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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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186
颗粒名称: 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
分类号: G2
页数: 2
摘要: 我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遗留在地上、地下和收藏起来的历史文物及革命文物较为丰富。这些珍贵的文物不仅能丰富祖国的文化宝库,而且能为研究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提供极为重要的实物史料,将为祖国四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可贵的贡献。党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对祖国文物极为重视和关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九日正式公布了,这是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建设精神文明的一件大事。以上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键词: 信息 通告

内容

安政发(1983)114号(1983年12月1日)
   我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荣的传统。遗留在地上、地下和收藏起来的历史文物及革命文物较为丰富。这些珍贵的文物不仅能丰富祖国的文化宝库,而且能为研究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提供极为重要的实物史料,将为祖国四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可贵的贡献。党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对祖国文物极为重视和关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九日正式公布了,这是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建设精神文明的一件大事。
   我县遵照上级指示,从去年九月份开始,进行了文物普查工作,在普查和复查的基础上,对我县重点文物进行了整理和审查,现批准如下九个单位列为我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县城西北的“无为塔”(宋代)
   二、镇岗“半天塘古瓷窑遗址”(明代)
   三、江头五渡水“永镇桥”(清代)
   四、车头“龙头石拱桥”(清代)
   五、天心水头“三世节孝牌坊”(清代)
   六、龙布镜溪“永清岩及其碑刻”(明代)七、龙布白毛斜“《崇庆第》门楼牌坊” (清代)
   八、安远二十三纵队兵工厂旧址——濂江仰天湖康公庙 (土地革命时期)
   九、镇岗“尊三围革命遗址” (土地革命时期)
   以上列举的九个重点文物单位,望各级人民政府和社、队干部,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文物保护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的土地和文物要严格保护,任何人不得任意侵占、拆毁和损坏,更不允许私自偷盗贩卖,一经发现要随即执行,并查明情况。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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