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篇 卫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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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015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五篇 卫生·体育
分类号: R165
页数: 28
摘要: 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关心人民疾苦,大力发展卫生事业。1949年8月下旬起设立县卫生事业单位,1950年起开展幼儿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1952年起建立乡村医疗机构。1960年开展水肿、闭经、子宫下垂等病的普查普治工作。1979年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试考核评定职称。随着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精神面貌也显著改变。1952年消灭天花,1980年实现无疟疾县,1981年根治猩红热,1984年消灭丝虫病,1985年麻疯病发病率降至十万分之一以下。1982年至1984年,安远县城连续3年被评为赣州地区卫生先进县城。1985年4月,欣山镇被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卫生镇”称号。
关键词: 卫生学 预防医学

内容

解放前,县民多用草医草药治病。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关心人民疾苦,大力发展卫生事业。1949年8月下旬起设立县卫生事业单位,1950年起开展幼儿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1952年起建立乡村医疗机构。1960年开展水肿、闭经、子宫下垂等病的普查普治工作。1979年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试考核评定职称。随着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精神面貌也显著改变。1952年消灭天花,1980年实现无疟疾县,1981年根治猩红热,1984年消灭丝虫病,1985年麻疯病发病率降至十万分之一以下。1982年至1984年,安远县城连续3年被评为赣州地区卫生先进县城。1985年4月,欣山镇被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卫生镇”称号。同年,全县有卫生机构242个,其中县、乡卫生机构28个,村医疗站214个;有医务人员758人,其中县、乡卫生机构医务人员410人,村医疗站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48人。
   民国31年(1942年),县民众教育馆设体育指导站,建立县体育场,开始组织民众进行体育活动。解放后,县人民政府重视发展体育事业。1951年举行建国后首次全县体育运动会,1955年起建立水泥球场等永久性体育设施,1976年首次举行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1977年至1985年,全县运动员在全国、全省、全区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奖333次,其中全国名次奖2次,全省名次奖94次,全区名次奖237次。1985年,全县有200米田径运动场4个、旱冰场1个、简易运动场300余个、水泥篮球场30个、简易球场208个;有运动健将1人、一级运动员3人、二级运动员34人、三级运动员50人、少年级运动员137人。
   第一章卫生第一节医疗一、医疗机构中药店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江县人单佳财在县城开设怡泰堂中药店。清末全县有中药店17家,民国元年(1912年),增至22家,民国38年38家,其中县城13家,乡村25家。在县内开设中药店的大多是江西樟树和广东兴宁、梅县人士,于是形成樟树帮和广东帮。县城中药店中,太和堂、万安堂、怡泰堂和德和堂规模较大。中药店多为卖药兼行医。
   建国后,1952年全县有中药店41家,其中县城13家,乡村28家。
   县卫生院民国26年4月16日由县政府开办,设门诊诊察室、外科换药处和药房。民国32年,被省政府定为丙级卫生院。民国34年4月,募集法币6.6万元设简易病床15张。民国36年,设院长、医务主任、护士、药剂生、环境卫生员、医护员、助理员、事务员各1人,助产士3人。解放后,1949年8月下旬为县人民政府接管。
   县中医诊疗所民国29年8月1日,县政府征调中医人员15人,组建县中医诊疗所,为难民、应征壮丁和伤病士兵免费治病。其经费由县城药商负担60%,县政府补助40%。民国36年停办。
   乡村卫生所(院)民国31年7月,县政府开办龙泉乡卫生所,11月开办重石区卫生所。民国33年,重石区卫生所遭土匪抢劫而停办。民国34年,龙泉乡卫生所停办。
   建国后,1952年6月14日至11月3日,县人民政府先后开办龙布、天心、版石、车头和镇岗区卫生所。1953年5月23日,开办太平区卫生所。1958年,撤销车头区卫生所,开办高云山卫生所。
  1960年,设立长河、葛坳和车头3个公社卫生院,龙布、天心、版石、高云山、镇岗、太平等6个区卫生所改称公社、场卫生院。1961年,增设濂江公社卫生院。
  1962年,龙布、天心、版石和孔田4个公社卫生院改为中心医院,仍为全民所有制;濂江、长河、葛坳、车头、高云山、镇岗等6所公社(场)卫生院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设立塘村、双芫、槎江、长沙、大坋、心怀、阳光、重石、渡江、〓坑、安信、新龙,江头、凤山、新田、太平、龙岗、鹤子等18所集体所有制公社卫生院。各中心医院均设门诊部和住院部,门诊部设内(儿)、外、妇产等科诊察室和注射换药、检验、手术、收费等室及药房、药库。
