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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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23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
分类号: X37
页数: 2
摘要: 石城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折合土地为237.23万亩。
关键词: 自然资源保护 环境保护

内容

石城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折合土地为237.23万亩。
  民国初年,全县可耕水、旱地152042亩,至1949年解放,增至211955亩,人平耕地1.9亩,劳平耕地5.7亩。经过三年经济恢复,至1952年,耕地达302171亩,基建、水利用地75亩。1956年,水利及公路用地280亩,而耕地犹比1952年增加1721亩。1960年,全县基建、水利及公路占地2599亩,耕地下降为286603亩。迄至1985年,全县耕地计23.87万亩(人平耕地1.05亩,劳平耕地2.8亩),田塍田坎3.62万亩,林地99.8万亩,荒山荒地76.3万亩,淡水面积8万亩(其中可养殖0.75万亩),房屋道路占地3.92万亩,其他用地20.99万亩。故有“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之称。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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