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184 |
颗粒名称: | 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撤区并乡的决定 |
分类号: | G2 |
页数: | 2 |
摘要: | 由于人民公社运动的开展,全县于今年八月底已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根据乡社合一的原则,和公社化实现的这一新的形势,县委考虑到原来县委派出机关的区委会,县人委派出机关的区公所,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时为了贯彻乡社合一的这一原则,小乡必须以公社为单位,合并为大乡。根据乡社合一的精神,各乡党委会即是各公社党委会,各乡人民委员会即是各公社管理委员会。撤区并乡的目的是在于根据新形势的发展,为了加强党的领导,把各项工作推向更加跃进。因此,应把有关撤区并乡工作中的各项具体问题还未处理好的,应迅速进行处理,以免妨碍各项工作胜利开展。 |
关键词: | 信息 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