  1964年,对公社卫生院进行调整,撤销槎江、大坋、阳光、渡江、〓坑、安信、葛坳、新龙、新田、太平和龙岗等11所公社卫生院。1968年10月,精简机构,撤销塘村、长河、双芫、长沙、心怀、重石、江头、凤山、镇岗、鹤子等10所公社卫生院,多数人员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同时将龙布、天心、版石和孔田4所中心医院改为集体所有制公社卫生院。
  1969年2月,复设塘村、长河、双芫、重石、镇岗和鹤子等7所公社卫生院。1972年,长河公社卫生院改称浮槎公社卫生院。1973年4月10日,龙布、天心、版石和孔田4所中心医院复为全民所有制。1974年7月,设立城关镇卫生院。
  1981年5月,中心医院改称中心卫生院。1983年,城关镇卫生院改称欣山镇卫生院。1984年5月,公社卫生院改称乡卫生院。6月,增设蔡坊乡和新龙乡两所卫生院。
  1985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中心卫生院4所,集体所有制乡、镇卫生院17所。
   县人民医院1949年8月下旬,县人民政府改组县卫生院,建立县人民医院。当时,县人民医院有医师1人,助产士1人、卫生员1人。1951年8月,改称县卫生院。1953年5月,设医疗股、防疫股和总务股,并建立化验室。1956年5月,门诊部设内科、外科和妇产科等诊察室。同年7月,住院部建立外科手术室。1958年11月复称县人民医院。
  1968年10月,县人民医院和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合并成立县人民防治院,部分医护人员被下放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71年,县人民防治院撤销,复设县人民医院。
  1985年,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落成,面积257平方米。是年,该院有医务人员155人,其中主治医师4人、西医师25人、中医师4人、护师1人、药师2人、西医士12人、中医士7人、护士32人、助产士2人、药剂士4人、检验士5人、麻醉医士2人、其他卫生人员17人、行政管理人员18人、工勤人员20人。职工与病床之比为1∶1.01。分设内科(含小儿科)、外科(含骨科)、传染科(含肠道科)、妇产科、中医科(含中医伤科、针灸科)、五官科、口腔科、药剂科(含中药房、西药房、制剂室、蒸药室)、检验科、放射科和心电图、超声波室,已形成一个综合性医院。
   中医联合诊所1952年10月起,全县中药店在驻地互相联合建立中医联合诊所,至1956年8月止,全县陆续建立中医联合诊所10所。中医联合诊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多劳多得,按股分红”的经营管理办法,为所在地区开展卫生防疫和医疗保健等工作。1956年6月,中医联合诊所由药商联合经营转为公私合营国药店,归口商业局管理。1957年1月,复名为中医联合诊所,改由县卫生局管理。同时,对圩镇中医联合诊所按区域进行调整,设龙布中医联合诊所,下辖塘村、长河、河石、双芫和阳光等5所分所;设天心中医联合诊所,下辖长沙和心怀两所分所;设版石中医联合诊所,下辖重石分所;设车头中医联合诊所,下辖江头分所;设镇岗中医联合诊所,下辖凤山和新田两所分所;设孔田中医联合诊所,下辖上魏、龙岗和鹤子3所分所。
  1958年6月,城关镇公私合营国药店改称县民办中医院,各联合诊所和分所改称公社中医院,为集体所有制。1960年7月,县民办中医院转为全民所有制,改称县中医院,同年10月至次年1月,各公社中医院先后并入全民所有制公社卫生院。
   乡村医疗站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设保健员。1956年,全县有保健员179人,保健箱154个。1959年,全县292个大队,队队设有保健员和保健箱。
  1969年5月,生产大队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制度,从农民中选拔“赤脚医生”,建立合作医疗站。1970年,全县建立合作医疗站155个,有“赤脚医生”493人。1981年,合作医疗站发展到211个,“赤脚医生”增至617人。由于集资困难,1983年停止执行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站停办。
  1984年,开始建立村医疗站。1985年,全县有村医疗站214个,其中,乡卫生院办12个,村办25个,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员联办23个,乡村医生或卫生员办154个。基本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状况。
   县中医院1958年6月,城关镇公私合营国药店改称县民办中医院,时有中医生14人,设中医内、伤两科诊察室和药房。1960年7月,县中医院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1962年4月,复为集体所有制。1966年12月,自筹资金在青年路兴建门诊部两层楼房1栋,面积为528.46平方米。同年,购买县人民医院旧楼房改作住院部用房和职工宿舍。1967年10月,接受县民政局按摩诊所,在门诊部设按摩室。1976年,县财政拨款1万元、自筹资金4万元,购买县粮食局旧办公楼,用于增加病房。
  1979年,建立透视室,开展胸透、拍片、骨复位和胃肠检查。1980年7月,设化验室,开展临床检验。1981年10月,设心电图室。1984年3月,院长由任命制改为选举制。是年增设眼科。
  1985年3月增设肛肠科。年底,有医务人员59人,其中中医主治医师2人、中医师4人、中医士12人、中药士1人、中药员12人、西药员3人、护士1人、护理员5人、检验员1人、中医学徒2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人、行政管理人员12人。
   县皮肤病防治所1958年7月,成立麻疯隔离防治所,址在龙头乡官溪村永兴山,1962年改为县皮肤病防治所。1964年建病房3栋,面积670平方米。1985年有医生6人、护士2人、化验员1人、行政管理人员5人。
