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095 |
颗粒名称: | 五、商业习俗 |
分类号: | K892.2 |
页数: | 1 |
摘要: | 清代、民国期间,县内商人组有商会,定时聚众议事,修订会规。各商店设赵公神位,早晚敬奉,祈求生意兴隆。开业前以大红喜联张贴门面。开张时,商店主人燃放爆竹,焚香点烛敬奉赵公元帅。最先入店顾客可用包有小额钱币的红包随意购买商品1项。随后,亲友燃放爆竹恭贺,店主设宴答谢。正月初二,店主做“起牙”,设宴招待店员,安排全年生意。十二月十六日,店主做“倒牙”,答谢店员一年辛劳。农历每月初二和十六日为“牙祭”日,店主备酒菜和店员聚餐。商人之间保持联系,互相凭货单进货,货款半年结算一次,年终结清帐目,不得拖欠。商店倒闭,赊、欠货款可以不还。商店扫地,须从门槛内侧往里打扫,以免扫出财气。 |
关键词: | 民俗学 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