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1033 |
颗粒名称: | 二、公费医疗 |
分类号: | R197 |
页数: | 1 |
摘要: | 1952年12月20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人民政府、区公所和共产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组织及其所辖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享受长期抚恤的二等一级以上的在乡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3年2月1日,享受公费医疗的范围扩大到乡人民政府的乡长、农会主席和文书工作人员。当年,全县有1120人享受公费医疗。1981年起,公费医疗经费发给个人包干,当年有2345人领取了包干医疗费。1985年9月1日,取消医疗费个人包干制,重新实行“就地定点医疗”的制度。 |
关键词: | 卫生学 公共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