   二、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县卫生院医疗器械。民国36年,县卫生院只有听诊器、体温计、压舌板、灌汤器、注射器、镊子、普通剪刀等简易医疗器械。
   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1952年,购置日本产显微镜1台,手术床和产床各1张,骨科、产科和腹部手术器各1套,牙科器械1套,送医车1辆,分析天平1台。1954年,添置血压计、高压消毒器。1955年,购置蒸馏器。1960年,装备X光机1台,万能手术床1张。1962年,添置电冰箱、干燥箱、恒温培养箱、电光比色计、9孔无影灯和显微镜等。1969年增购X光机1台。1972年购置心电图机,1976年添置X光机1台,1977年安装A型超声波诊断仪,1982年增加X光机1台。1985年,拥有3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52种922件。
   县中医院医疗器械。1972年添置手提高压消毒器,1975年装备单冲压片机、电动粉碎机、糖衣锅等制剂设备。1979年安装X光机1台,1980年增加高倍显微镜、光电比色计、干燥箱、恒温箱、电动离心机等,1981年安装心电图和超声波诊断仪。1985年,拥有3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48种851件。
   乡村卫生院医疗器械。1962年各公社卫生院装备显微镜,版石中心卫生院装备万能手术床和高倍显微镜,其它中心卫生院装备高倍显微镜和生物显微镜。1971年,龙布、天心、孔田3所公社卫生院安装电动粉碎机、压片机、蒸溜水器、离子纯水器等。1972年,龙布和版石两所公社卫生院分别装备X光机1台;各公社卫生院配腹部手术刀具1套,并设立中药制剂室。1985年,各乡(镇)卫生院平均拥有医疗器械42种210件。
   病床民国33年4月县卫生院始设病床15张,至民国38年7月病床无存。
   建国后,1951年,县人民医院设立住院部,有病床10张。1958年,县中医院设立病床5张。1960年,乡村卫生院开始设立病床。当年龙布、天心、版石和孔田等4个公社卫生院设立病床11张。1967年8月,中医院设立住院部,病床增至20张。1985年,县人民医院有病床153张,其中儿科46张、外科41张、传染科27张、中医科22张、妇产科11张、五官科6张;县中医院有病床60张;各乡(镇)卫生院共有病床128张。
   [=此处为表格(表25-11951年至1985年部分年份全县医院病床统计表)=]单位:张三、医术中医技术清代和民国期间,县内中医技术多系祖传,自制膏、丹、丸、散和饮片。较有名气的中医人员开店行医,亦医亦药。民国时期,濂江大嵊脑的欧阳青秀,上角的萧英奇分别擅长利用中药医术治疗伤骨科疾病和麻痘科疾病,在县内享有盛名。
   建国后,1955年,贯彻“团结中西医”和“发展中医”的方针,组织西医人员系统学习中医理论,选送一批中医人员进中医学院进修学习,并逐年安排老中医生带徒。1964年后,分配来安远的中医院校毕业生逐渐增多,成为县内中医骨干力量。县中医院从1979年11月起,开始应用胸透视、拍片和胃肠检查的医疗技术结合中医理论治疗疾病,1980年和1981年,先后应用临床检验和心血管系统疾病检查技术治疗疾病。1984年增设中医眼科,开始中医治疗眼病。1985年,县中医院设有按摩科、伤科、肛肠科、内妇科、针灸科、眼科和小儿科、心电图室和X光室等科室,广泛采用中西医结合的办法治疗疾病。
   西医技术民国时期,县内西医技术落后,只能医治疟疾、痢疾、伤寒和感冒等常见病。建国后,随着医疗卫生队伍的壮大和现代医疗设备的增加,医疗技术得到迅速提高。
   内科病医疗技术。1952年,县卫生院掌握腹腔和腰椎穿刺等诊疗技术,开始收治患有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结核、慢性胃炎、溃疡病、缺铁性贫血和扁桃体炎等疾病。1960年起对泌尿系统障碍、急性肾炎、胆道感染、胆道蛔虫等病能正确诊断和有效治疗。1975年,确诊1例顽固性心房纤颤,抢救了1名心脏骤停15分钟的患者。1978年掌握并应用心包穿刺和骨髓穿刺等诊疗技术治疗疾病。1985年,除对血液系统的白血病、再障和内分泌系统的疾病治疗尚在探索外,其它系统的疾病均可确诊和有效治疗。
   外科病医疗技术。1951年,县卫生院创伤缝合、囊肿及皮下表浅肿瘤切除和割包皮等手术成功。1958年,县人民医院成功摘除20余公斤巨型卵巢囊肿。1960年,县人民医院救活1位被竹片从直肠穿透膀胱至腹腔的患者。1962年,天心、版石和孔田3所中心医院施行包皮切除、肿瘤摘除和膀胱切开取石等手术成功。1965年,县人民医院施行胃大部切除,甲状腺瘤摘除、气管切开、胆道取石、“T”型管引流等手术成功。1966年3月,孔田中心医院施行剖腹产手术成功,次年,施行子宫摘除术成功。1973年,龙布中心医院施行膀胱切开取石、肠吻合、白内障摘除、横位碎胎、人造肛门、青光眼减压、虹膜部分切除、嵌顿疝切除和剖腹产等手术成功。1975年,龙布、天心、版石和孔田4所中心医院均施行人工流产、输卵(精)管结扎和上环等手术成功。1981年,县人民医院首例胆总管与十二指肠、胰囊与胃、倒“〓”小肠与胆囊吻合和开颅等手术成功。1984年,县人民医院施行胆囊与空肠吻合、肾窦内取石、肾盂输尿管成形、肾蒂淋巴管结扎、开颅止血等手术成功。1985年,版石中心医院首例胫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手术成功,重石卫生院首例输卵管再接吻合手术和上唇裂缺修补手术成功。
   五官科病医疗技术。1963年起,县人民医院施行翼状胬肉切除,眼内、外翻矫正和拔牙等手术成功。1973年,始行白内障摘除、兔唇修补、快速扁桃体挤切等手术成功。1985年,施行植牙、眼球摘除、眼球内异物取出、泪囊良性肿瘤摘除、泪囊摘除、鼻泪管吻合、鼻息肉摘除、上颌窦根治、单纯乳窦根治和食道异物取出等手术成功。
   骨科病医疗技术。1956年,县卫生院开展骨科疾病治疗工作,至1985年止,已能成功地施行各种骨牵引、肘关节成形、脊关节融合、髋关节融合、陈旧性关节脱位切开复位、四肢骨折复原、关节脱位手法复位、骨良性肿瘤切除、髋关节结核病灶清除后引植骨和脊髓减压等手术。
