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045 |
颗粒名称: | 一、卫生事业管理机构 |
分类号: | R197 |
页数: | 1 |
摘要: | 明清时期,县署设医学训科,置医官1人,管理全县医药事业。民国时期,全县卫生事业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1958年1月、1960年12月和1962年4月,县卫生局与县文教局3次合并成立县文教卫生局。1967年4月,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设文教卫生办公室,取代县卫生局。1968年3月,县革委撤销文教卫生办公室,设立文教卫生组。同年10月,县卫生局人员被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机构撤销。1971年8月,县革委撤销生产指挥部卫生组,复设县卫生局。1985年,县卫生局设有人事秘书股、医防药政股和财会室,有职工16人。 |
关键词: | 卫生事业 卫生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