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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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28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女组织
分类号: D44
页数: 3
摘要: 苏区时期,1931年2月,中共石城县委发动当地妇女成立宣传队,开展革命宣传工作。后,各地妇女纷纷参加革命运动,从事革命工作。是年秋,随着地方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各地在宣传队基础上普遍建立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各村选派代表,以乡为单位组建妇女主席团。县、区委亦相应设立妇女部,配妇女指导员,进行具体领导。
关键词: 妇女运动 妇女组织

内容

苏区时期,1931年2月,中共石城县委发动当地妇女成立宣传队,开展革命宣传工作。后,各地妇女纷纷参加革命运动,从事革命工作。是年秋,随着地方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各地在宣传队基础上普遍建立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各村选派代表,以乡为单位组建妇女主席团。县、区委亦相应设立妇女部,配妇女指导员,进行具体领导。
  解放后,1950年1月,石城县成立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9月10日,在县城黄家祠召开石城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到会代表30名,选举产生第一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执委及7名常委,设立石城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下辖4个区妇女联合会、23个乡妇女代表会。区妇女联合会设1名专职妇女干部,乡妇代会选举1名不脱产妇女主任。是年有会员7900名。
  1957年11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内设组织、宣传、生产福利部及办公室。
  1967年3月,妇联机构因“文革”而瘫痪。
  1972年9月,县妇女联合会恢复。翌年1月,各公社(镇)妇女联合会相继恢复。
  1985年2月,县妇联内设组宣部、福利部、办公室及幼托办公室。
  苏区时期,县妇联带领全县广大妇女,组织代耕队、宣传队、洗衣队、慰劳队等,积极开展慰问红军、动员亲友参军参战以及生产自救等活动,为争取自由解放做了大量的工作。
  解放后,妇女工作主要是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婚姻法》,兴办幼托事业,搞好计划生育,组织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1983年11月,全县开展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事件,调处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951至1966年,荣获省、地卫生、植棉、养猪模范及各种积极分子、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23人。1978至1984年,荣获省、地“五好”家庭、优秀保教员、优秀妇女干部称号者13人。1978、1979、1984年,县五金厂女子民兵排、珠坑乡妇联及罗源、屏山村妇代会等集体荣获省、地“三八”红旗手称号。1958年,李亮秀获全国养猪模范称号。1979年,李佛秀、温坪仔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1983年,罗长秀、廖瑞秀获全国“五好”家庭称号;李亮秀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县各界妇女广泛参政议政,各级各类代表会中妇女名额均占一定比例。1953至1985年,妇女任副县长者1人;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局副职者46人;县委委员、候补委员者8人;县人委委员25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3人;县政协委员14人。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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