   医学检验。1953年,县卫生院开展常规检查。1959年起,县人民医院开展血型检验、交叉试验、二氧化碳结合力、大便潜血、各种原虫的分类检查和尿三胆、康氏反应、肥达氏反应、脑脊夜常规、脑磷脂絮状反应、黄胆指数测定等。1981年起,开展抗“O”血糖SGPT、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等测定。1985年起,开展骨髓细胞分类、妊娠诊断试验、精液检查、酶咸性磷酸测定和胸腹水、白带常规、乙肝表面抗原、甲胎球蛋白、尿素氮及血糖等生化检验。
   透视造影检查。1958年10月起,县卫生院进行一般胸透和四肢摄片。1976年起,县人民医院进行胆囊造影、肾盂造影、胃肠钡餐透视等检查。1985年起,进行气管额面体层、脑血管、椎管、鼻咽、上消化道等造影检查。
   特殊检查。1976年,县人民医院设立心电图室,开展心血管疾病的辅助诊断。1977年3月起,利用超声波诊断肝、胆、脾、肾等部位疾病。1980年起,开展对葡萄胎、卵巢囊肿、胎体、乳腺肿瘤、输卵管肿瘤、腹腔肿瘤等检查。
   民间医术及验方:建国前,安远交通闭塞,缺医少药,偏僻乡村主要依靠草医草药治病。草医有扭痧、针灸、药熏、药敷、服药、拔火罐和按摩等疗法。草医草药一般具有花钱少,见效快的特点,颇受群众欢迎。建国后,1959年召开全县第一次草医草药人员代表会,与会代表38人,献出草药秘、验复方272方,单方789方。
   药名:山香园(俗称鹅仔药)。
   主治:咽喉炎和扁桃腺炎。
   用法:用干叶15至20克或鲜叶30至50克捣碎,加水适量,煎汁口服,日服三次。
   ***药名:野木瓜(俗称娜藤)根。
   主治:跌打损伤。
   用法:用干根30克或用鲜根60克,用黄酒3斤蒸服,日服三次。
   ***药名:裂叶秋海棠(俗称野海棠)根。
   主治:骨折红肿。
   用法:取鲜根捣烂和黄酒贴患处,用纱布包扎,如骨折需加固定。
   ***药名:头花金钱藤(俗称金线吊葫芦、步蛇、白药子)根。
   主治:毒蛇咬伤。
   用法:取干根250克,雄黄20克,加烧酒500克,浸7天后备用。需用时取根块磨烧酒搽患处。在搽药前,洗净伤口,搽时从上到下,干了再搽。
   ***药品:大青(俗称牛舌风)根。
   主治:慢性肝炎。
   用法:将鲜根去皮切片,成人每剂用量100克,配子鸡1只,蒸烂后服汤吃肉,7天1次,连服3剂。
   ***药名:小槐花(俗称粘人妈)。
   主治:痢疾。
   用法:采鲜嫩叶50至100克,用冷开水挤汁过滤加蜂糖口服,每日一剂。
   第二节妇幼保健一、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站1950年,县保健站成立。1957年,县保健站易名为县妇幼保健站,配专业人员2人。1962年6月,县妇幼保健站并入县人民医院。同年12月,县妇幼保健站从县人民医院分出与县卫生防疫站合并成立县防疫保健站。1966年12月,撤销县防疫保健站,复设县妇幼保健站。1968年10月,县妇幼保健站撤销,人员全部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1974年12月,重新设立县妇幼保健站。1985年,县妇幼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增至6人,其中医师1人、助产士1人、护士1人、医士1人、其他2人。
   乡村妇幼保健站1952年建立镇岗乡接生站。1954年成立版石妇幼保健站,人员2人,与版石卫生所合署办公。1956年发展乡接生站25个。1958年全县建立107所农村妇产院,51个农村妇幼保健站。1962年,版石妇幼保健站撤销,全县农村妇产院和妇幼保健站停止活动。12月起,各公社(场)陆续配备妇幼保健人员。1985年,全县有农村妇幼保健人员300余人。
   二、妇女保健建国前,妇女生孩子多由产婆用旧法接生,难产和产后感染造成妇婴死亡的事例时有发生。民国36年(1947年),县卫生院设立助产士推行新法接生,但收费标准高,接受新法接生者甚少。
   建国后,人民政府关心妇女的身心健康。1950年起,要求怀孕的农村妇女做到产前不挑重担,不弯腰劳动,产后休息1个月;月经期间不下水田。同年,培养接生员103人,广泛推广新法接生。
  1955年,在版石和永丰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妇女经期卫生工作试点,辅导妇女在经期使用新式月经带和消毒草纸。当年,版石和永丰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妇女经期卫生经验在县内普遍推广。1956年,全县有5000余人接受产前检查,2235人接受新法接生。1956年,农村妇女保健工作实行“三调三不调”制度,即分派农活时月经期调干不调水,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57年,全县有接生员180人、助产士5人、妇女保健员3人,全年进行妇女孕期检查3792人(次)、产后检查16938人(次),婴儿检查16938人(次)、新法接生4588人,新生儿死亡率下降为1.67%。
  1960年,全县查出子宫下垂1795人,治愈1741人;闭经1642人,治愈1384人;治愈率分别为73.5%和84.4%。
  1972年,全县培训接生员232人,基本杜绝旧法接生。
  1974年春夏,普查发现阴道滴虫,不孕症、子宫下垂、子宫癌、尿漏患者1777人,治愈286人,治愈率为16%。同年秋冬,用“291—3型”注射疗法,治疗子宫下垂300例,收到良好效果。
  1982年9月,对濂江公社永丰、高排、五星3个大队抽样调查18至60岁的已婚妇女1130人,发现7人有葡萄胎,均给予治疗。
  1985年9月,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协作小组成立,在全县开展妇女围产期的保护工作。
   三、儿童保健
  1951年和1953年,对县城、永安乡、濂江乡和修田乡儿童进行健康检查。检查1124人次,发现病儿600余人,对患病儿童进行针对性治疗。1961年,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增设小儿科,开展佝偻病、小儿营养不良、早期蛔虫病的查治工作。
  1962年,全县普查1229名儿童,查出720人患营养不良症,治疗666人。1963年,接种儿童百白混合疫苗9560人次、白喉类毒疫苗3536人次、卡介苗1292人次。
