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基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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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270
颗粒名称: 六、基层政府
分类号: D035.5
页数: 1
摘要: 宋、元、明、清诸代,县下设乡、里、图辖治,里设里正。民国十八年十一月一日,全县5个区分别成立区公所,区下成立乡公所。1930年1月下旬,成立石城县第一个人民政权——罗田乡革命委员会。1931年1月中旬,在红十二军三十四师一〇二团帮助下建立了石城县小松区革命委员会,内设土地、裁判、文化、财政4部。民国二十四年后,实行保甲制。十至十二月,全县设5个区公所,21个保联办事处。二十八年二月,保联办事处改乡公所,保联主任改称乡长。三十七年四月,撤销区建制,全县建立10个乡公所。956年8月,合区并乡。1978年底,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原机构。
关键词: 地方政府 行政管

内容

宋、元、明、清诸代,县下设乡、里、图辖治,里设里正。
  民国十八年(1929)十一月一日,全县5个区分别成立区公所,区下成立乡公所。
  1930年1月下旬,成立石城县第一个人民政权——罗田乡革命委员会。
  1931年1月中旬,在红十二军三十四师一〇二团帮助下建立了石城县小松区革命委员会,内设土地、裁判、文化、财政4部。至10月,全县14区110乡均建立革命委员会。
  1932年4月中旬,区、乡革命委员会改称区、乡苏维埃政府。区苏维埃政府设执行委员会,内设劳动、土地、财政、军事、文化、工农检察、粮食、内务、裁判9部。
  民国二十四年后,实行保甲制。十至十二月,全县设5个区公所,21个保联办事处。
  二十八年二月,保联办事处改乡公所,保联主任改称乡长。增设珠玑乡公所。
  三十七年四月,撤销区建制,全县建立10个乡公所。
  解放初的1950年2月,全县建区政权5个,建乡(镇)政权25个。956年8月,合区并乡。
  1958年9月,区下设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1965年3月,撤销区建制,合并部分人民公社。
  1967年3月,“文化大革命”中,政权机构瘫痪。
  1968年4月后,各公社陆续建立革命委员会。
  1978年底,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原机构。
  1984年6月建乡换届。人民公社(镇)改乡(镇)人民政府,生产大队(选区)改村民(选区)委员会,生产队改村民小组。
  区、乡(公社)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设民政优抚、财贸粮食、文教卫生、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治保调处、人民武装、青年、妇联等经常性工作委员会。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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