设委员会。
  1954年11月,县人民政府制订《复员建设军人安置暂行办法》。
  自1950至1958年,共接收复员、退伍军人861名。其中志愿兵819名、义务兵42名。安置为机关干部者141人、从事工业生产者20人、农业生产者700人。
  1958年,县转业建设委员会改称县复员退伍军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1959至1985年,共接收复员、转业、退伍军人2262名。其中安排工作者889人,占复退军人总数的39%。对返回农村的1373名复退军人,均发给一定数量的生产资金。其中不少人担任农村干部或民办教师、乡村医生、乡办企业职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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