  1965年,县人民医院与县妇幼保健站组成工作组,在濂江公社水背大队进行为期30天7周岁以下儿童的保健试点工作,调查124名儿童,发现蛔虫阳性95例、儿童营养不良67例、轻度佝偻病5例,对患者均进行了有效治疗。1980年,对全县儿童开展健康定点调查,调查2362人,发现3周岁以下幼儿患病率达71.4%,3至7周岁儿童患病率达89%。患病原因多为营养不良和卫生条件差。当年,对7周岁以下儿童普遍投服驱虫药。1982年6月,县妇幼保健站、县防疫站和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对县城幼儿园508名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卡片。
  1984年3月,县婴儿死亡回顾调查领导小组成立,组织医务人员在30个大队的970名婴儿中进行死亡回顾调查。死亡婴儿35人,死亡率为36‰,其中死于小儿肺炎10人,占死亡婴儿的28.57%;死于破伤风6人,占17.14%;死于败血症5人,占14.29%;死于先天性心脏病、新生儿溶血和意外事故各2人,共占17.14%;死于其它疾病8人,占22.86%。
  1985年,县儿童保健协作组成立,对10636名儿童进行身体检查,建立健康卡片。
   第三节卫生防疫一、卫生防疫机构县种痘局民国18年(1929年)12月成立,半年后撤销。
   县城联合卫生稽查队民国31年7月成立,设队长1人、稽查员2人、稽查警3人,负责县城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民国38年8月中旬解散。
   县卫生防疫站1953年2月,县卫生院设防疫股,人员3人。1960年10月,县人民医院撤销防疫股,设立兼职防疫员。同月,县地方病防治站成立。1962年,县地方病防治站改称县卫生防疫站,人员8人。同年12月,县卫生防疫站与县妇幼保健站合并成立县防疫保健站。
  1966年12月,县防疫保健站撤销,复设县卫生防疫站。1968年10月,县卫生防疫站与县人民医院合并成立县人民防治院,内设防疫组。1971年8月,县人民防治院撤销防疫组,县卫生局设立防疫站。1973年,县革委撤销县卫生局防疫站,复设县卫生防疫站,有职工7人。1985年12月,县卫生防疫站下设行政科、卫生监督科、流行病与结核病防治科、卫生宣传教育科和检验科,有职工24人,其中主治(管)医生2人,医师1人、检验师1人、医士8人、检验士3人、技术员2人、行政后勤人员7人。有防疫车、冷库、速冻器、X光机、分析天平仪、电冰箱、恒温箱、干燥箱、比色计、体检器材、大气采样器、光度照度计等设备。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6年6月成立,简称县爱卫会,县长唐进新兼任主任。1958年县爱卫会改称县除害灭病总指挥部。1963年1月复称爱卫会,1967年撤销。1973年4月,复设县爱卫会,下设办公室,至1985年未变。
   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1960年3月,县卫生局成立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环卫所),配职工5人。是年起,向城关镇居民征收卫生管理费。1979年,城关镇环卫所职工增至11人。是年起,卫生管理费改由驻县城机关企业单位交纳。1980年城关镇环卫所改由县建设委员会和城关镇管理委员会双层管理,1982年10月改称欣山镇环卫所。1984年购置街道洒水车1辆,同年,职工增至16人。
   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1978年5月成立,由县革委主管卫生工作的副主任兼任组长,对全县食品进行检查监测。1980年12月起,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兼任组长。
   二、公共卫生环境卫生民国31年7月起,县城联合卫生稽查队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民国36年,全县推行初期环境卫生,改良住宅148间、水井44口、厕所87间,设置垃圾箱94只,环境消毒462处。
   建国后,1950年制订卫生防疫公约,动员人民消灭“五害”(蚊、蝇、鼠、蚤、虱)。1952年,全县开展粉碎美帝国主义细菌战的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城乡做到“五净”(道路净、房院净、锅碗净、衣服净、身体净),城镇进行“四建”(建水井、建厕所、建垃圾箱、建立有关行业卫生制度),农村实行“三改”(改小窗为大窗、改饮河水为饮井水、改良粪窖)。当年,建立区卫生委员会7个、乡卫生小组88个,训练区、乡防疫员359人;修水沟2.52万条,改良水井196口,改良厕所283间,清除垃圾17.66万担。1958年,开展消灭“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运动,灭鼠49.96万只,灭雀(后改消灭蟑螂)35.45万只,还灭了大量蚊蛹和蝇蛹。疏浚水沟57,32万米,填臭水坑3.13万个,改建厕所0.84万间,改良水井0.05万口。农村基本实行人畜分居,做到村有水井、屋场有厕所、牲畜有圈。1963年,在县城设置卫生监督员,修筑地段沉沙井,整治下水道。1972年起,开展以“两管五改”(饮水管理、粪便管理、改厕所、改畜圈、改锅灶、改水井、改良环境)为中心的卫生基本建设,全县开挖水井150口,改建厕所902间,改造牛、猪栏1916间。1975年,在濂江公社碛角大队进行卫生基本建设规划,划定饮水区、畜圈区和厕所区。同年,红光大队〓下生产队实现饮水自流化,家家用上土法装置的自来水。
  1982年6月,安远县城荣获赣州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县际循环红旗优胜奖。1983年7月,县人民政府招待所被赣州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公共场所卫生先进单位。同年,全县有水井1290口,受益人口达12.26万人;安远县城荣获赣州地区爱国卫生先进县城称号。1984年,安远县城第二次荣获赣州地区爱国卫生先进县城称号。1985年,安远县城荣获赣州地区县城创“三优”(优良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竞赛第一名。
