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075 |
颗粒名称: | 二、时令习俗 |
分类号: | K892.2 |
页数: | 1 |
摘要: | 立春 建国前,立春日贴“迎春接福”楹联或贴“春”字。立春时刻焚香点烛、鸣放爆竹,祈求一年平安吉庆,俗称接春。知县到社稷坛接春,在田中犁田一圈,并由侍从割青一担带回,名曰踏青。建国后,仅在立春时刻鸣放爆竹以示春天到来。春社 又名“官社”,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为官社日。祭祀土地神,祈求神灵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正月二十 于路旁烧香烛、供米馃,祈求蛇神约束众蛇不侵害人畜。冬至 建国前,村间冬至日聚众“谢冬”,也叫“谢社”,供祭品酬谢社稷神恩;开宗祠祭祖,房长、族长及绅士领“胙肉”,有功名和学位的人领“功名肉”,男丁领“鸿丁肉”。建国后,“谢社”和开祠祭祖陋习废除。 |
关键词: | 民俗学 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