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撤区并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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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184
颗粒名称: 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撤区并乡的决定
分类号: G2
页数: 2
摘要: 由于人民公社运动的开展,全县于今年八月底已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根据乡社合一的原则,和公社化实现的这一新的形势,县委考虑到原来县委派出机关的区委会,县人委派出机关的区公所,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时为了贯彻乡社合一的这一原则,小乡必须以公社为单位,合并为大乡。根据乡社合一的精神,各乡党委会即是各公社党委会,各乡人民委员会即是各公社管理委员会。撤区并乡的目的是在于根据新形势的发展,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把各项工作推向更加跃进。因此,应把有关撤区并乡工作中的各项具体问题还未处理好的,应迅速进行处理,以免妨碍各项工作胜利开展。
关键词: 信息 通告

内容

(1958年10月19日)
   (一)
   由于人民公社运动的开展,全县于今年八月底已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根据乡社合一的原则,和公社化实现的这一新的形势,县委考虑到原来县委派出机关的区委会,县人委派出机关的区公所,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时为了贯彻乡社合一的这一原则,小乡必须以公社为单位,合并为大乡。据此,县委、县人委决定,把原来镇岗、重石和龙布的区委会、区公所撤销,于同时期成立中共濂江乡党委会、濂江乡人民委员会,中共镇岗乡党委会、镇岗乡人民委员会,中共孔田乡党委会、孔田乡人民委员会,中共车头乡党委会、车头乡人民委员会,中共版石乡党委会、版石乡人民委员会,中共天心乡党委会、天心乡人民委员会,中共龙布乡党委会、龙布乡人民委员会,中共长河乡党委会、长河乡人民委员会,中共安远地方国营东风垦殖场党委会、安远地方国营东风垦殖场。根据乡社合一的精神,各乡党委会即是各公社党委会,各乡人民委员会即是各公社管理委员会。
   (二)
   有关撤区并乡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1、原区一级文件,属于县委下达或转发和区委产生的文件及时上缴县委办公室,属于县人委下达或转发和区公所产生的文件应及时上缴县人委办公室。原乡党总支向区委请示报告的文件现存放在区委会的应上缴县委办公室,乡人委向区公所请示报告的文件现存放在区公所的应上缴县人委办公室。县委、区委下达到原小乡党总支的文件和自己所产生的文件,应上缴到人民公社党委会办公室,县人委、区公所下达的文件和原小乡人委自己行成的文件应上缴人民公社(即大乡)办公室统一处理归档。
   2、撤销区委会、区公所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除区委、区公所下去的干部每人带一张床、办公桌子、椅子和保存有主要公文的干部带一个公文橱以外,其他均应全部上缴至县人委财政局,原小乡并大乡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一般上缴人民公社(即大乡)。如有多余部分也应上缴到县人委财政局。
   3、县一级各机关单位公文下达,各项工作任务的分配,凡属于党委部门的应下达到各中共人民公社党委会,政府部门应下达到各人民公社(乡人委),不得再往原区委会、区公所或各小乡下达。
   4、原区委会、区公所、小乡的干部,凡属于县委管理的干部应按县委已批下的人民公社干部的职务名单执行,其它区乡一级脱产干部和原小乡一级的非脱产干部,如果还未安排处理的应迅速处理,作出安排。公社组织机构还不健全的,应迅速建立和健全。
   (三)
   撤区并乡的目的是在于根据新形势的发展,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把各项工作推向更加跃进。因此,应把有关撤区并乡工作中的各项具体问题还未处理好的,应迅速进行处理,以免妨碍各项工作胜利开展。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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