   食品卫生1953年,按行业进行卫生管理,全县建立行业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21个。1954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安远县行业卫生暂行规则》,给61户符合行业卫生暂行规则的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颁发卫生许可证。1955年,县人委颁发《安远县城镇、圩场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要求饮食业做到“三洁”(炊事用具洁、食具洁、环境卫生洁)、“四有”(有制度、有公约、有痰盂、有防蝇防尘设备)。当年,赣南行政区组织全区食品卫生评比检查,安远县龙布区供销合作社食堂被评为全区卫生红旗食堂。1963年,组织全县248名饮食、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卫生法规,并进行身体检查,将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另行安排工作。1973年,县工商局、卫生局、商业局联合发出《安远县食品卫生管理通告》。同年,县饮食服务公司举办4期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卫生知识学习班,培训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85人。
  1981年,县人民政府发出《安远县食品、饮食服务行业颁发卫生许可证暂行规定》,县卫生防疫站给176户食品和饮食服务企业颁发《卫生许可证》。1983年起,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县防疫站设食堂卫生监督员4名,公社、场、镇卫生院防疫医生兼任食品卫生检查员。1985年,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组织全县食品卫生大检查,发现69家食品和饮食服务企业的卫生工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其中45家被限期改进,24家被责令停业整顿。
   学校卫生民国34年对县立小学学生进行身体检查,在接受检查的456人中,发现316人有生理缺陷。民国36年7月,对779名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
   建国后,1950年,对全县中、小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992人,发现397名学生有生理缺陷。1953年,再次对全县中、小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安远初中和县联合小学的344名有病学生进行免费治疗。1955年4月,安远初中建立学校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1人。1958年9月,安远中学、重石初中和各完全小学成立学校保健委员会,制定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环境卫生制度。1963年11月,县学校健康指导委员会成立,对学校的环境卫生和体育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1979年8月,举办保健教师培训班,培训保健教师41人。1980年,调查全县中、小学生视力,发现441名学生视力减退,近视发病率达7.16%。1983年9月,普查学生“三病”(疥疮、头虱、头癣),发现5024名学生患疥疮、12883名女生有头虱、2名学生患头癣。当年,对学生所患“三病”进行治疗。
  1985年,对安远一中、孔田中学和车头初中的学生进行生长发育和疾病调查。
   [=此处为表格(1985年安远一中、孔田中学、车头初中学生发育、疾病调查表)=]表25—2单位:人劳动卫生1954年3月,县松香厂分别与县卫生院和版石中医联合诊所签订医疗合同,由县卫生院和版石中医联合诊所负责县松香厂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1959年12月,举办全县“四员”(理发员、炊事员、管理员、卫生员)训练班,训练“四员”1269人。
  1979年8月,县内首次开展职业病普查,重点检查县印刷厂、农机厂、锅厂、汽修厂、五金厂、硫磺矿、电机厂、粮食加工厂、瓷厂、油漆厂、茶果场和化工厂12家厂矿工人的身体状况。1983年起,开展劳动卫生监测,在县印刷厂、钨矿等厂、矿建立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情况登记卡。1984年10月,对全县57个工矿企业的158名从事含有害粉尘和气体作业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锰超标对象1例、肝肿大4例、心电异常45例,为受检人员建立健康卡片,对患病者进行督促治疗。1985年,对印刷、打字等行业职工进行铅中毒调查,尿铅检验25人次,发现尿铅超标15人。
   三、防疫天花病防治民国32年和33年,全县种痘分别为1.89万人和1.17万人。民国35年,天花在县内流行,死亡0.2万人。
   建国后,1951年起,县人民政府组织医务人员对全县儿童免费接种牛痘,当年接种1.57万人次,1952年接种13.97万人次。此后,天花在安远绝迹。1953年起继续为全县儿童接种牛痘,至1981年止,共接种63.1万人次。1982年停止牛痘接种。
   疟疾病防治疟疾俗称“打摆子”。民国期间,县内年均发病率高达19%。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防治疟疾病。1953年和1954年,免费治疗7278人。1957年3月,召开全县抗疟专业会议,成立县抗疟工作办公室;组织7个疟疾防治工作组,深入乡村进行疟疾防治工作。1958年,对疟疾进行普查普治。是年至1965年连续3年组织医务人员对有疟疾病史者进行全程足量根治。1978年,安远、定南、寻乌、会昌4县进行灭疟联防,分别建立血检站和流行病学监测站,对疟疾病进行监测。1980年发病率由1954年的5556.12/10万,下降到0.4/10万,基本实现无疟疾县。
