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迷信·禁忌·陋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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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0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迷信·禁忌·陋习
分类号: K892.2
页数: 2
摘要: 迷信·禁忌·陋习
关键词: 民俗学 宗教

内容

一、迷信建国前,由于科学文化技术落后,加上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县人崇拜土地、山川、星宿、风云雷雨和一些成名人物。唐代起,城乡先后建坛立庙,分别祭祀土神、谷神、山神、龙王、魁星、雷神、城隍和关羽、郭元振、宋濂、王守仁等人。全县家家设祖神、门神和灶君等神座,逢年过节供奉朝拜,初一、十五日斋戒烧香,祈求神灵消灾降福。如遇灾害,神会组织迎神打醮,祈求神灵消灾灭虫;遇疑难病症,求神问仙,卜卦测字,相信因果报应。认为人有灵魂,死后变鬼;人得病是阴鬼作祟;天上的星是人间的人,天上流星陨落,人间就有人死亡;人的生死由阎王掌握,人死是阎王在生死谱上勾了名;不忠不孝的人,死后会在冥间遭阎王责罚。相信住宅或坟地有“风水”,“风水”好坏能够影响一家人的祸福。兴建房屋,安葬造墓,请地理先生选龙脉,定朝山;动土奠基、安门上梁,择吉日良辰。相信富贵贫贱是命中注定,生辰八字决定人的气数、命运。请算命先生为子女推测八字,如果被推测为五行有缺或与父母兄弟相克,则契石壁、老树、太阳、月亮、牛栏、鸡埘和观音菩萨,或过继他人,或将“八字”寄于别处。
   对常有人淹死的河段、深潭,在岸上竖一石柱,镌上“南无阿弥陀佛”六字,认为可以镇住水怪魔鬼。
   小孩跌跤受惊,夜哭不止,用童衣包两碗米放于枕边,名曰“压惊”,或到跌跤处烧香招魂。小孩连续数晚夜啼不止,用纸条写“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叫郎,过路君子念一念,安眠酣睡到天光”贴于各处,让人诵读。带婴儿外出,在婴儿帽上别上缝衣针或在额上用锅灰抹黑点,用小鱼网罩住婴儿全身,意为驱邪。
   走路碰脚趾或偶打喷嚏,疑背地里有人惦记或议论。
   丢失东西或家人突然出走,求神占卦指示物件丢失地域或家人去向。
   二、禁忌忌在门前屋后和坟墓周围随便动土,忌砍水口树和后龙山树木。忌在门前种棕、竹和在屋后种油桐,俗称“屋前莫种手叉叉,屋背莫栽鬼打石”。逢年过节和初一、十五日忌说不吉利的话,“冇”(没有),要说“很多”,吃饭要说吃“熟米”(因“饭”与“犯”谐音),忌损坏东西,忌筷子掉地。孝男未满“七七”孝期,忌理发和进入他人家门。正月初一、初二,忌往室外扫地尘和泼水(在室内可以扫地,但必须把地尘集中起来,在年初三早晨以三根神香、三页纸钱送出门外)。摆饭桌不可摆箭桌(桌面木缝与门垂直),铺床不可铺背梁床(与楼梁平行);做灶不可做背梁灶(与楼梁平行),灶门不可与户门相对,楼梁、瓦桁等要逢单数。忌食油倒地和茶水泼人。六人坐席,忌坐“龟形席”。忌已出嫁的女儿留娘家过春节,忌女儿和女婿在家同床共宿。逢七忌外出做客,逢八忌回家。正月忌人取债。下午忌探望病人。同族忌通婚。忌男女共用浴盆,忌男女衣服同盆混洗。忌妇女的裤子高晒,忌男人入产妇间。
   建国后,随着人民文化科学知识水平的提高,多数迷信禁忌已被打破,仅有少数老人仍在遵行。
   三、陋习吸毒清末、民国期间,少数县民吸食鸦片。吸食上瘾者不仅体衰力弱,而且往往耗尽家财。有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沦为盗寇,祸国殃民。建国后,人民政府严禁贩毒和吸毒,1949年冬至1952年全县开展禁毒运动,严厉打击贩毒和吸毒分子,吸毒现象在县内得以根除。
   赌博清代、民国期间,县内赌博成风,城乡均设有赌场,赌博形式五花八门。建国后,县人民政府严禁赌博,惩处赌徒、赌棍。1952年起,赌博案件逐年减少。1985年冬,仍有少数人暗中行赌。
   卖淫嫖娼清末、民国期间,少数妇女因生活所迫或被鸨母所诱骗,以卖淫为职业;淫棍和少数有钱男人出入妓院,寻花问柳。建国后,1949年冬县人民政府取缔娼妓,教育暗娼改邪归正、重新做人,嫖娼陋习得以禁止。1985年有少数人暗中卖淫嫖宿。
   早婚建国前,县人有早婚旧习,不到婚龄的男女由父母包办结婚。建国后,执行《婚姻法》,基本废除早婚旧习。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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