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石城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321 |
颗粒名称: | 第九章 民政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10 |
摘要: | 民政,为历代政府之要政,曾有“半个政府”之谓。然而,民政工作范围历代不尽相同。清代民政包括地方行政、疆里版图、救灾赈济、营缮公用、户口户籍等。民国时期包括地方官吏任免、选举、慈善事业、移民实边、劳资争议、立佃纠纷等。苏区时主要是优待红军家属、支援前线等。解放后,民政工作包括民主建政、行政区划、边界纠纷、移民安置、优抚救灾、宗教侨务等。 第一节机构民国元年(1912)至二十年,县知事公署设民政(课)科,配科长、科员等职员3名,管理民政。 苏区时期,县苏维埃政府于1932年4月设内务部,下设选举指导、优待红军、民事行政等科,部配部长、文书,科配科长、文书等干部,管理民政等事宜。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中国 |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