   痢疾防治县内5至8月为痢疾发病期。1980年起加强痢疾防治工作,发病率逐年下降。1985年全县仅发生痢疾500余例,发病率降为0.2%。
   病毒性肝炎防治县内患肝炎病者以患甲型肝炎较多且发病多在夏季。1983年全县普遍开展“两管五改”工作后,肝炎发病人数逐年减少,1985年全县仅发病50例。
   百日咳防治百日咳为县内婴儿常见病,每年均有发生。1951年起为全县婴儿注射百日咳制剂疫苗,至1985年止共注射43.87万人次,有效地控制了百日咳的发生。1985年,全县百日咳患者仅有14例,比发病人数最多的1962年减少98.1% 麻疹防治麻疹为县内儿童常见病,每年2至4月为发病高峰期。1973年起,由于每年对儿童实行计划免疫,使麻疹发病人数逐年减少,发病率逐年降低。1985年,全县麻疹病仅发生12例,比1952年减少99.86%。
   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为县内常见病。1973年冬起,每年给全县少年儿童注射乙脑疫苗,发病人数逐年减少。1985年发病25例,比1968年减少66.22%。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在县内时有发生。1973年起,开始实行流脑计划免疫,流脑发病率逐年降低。1985年,全县仅发生16例,比1967年减少99%。
   白喉病防治1976年,全县进行白喉疫苗预防注射。1981年,白喉在天心公社小乐、孔目等大队突发流行,县防疫站对疫区内1至50岁的易感人群和接触者进行吸附精白类小剂量应急接种,共注射6275人次,迅速控制了疫情,避免了死亡病例。1984年全县仅发生白喉病3例,1985年无发生。
   钩端螺旋体病防治1971年夏,县内首次发现钩端螺旋体病。1974年为该病流行高峰年份,县革委抽调18名医防人员组成钩端螺旋体病调查专业队,在县内开展钩端螺旋体病调查,发现该病遍及全县15个公社的58个大队,以版石、车头、孔田为主要疫源区。从是年起,每年在疫区接种1次钩端螺旋体疫苗。1976年起发病人数逐年减少,1985年仅发病3例。
   麻疯病防治建国前,安远属麻疯病高流行区,麻疯病人不但得不到治疗,而且还被赶进深山野林,更有甚者,将麻疯病患者枪杀、火焚或活埋。民国35年(1946年),在塘村乡凤月山一次活埋麻疯病患者30余人。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麻疯病的防治工作。1958年7月,县人委成立县麻疯病防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建立麻疯病隔离防治所,免费收治麻疯病患者。从是年起至1984年止,先后收治麻疯病患者447人,治愈389人,治愈率达87%。1985年,麻疯病点由109个减少到21个,患病率降至十万分之一,提前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指标。
   丝虫病防治丝虫病俗称“砻桐脚"。1959年,全县普查血检1.25万人,发现10个公社39个大队703人有微丝蚴阳性表现,感染率为5.41%。1961年起,结合治疗“三病”(水肿、闭经、子宫下垂)对丝虫病进行普治,丝虫病患病率逐年下降。1982年,全县未发现丝虫病患者。1984年9月,县卫生防疫站组织49名专业人员对6个丝虫病多发村进行血检,检查5714人,均无微丝蚴阳性表现。经江西省和赣州地区丝虫病考核小组考核验收,确认安远县为达到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的先进县。
   狂犬病1972年至1985年,全县狂犬病死亡率为100%。1973年,县革委发布《关于全县开展打狗的通告》,组织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对被狂犬咬伤者及时注射狂犬疫苗。1977年,县革委会下达《关于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发动群众灭狗。1982年至1985年,欣山镇连续3年组织灭狗专业队,灭狗900余条。
   四、息恶性肿瘤死亡人数回顾调查
  1976年,县革委组织医务人员对县内1973年至1975年患恶性肿瘤死亡的人数进行回顾性调查。3年内全县患恶性肿瘤死亡155人,占3年死亡总人数的2.78%,其中患肝癌死亡37人、胃癌死亡23人、白血病死亡19人、宫颈癌死亡18人、鼻咽癌死亡16人。患以上5种肿瘤死亡人数占癌变死亡总人数的72.88%。
   五、氟中毒地方调查氟中毒在新园乡虎岗村温泉附近村庄及孔田乡新塘村温泉附近村庄为高发区。1984年11月,县卫生防疫站在虎岗村调查小学生335人,发现氟斑牙患病率为8.73%。是年,县人民政府把建设氟水区农户饮水自来化设施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建设计划,用2至3年时间解决氟水区居民氟中毒问题。
   第四节医疗制度一、免费医疗
  1951年,对生活贫困的烈属、军属、复员军人、雇农和贫下中农实行免费医疗制度,规定门诊医药费一律全免,住院医药费视不同情况给予全免、半免和免三分之一。当年,全县有50名生活困难者享受免费治疗。1952年享受免费治疗的有3257人,其中烈属122人、军属119人、复员军人38人、雇农44人、贫下中农2934人。1953年,全县享受免费医疗治病人数增至10118人,其中住院治疗54人、门诊治疗9105人、巡回医疗959人。1955年6月起,对县内天花、鼠疫、霍乱、白喉、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传染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当年享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患者有1401人,其中烈属537人、军属364人,复员军人442人、贫下中农58人。1965年起,免费医疗由县民政局统一安排。1975年起,全县免费医疗经费每年固定安排2000元。1978年,核销全县群众医疗欠费2.42万元。1985年,全县有550名群众享受免费治疗。
   二、公费医疗
