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049 |
颗粒名称: | 五、卫生事业经费 |
分类号: | R197 |
页数: | 2 |
摘要: | 财政拨款 民国24年,县财政支出卫生事业经费法币16.8万元;民国25年支出法币44.76万元;民国35年支出法币43.44万元。建国后,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国家拨给的卫生事业费逐年增加,自1952年至1985年止,县财政拨款586.44万元。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费医疗、医院修建、医疗机械添置等。业务收人1953年收入2.78万元,1976年收入12.91万元,1985年收入64.95万元。 |
关键词: | 卫生组织 卫生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