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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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05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体育
分类号: G8
页数: 10
摘要: 体育
关键词: 体育 体育活动

内容

第一节群众体育一、田径活动民国31年(1942年),推行社会体育。县民众教育馆设体育指导站,组织民众进行体育活动。
  1951年5月,各区农民代表队、县直属机关职工代表队和驻县城解放军代表队参加全县建国后首届运动会田径赛。1973年,举行全县农民田径运动会,300名农民参加比赛。1974年7月,举行全民田径选拔赛,全县100多名农民和职工运动员参加比赛。1978年和1982年,县体育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田径运动会,分别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和第四名。1979年,共大安远分校职工陈伟参加全国第四届田径运动会获男子组1500米预赛第一名。
  1984年,县体委、县总工会和团县委联合举办元旦环城赛跑,400余名职工参加比赛。
   二、球类活动民国期间,公务人员和教师开展业余篮球活动。
   建国后,1951年5月,驻县城机关单位和各区公所组织17支篮球队、7支排球队、3支足球队,共300余名群众球类运动员参加建国后全县第一届运动会。1954年6月,150名群众球类运动员组成8支篮球队、5支排球队参加全县体育运动会选拔赛。同年10月,8支群众篮球队、3支群众排球队,100余名群众球类运动员参加全县第二届运动会。1955年,举行县城“红五月”职工篮球赛,10支职工篮球队,100余名职工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1956年6月,县商业局组织男、女职工排球队参加江西省商业系统职工运动会。1958年冬,超美公社凤山大队开展爱社日篮球比赛活动。1959年1月,各公社组织群众篮球队和排球队参加全县第三届运动会。1960年10月,赣州专区民兵首届运动会安(远)寻(乌)会(昌)赛区竞赛在安远县人民体育场举行。安远县民兵代表队获男、女篮球及男子足球赛冠军。1962年国庆,县体委、县总工会、县文化馆和共青团安远县直属机关委员会联合举办驻县城单位篮球锦标赛。中共安远县委机关、县人委机关、县人武部、城关公社、安远中学、九龙小学、县林垦局、县气象站、县采茶剧团、县人民医院、县地质队、县供销社、县民警队等13支男子篮球队以及安远中学、县人民医院、九龙小学、城关公社、县采茶剧团等5支女子篮球队参加比赛。
  1971年,举行全县男、女职工篮球和乒乓球锦标赛。1975年,县农民篮球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农民篮球运动会。1978年,举行全县国庆职工男子篮球赛,13支篮球队150名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1979年,举行县城单位“三八”篮球赛,6支篮球队70名女子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1980年至1985年,连续6年举行全县“五一”、国庆节职工篮球锦标赛。1985年“五四”青年节,举行县城机关青年羽毛球赛。是年,全县有职工业余篮球队34支、农民业余篮球队167支。
   三、体操活动
  1951年,在县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推行广播体操,统一在星期一至星期六的早晨进行广播体操锻炼。1958年9月15日,县体委举办广播体操培训班,培训职工体操教员。1966年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县内职工早操和工间操活动停止。1979年,职工体操活动逐渐恢复。
   四、棋类活动民国时期,县内流行中国象棋活动。
   建国后,1954年县总工会工人俱乐部设象棋和跳棋活动室,开展棋类活动。1980年起,中国象棋在县内盛行。县体委和县总工会每年举办“五一”、国庆和元旦中国象棋比赛活动。
   五、其它健身活动明、清和民国期间,县内民间有习武的风气,并盛行舞龙舞狮、游泳、踢毽子和荡秋千等健身活动。
   建国后,1954年4月,举行邮电职工自行车选拔赛,选拔1名邮电职工自行车运动员参加江西省邮电职工运动会。1962年春节,举行全县副局级以上干部和公社武装部长小口径步枪射击比赛。1982年5月,县体委和团县委联合举办县城青年职工自行车慢速比赛。1984年8月12日和1985年8月11日,分别举行驻县城机关青年职工游泳比赛。
   第二节学校体育一、小学体育民国初年,小学设体操课,每周2节。
  1932年,县苏维埃政府举行历时4天的全县小学生运动会。
   民国31年(1942年)3月,小学体操课改为体育课,开展踢毽子,跳绳、掷远、团体赛跑和团体立定跳远等体育活动。
   建国后,小学仍设体育课,每周2节,教授体育活动知识,开展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1963年,县学校健康指导委员会成立,指定九龙小学、版石小学、虎岗小学和县幼儿园为县小学健康工作重点学校。1969年,小学体育课改为军事体育课。1974年,推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各小学按锻炼标准进行体育锻炼。1976年、1978年、1979年和1980年,举行全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983年5月,九龙小学和车头小学学生参加全国小学生“雏鹰起飞奖”田径通讯赛,分别获得江西省赛区第一名和第二名。同年10月9日至14日,举行第五次全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中学体育民国30年秋,安远初中设立体育课。民国32年,安远初中学生郭乘风在赣南秋季运动会上赤脚参加200米、400米、800米赛跑和跳远比赛,均获第一名,并破400米和800米赛跑全省纪录,受到专员蒋经国的接见,被称为“飞毛腿”。民国35年,郭乘风参加江西省运动会,获田径赛个人总分第一。
