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064 |
颗粒名称: | 二、体育设施 |
分类号: | G811.3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25年4月,在县城东北角开辟中山公园,园中设操坪。民国31年4月,将操坪改建为县立体育场,设足球场。足球场内套设篮、排球场。同年冬,县寒假教育工作会议通过《全县各区、乡分期设置体育场计划大纲》,是年起至民国33年4月止,全县建有区体育场2个、乡体育场22个。民国35年,在县立体育场建检阅台1座。建国后,1951年县立体育场改名为县人民体育场。1970年在南门外竹湖坝建面积为2000平方米水泥灯光球场1个;1977年在灯光球场四周增建5级台阶1000余座位的永久性看台。1981年,在龙泉山谷建长50米、宽21米的标准游泳池1座。1985年,全县有200米田径运动场4个、旱冰场1个,简易运动球场300余个、水泥球场30个、简易球场208个。 |
关键词: | 体育 体育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