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石城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313 |
颗粒名称: | 纠正冤假错案 |
分类号: | DF |
页数: | 2 |
摘要: | 1951年复查判处死刑案件4起,改判3起。 1952年复查1951年3月所办镇反案件,纠正1起、改判1起。 1956年9月,复查案犯175名,发现冤捕4名、错捕6名、可捕可不捕者27名,劳改犯中错加刑者14名,均一一纠正。 1964年,对在1959至1960年错划的地主、富农216名和1962年错划的12名、1964年错划的4名进行纠正。 1965年6月19日至7月19日,对17名未结案犯进行清理:判刑3名、释放4名,作其他处理者10名。 1966至1976年10月,复查政治案件59起,平反冤假错案38起;复查刑事案件182起,纠正6起 |
关键词: | 案例 案件 |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