   建国后,中学仍设体育课,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教授体育知识,开展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1955年,安远初中推行《准备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简称《劳卫制》),进行《劳卫制》锻炼。至1959年止,有31人达《劳卫制》二级,323人达《劳卫制》一级,128人达《劳卫制》少年级。1963年,县学校健康指导委员会指定安远中学为县健康工作重点学校。1964年8月4日,安远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代表队26人参加赣州专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唐明秀获800米和1500米女子赛跑第一名,王素英获女子80米低栏第一名,欧阳振炎获200米男子赛跑第一名,易福明获男子5项全能第一名,唐明秀被选为赣州专区体育运动代表队队员,出席江西省运动会。1966年6月,举行全县初中学生田径运动会,150名初中学生田径运动员参加比赛。
  1969年春,中学体育课改为军事体育课。1971年4月,举行全县中学生军事体育运动会,300名中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有拉练行军、田径、篮球和小口径步枪射击等。同年5月,天心中学学生刘建平、共大孔田分校学生孙日萍被选拔为江西省少年篮球队队员;8月,刘建平、孙日萍参加在井岗山举行的全国篮球分区赛。1974年4月,举行全县完全中学(含共大安远分校)学生排球运动会。同年,共大安远分校和各中学推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活动。1975年10月,共大安远分校学生陈伟被选拔参加全国第三届运动会,获800米赛跑少年组第六名。1976年6月3日至9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篮球运动会。同年11月,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一次田径运动会。1978年6月18日至21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二次田径运动会。同年10月,安远中学学生陈园在江西省第五届运动会上,以10′43″9的成绩,打破江西省女子3000米赛跑最高纪录,还以4′59″4的成绩打破赣州地区女子1500米赛跑最高纪录。1979年4月,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三次田径运动会。同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举行全县完全中学(含共大安远分校)学生篮球运动会,7校男、女篮球队150名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是年,安远中学学生开始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进行达标锻炼。至1983年止,共有2858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为56.6%。
  1980年5月,安远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三名。邹旋东、邹旋华兄妹分别获男子甲组200米和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赛跑第一名;林有添获男子乙组5项全能第一名;陈园获女子乙组800米、1500米、3000米赛跑第一名;欧阳意玉获女子丙组100米赛跑第一名;郑老三以2′10″5和4′25″8的成绩分别打破江西省少年男乙组800米和1500米赛跑纪录;王兰秀以2′311″6的成绩打破江西省女子丙组800米赛跑纪录。同年12月8日至11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第四次田径运动会。是年12月,安远一中被评为赣州地区重点中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被列为江西省田径项目重点学校。
