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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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04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卫生事业管理
分类号: R197
页数: 4
摘要: 卫生事业管理
关键词: 卫生管理 医药机构

内容

一、卫生事业管理机构明清时期,县署设医学训科,置医官1人,管理全县医药事业。民国时期,全县卫生事业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
   建国后,1949年冬,全县卫生事业由县民政科兼管。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科,具体管理全县卫生事业。1956年3月、1957年2月,全县卫生事业先后改由县文教卫生局和卫生局管理。
  1958年1月、1960年12月和1962年4月,县卫生局与县文教局3次合并成立县文教卫生局。1960年7月、1961年1月和1963年3月,县人委3次撤销县文教卫生局,复设县卫生局。
  1967年4月,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设文教卫生办公室,取代县卫生局。1968年3月,县革委撤销文教卫生办公室,设立文教卫生组。同年10月,县卫生局人员被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机构撤销。1969年11月,县革委撤销文教卫生组,设立生产指挥部卫生组,主管全县卫生事业。
  1971年8月,县革委撤销生产指挥部卫生组,复设县卫生局。1985年,县卫生局设有人事秘书股、医防药政股和财会室,有职工16人。
   二、医政·药政医政民国36年(1947年),县政府对县内行医人员进行行医执业登记,开始统一管理。
   建国后,1951年,县人民政府对全县中药店行医人员进行审查登记,批准32名中药店人员行医。1963年,对在农村开业的个体医药人员进行审查登记,给12名符合开业条件的农村医药人员颁发医药开业执照。同年遣送从外地流入的庸医22人、次年,查处非法行医案23件,没收药械41件。1979年,县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县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考试考核,全县有50人晋升医士、31人晋升医师、5人晋升主治医师。1980年,对农村医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给26名合格者颁发临时行医许可证。是年和1982年分别查处非法行医案40件和22件。1983年7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试考核,批准成绩合格者继续行医。
   药政1963年,县卫生局设药政干部1人,开始按照国家药政法规条例,对县内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当年,销毁外地庸医伪劣药品14批。1978年12月,县药品检验所成立。1979年开展药品检验工作,抽检县内医疗单位药品19批,质量合格的仅6批,合格率为31.6%。同年12月,县卫生局设药政股,对县人民医院、各公社卫生院、大队合作医疗站等医疗单位制剂室进行清理整顿,公社卫生院制剂室和大队合作医疗站制剂室由于设备简单,产品质量低劣,当年起停止生产各种制剂;县人民医院制剂室经江西省药政管理部门检查验收,获江西省药政管理局颁发的灭菌制剂及普通制剂生产许可证。
  1980年12月,县卫生局制订《医院药剂人员十不准守则》,要求全县各医疗单位药剂人员忠于职守,科学管理药剂。同年,县药检所抽检医疗单位药品87批,合格的仅有19批,合格率为21.84%;县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送检药品71批,合格的仅有23批,合格率为32.39%。针对合格率低的情况,县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改进工艺,建立监督制度,按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使药品质量逐年提高。1981年抽检和送检药品合格率分别达到70%和74.5%,1985年分别达到87.2%和100%。
  1982年3月,建立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各医疗单位和药品生产部门设立药品质量检查员。同年,销毁虫蛀、霉变药品一批,淘汰药品127种。1983年,对农村医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给成绩合格者颁发《安远县药品供应证》,凭证供应药品;给龙布、天心、版石和孔田4所中心卫生院配备专职药政管理员。同年,处理无证行医卖药案10件,销毁伪劣药品7种。1984年,全县聘请义务药品质量监督员37人。
  1985年,对药品经营人员实行业务统考,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给19个药品经营企业核发《江西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医疗队伍中医队伍民国27年(1938年),全县有中医人员59人。
   建国后,1954年,全县中医人员增至106人,其中3名中医人员经过考试取得了中医师职称。1960年,全县有中医人员116人。1980年,对全县中医人员的中医理论和医疗技术水平进行考试考核,经考评有1人晋升为主治医师、8人晋升为医师、22人定为医士、11人定为药剂士。
  1985年,全县有中医人员157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医师10人、医士52人、中药剂士11人、药剂员44人、中医学徒11人、乡村个体中医人员27人。
   西医队伍民国14年,广东罗塘人林维纲和县人唐森丙在县城分别开设西药店寿康药房和爱华药房,兼行西医。民国26年7月,县卫生院聘请西医师1人、护士1人。民国34年,全县西医人员增至14人,其中医师2人、护士1人、助产士1人、药剂士1人、护理员9人。民国35年,国民党发动内战,开始征调西医人员随军。民国38年8月中旬,全县西医人员仅剩下5人,其中医师1人,助产士1人、护理员3人。
   建国后,1953年,西医人员增至34人,其中医师2人、医士9人、护士2人、助产士4人、药剂士1人、护理员6人、药剂员3人、检验员1人、其他人员6人。1958年有西医人员46人;1966年有134人;1976年有727人,其中县,乡医疗机构217人、大队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510人。1981年达953人,其中县、乡医疗机构282人、大队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671人。
  1985年,全县西医人员有601人,其中主治医师6人、医师54人、护师1人、药剂师2人、检验师1人、医士59人、护士51人、助产士16人、药剂师9人、检验技士13人,其他技士7人、护理员35人、药剂员19人、检验员7人、乡村个体西医人员321人。
   四、医务人员培训
  1959年,举办为期2个月的中医学徒训练班,培训中医学徒23人。1964年10月,举办为期15天的中药加工炮制学习班,培训中药加工炮制技术工人36人。1972年,举办两期各为期3个月的西医学习中医班,有50名西医人员参加学习。1977年5月21日,举办为期3个月的中医中药培训班,培训中医中药人员24人。1979年4月16日,举办为期6个月的西医学习中医班,有26名西医人员参加学习。1980年4月,举办为期2个月的中西药剂培训班,培训中、西医药剂员各21名。1981年3月16日,举办为期8个月的卫生防疫人员学习班,培训防疫员21人。1982年4月16日,举办为期4个月的护理员学习班,培训护理员21人。1985年5月,举办为期3个月的中西医药剂专业短训班,培训中西医药剂员22人。
   五、卫生事业经费财政拨款民国24年,县财政支出卫生事业经费法币16.8万元;民国25年支出法币44.76万元;民国35年支出法币43.44万元。
   建国后,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国家拨给的卫生事业费逐年增加,自1952年至1985年止,县财政拨款586.44万元。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费医疗、医院修建、医疗机械添置等。
   业务收人1953年收入2.78万元,1976年收入12.91万元,1985年收入64.95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25-31952年至1985年安远县卫生经费收支统计表)=]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续前表)=]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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