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100 |
颗粒名称: | 二、禁忌 |
分类号: | K892.2 |
页数: | 2 |
摘要: | 忌在门前屋后和坟墓周围随便动土,忌砍水口树和后龙山树木。忌在门前种棕、竹和在屋后种油桐,俗称“屋前莫种手叉叉,屋背莫栽鬼打石”。逢年过节和初一、十五日忌说不吉利的话,“冇”(没有),要说“很多”,吃饭要说吃“熟米”,忌损坏东西,忌筷子掉地。孝男未满“七七”孝期,忌理发和进入他人家门。正月初一、初二,忌往室外扫地尘和泼水。忌食油倒地和茶水泼人。六人坐席,忌坐“龟形席”。忌已出嫁的女儿留娘家过春节,忌女儿和女婿在家同床共宿。逢七忌外出做客,逢八忌回家。下午忌探望病人。忌男女共用浴盆,忌男女衣服同盆混洗。忌妇女的裤子高晒,忌男人入产妇间。 |
关键词: | 民俗学 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