  1981年6月,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五次田径运动会,18所中学300余名中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同年8月,安远一中体育运动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重点中学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女子甲组4×100米接力赛第一名。黄娟获女子甲组200米和400米赛跑第一名,雷春玲获女子乙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1982年4月,安远一中学生叶向阳、王兰秀参加江西省青少年中长跑竞走比赛分别获男子组第四名和女子组第五名。1983年5月,安远一中和车头初中学生参加全国初中学生“雏鹰起飞奖”田径通讯赛,分别获江西省赛区第一名和第四名;8月,安远一中体育运动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师范学校和重点中学学生田径运动会,获高中女子组4×400米接力赛第一名。雷春玲获高中女子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金军获高中女子组400米赛跑第一名,阳洪喜获初中男子组手榴弹投远比赛第一名。同年10月9日至14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第六次田径运动会。1984年8月,安远一中学生王文、唐宁参加在福建莆田举行的全国青少年田径分区赛。
  1985年,全县各中学组织学生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和田径等课余体育专业队,广泛开展课余体育锻炼活动。
   三、业余体育学校
  1958年9月,全县突击建立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简称业余体校)35所,招收学员3216人。1959年,全县业余体校解散。
  1973年秋,县体委试办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设篮球班和乒乓球班,招收学员25人。1974年8月25日,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简称县业余体校)正式成立,招收安远中学和九龙小学学生36人,仍设篮球班和乒乓球班。1975年夏,县业余体校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学生乒乓球赛和业余体校乓乒球赛崇义赛区比赛,分别获男、女团体第二名。同年7月,县业余体校停办篮球班和乒乓球班,改办田径班,学员减为20人。是年冬,县业余体校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接力赛男子甲组4×100米第二名。陈伟获男子800米、1500米和3000米赛跑第一名,孙晓明获撑竿跳高第一名,胡玫获女子组80米跨低栏第一名。1976年,县业余体校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学生排球赛,获男、女排球第二名;1977年5月,参加赣州地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二名。
  1979年1月,县业余体校增设赣州地区田径重点班,招收学员10人,配教练1人。1980年8月。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江西省青、少年中长跑运动会和田径运动会,邹旋华获青、少年中长跑运动会女子乙组400米第一名,郑老三获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男子丙组800米赛跑第
  一名。同月,郑老三和黄娟参加赣州地区少年短跑赛,分别获男、女组400米第一名。1981年,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中、小学学生田径运动会,黄娟获少年女子甲组200米和400米赛跑第一名,雷春玲获少年女子乙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张道云获儿童男子组400米赛跑第一名。同年9月,江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拨给安远业余体校办学经费2300元。县业余体校8名学员代表赣州地区参加江西省田径运动会。1982年4月,县业余体校学员代表队参加江西省青、少年中长跑竞走运动会,获田径运动会女子甲组4×100米接力赛第一名,邹旋华获中长跑运动会女子甲组400米竞走比赛和田径运动会女子甲组400米赛跑第一名,叶向阳获中长跑运动会男子甲组10000米竞走比赛第一名。是年,县业余体校6名学员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14名学员达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8名学员达国家少年级运动员标准。
  1984年5月,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业余体校达标赛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二名。雷春玲获女子甲组100米赛跑第一名,张明凤获女子甲组跳远比赛第一名,王兰坤获女子乙组400米和800米赛跑第一名,阳洪泉获男子乙组跳远比赛第一名,并以6.13米的成绩打破全省少年乙组跳远纪录,薛永强获男子乙组铁饼和标枪掷远比赛第一名,欧阳洪标获男子乙组3项全能第一名,钟蔚兰获儿童女子组100米赛跑第一名,钟红青获儿童男子组铅球掷远比赛第一名。同年,县业余体校被评为江西省先进业余体校。
  1985年1月,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首届青、少年运动会。雷春玲获女子甲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王兰坤获女子乙组800米赛跑第一名,张道云获男子乙组5000米赛跑第一名,欧阳洪泉获男子乙组跳远第一名。
   同年,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少年乙组田径运动会,获总分第一名,唐宁获女子组100米赛跑和100米跨栏第一名,魏玉森获男子组跳高比赛第一名,唐清荣获男子组跳远比赛第一名,薛永强获男子组标枪和铁饼掷远比赛第一名。
  1973年至1985年,县业余体校有37名学员录取到体育学院、大专院校体育系(科)学习,7名学员被输送省体校学习,3人被选为江西省体工队队员,2人被选为部队体工队队员。
   第三节全县体育运动会民国31年(1942年)9月9日至14日,举行全县首届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球类、田径、爬山和举重等。民国32年9月,举行全县第二届体育运动会,100余名公教人员和民众运动员参加球类和田径比赛。民国33年9月6日至10日,举行全县第三届体育运动会,153名公教人员和民众运动员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有环城跑、铅球掷远、跳远、篮球、排球、网球和乒乓球等。民国34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举行全县第四届体育运动会,556名运动员分别组成公教人员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和民众组,进行球类和田径比赛。
   建国后,1951年5月1日至7日,举行全县首届体育运动会,1538名运动员参加比赛。镇岗区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车头区代表队钟亚嫂以10米的成绩创赣南行政区成年女子8磅铅球掷远最高纪录,杜文余以9.45米的成绩获成年男子16磅铅球掷远第一名;镇岗区代表队欧阳德海获小学男子100米、200米、400米赛跑及爬山第一名;机关团体代表队郑方仁获成年男子5000米、10000米赛跑第一名;永安乡代表队唐振善获成年男子200米赛跑第一名;修田乡代表队张木琨获成年跳高第一名;濂江乡代表队欧阳才能获成年男子1500米赛跑第一名,并获爬山能手称号。
  1954年10月15日至20日,举行全县第二届体育运动会,37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王梅云以31″9的成绩获女子组200米赛跑第一名,破江西省纪录;赖清兰获女子组400米赛跑第一名,杜金灿获男子组10000米赛跑第一名,谢瑞标获男子组标枪掷远第一名,欧阳意获成年男子100米赛跑第一名。
  1959年1月6日至10日,举行全县第三届体育运动会,505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有球类、田径、武术、男子马拉松赛跑、1分钟跳绳次数、60米障碍跑和航空模型表演等。
   第四节体育管理一、体育管理体制民国35年(1946年),县民众教育馆设国民体育指导处,配体育指导员1人,负责指导国民体育活动。
   建国后,1951年县体育协会成立,负责全县体育活动指导工作。1958年4月,县人委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组织、指导全县体育活动工作改由县体委负责。1968年10月,县革委成立军事体育接管小组,撤销县体委。1972年9月,县军事体育接管小组撤销,复设县体委。1984年3月,县体委撤销,全县体育活动组织与指导工作改由县教育局负责。1985年11月,复设县体委。
   二、体育设施民国25年4月,在县城东北角开辟中山公园,园中设操坪。民国31年4月,将操坪改建为县立体育场,设足球场。足球场内套设篮、排球场。同年冬,县寒假教育工作会议通过《全县各区、乡分期设置体育场计划大纲》,是年起至民国33年4月止,全县建有区体育场2个、乡体育场22个。民国32年4月,在中山公园建立儿童游乐园。民国35年,在县立体育场建检阅台1座。
   建国后,1951年县立体育场改名为县人民体育场。1954年折除县人民体育场内原县立体育场检阅台,新建司令台1座。1955年,在县城青年路文化馆南侧建面积800平方米简易水泥球场1个。1970年在南门外竹湖坝建面积为2000平方米水泥灯光球场1个;1977年在灯光球场四周增建5级台阶1000余座位的永久性看台。1981年,在龙泉山谷建长50米、宽21米的标准游泳池1座。
  1985年,全县有200米田径运动场4个、旱冰场1个,简易运动球场300余个、水泥球场30个(其中水泥灯光球场3个)、简易球场208个。
   三、体育经费民国31年,全县支出体育经费8000元。民国32年、33年、34年分别支出7210元、5000元和5500元。
   建国后,1956年起县财政开始编列体育事业费支出款项。是年至1985年共支出体育事业费19.04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25-41956年至1985年全县体育事业费支出情况一览表)=]单位:元四、等级运动员和裁判员队伍
  1959年,全县有《劳卫制》二级运动员31人、一级运动员323人、少年级运动员128人。1979年至1985年,全县有2858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85年,全县有运动健将1人、一级运动员3人、二级运动员34人、三级运动员50人、少年级运动员137人,有田径一级裁判员1人、二级裁判员11人,有篮球二级裁判员7人、三级裁判员28人。
   [=此处为表格(表25-51985年安远县成年少年男子组田径运动最高纪录一览表)=][=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此处为表格(表25—61985年安远县少年女子组田径运动最高纪录一览表)=][=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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