  1952年12月20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人民政府、区公所和共产党、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组织及其所辖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享受长期抚恤的二等一级以上的在乡革命残废军人,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3年2月1日,享受公费医疗的范围扩大到乡人民政府的乡长、农会主席和文书工作人员。当年,全县有1120人享受公费医疗。
  1960年起,公费医疗实行“统一发证,就地定点医疗”的制度。当年,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和残废军人增加到2046人。1981年起,公费医疗经费发给个人包干,当年有2345人领取了包干医疗费。1985年9月1日,取消医疗费个人包干制,重新实行“就地定点医疗”的制度。当年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和残废军人增加到3341人,支出医疗费35.7万元。
   三、劳动保护医疗
  1952年,邮电、交通、林业、商业和厂矿等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开始享受劳动保护医疗。其经费开支由企业单位按工资总额6%的比例提取。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单位支付,职工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50%。
   四、合作医疗
  1969年5月,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发出《关于培训“赤脚医生”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意见》,开始培训“赤脚医生”,并在农村建立合作医疗站,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经费在大队公益金项下开支,不足部分由社员集资解决。社员治病,实行免费或半免费;“赤脚医生”报酬,实行误工补贴或全年定量补助。1970年后,由于部分社员无病吃药小病多拿药拿好药,致使医疗站经费入不敷出,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改为谁看病谁出钱的制度。1983年,合作医疗制度停止执行。
   第五节药材一、药材资源
  1959年9月21日,县人委成立中药材资源调查委员会。同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县内中药材资源进行为期2个月的普查,初步查明全县有动、植物和矿类中药材资源193种,每年可产中药材40.53万公斤。1984年6月至1985年12月15日,对县内中药材资源再次进行普查,查明全县有中药材资源515种,每年可产中药材500万公斤。
   县内常用中药资源有288种,其中,根、茎药用品种128种,果实、种子药用品种35种,花、叶药用品种24种,全草药用品种79种,皮、藤、菌、藻药用品种11种,动物和矿物药用品种11种。
   根、茎药用品种石南藤、百合、黄精、山豆根、干葛、升麻、石菖莆、白前、百部、羊奶党、花粉、铁包金、伸根藤、胆草、黄药、千金拔、郁金、过坛龙、独角莲、白药、天冬、白茅根、芦根、野木瓜、土党参、前胡、仙茅、红牛七、贯众、隔山香、骨碎甫、白芨、文术、石猴子、台乌、苦叶莲、土茯苓、姜黄、黎芦、七枝莲、南星、土牛七、菟儿散、半夏、萝摩、臭牡丹、铁树、观光木、瓜子金、必太、水姜、算盘子、香树、雷公藤、山腊栋、干姜、虎杖、梵天花、紫簊、土常山、七叶枫、桔梗、紫珠、木龙骨、石蒜、八能麻、山枇杷、山药、腐脾、玉竹参、拔葜、白马骨、八角莲、紫玉、虎刺、红孩儿、牡丹、枫荷神、金线莲、商陆、荆芥、野良姜、茜草、珠砂根、高梁包、岗梅、珍珠菜、狗肝菜、大剑刀、奶汁树、琴叶仁、胡枝子、草珊瑚、羊角藤、铁角蕨、山竹花、黄花菜、滴水珠、土洋参、白面枫、水杨梅、娃儿藤、紫金牛、小连召、拘儿茶、瓜子金、铁扫帚、山槐花、锦鸡儿、三月包、穿破石、掌叶蓉、无患子、盘龙参、蜂斗菜、鹅脚板、野鸡尾,裂叶秋海棠、小叶三点红、一枝黄花、黄花远志、狭叶红豆、阔叶贯众、白花凤仙、土里开花、长叶冻绿、云叶花椒。
   果实、种子药用品种路路通、云皮、樟榕子、夏盆子、海金沙、冬瓜皮、花陀、苦楝子、女贞子、金桔子、葫芦壳、扁豆、冬瓜子、苍耳子、健砂仁、丑牛子、大枣、草决明、金樱子、瓜娄仁、瓜姜皮、桃仁、郁李仁、橙茄子、山胡椒、黄荆子、枸杞、猴吹喜、猕猴桃、喜树杲、土梔子、王瓜、罗汉果、空心包、胡秃子。
   花、叶药用品种木槿花、千里光、艾叶、野菊花、山银花、鸡冠花、山香园、槐花、徐长卿、双蝴蝶、凌肖花、枇杷叶、槐米、大青叶、马齿苋、什寄生、淡竹叶、槐角、辛夷花、谷精草、合掌消、石柏、飞扬、佩兰。
   全草药用品种西河柳、鱼腥草、络石藤、卷柏、益母草、土细辛、田基黄、云羊鹤、侧柏、仙鹤草、木宅草、半边莲、灵仙藤、香菇、稀了草、马鞭草、夏枯草、金钱草、茵陈、积雪草、旱莲草、扁曲草、棉茵陈、卜荷、地锦草、车前草、蛇足草、韩信草、苏叶、凤尾草,连钱草、光板归、鬼针草、荠菜、过路黄、佛甲草、叶下珠、铁苋菜、茅草、元宝草、筋骨草、六月雪、一点红、珍珠草、羊蹄、鼠曲草、石蜈蚣、七星剑、猪秋,蛇地钱、文珠兰、竹心草、鸭舌草、地菍、水蜈蚣、兔儿草、蜂斗菜、黄花蒿、大梭菊、马兰草、野甘草、三白草、地胆草、败将草、因叶律、舍锦香、兰香草、石齐宁、木芙蓉、土鹤香、蛇地钱,人线莲、白花蛇舌草、鹅不食草、千花耳草、雪见愁草、苦职白芙、光风轮菜、青背杜衡。
   皮、藤、菌、藻药用品种桑皮、五加皮、白木耳、马勃、葡萄藤、蜂房、香藤、积棋子、灵芝菌、鸡血藤、五倍子。
   动物、矿物药用品种白花蛇、斑毛、虫衣、鸡内金、地龙、蟾酥、乌稍蛇、别甲、龙衣、蜈蚣、钟乳石。
   二、药材种植县内农户有利用屋旁园角零星种植药材的习惯。1958年3月,濂江永丰、镇岗富长、车头三排、龙布老圩等农业社试种淮山、苏叶、薄荷、荆芥等药材。由于种植不得法,收获甚少。1959年,各公社(场)试种淮山、只壳、薄荷、红花、荆芥等中药材,全县种植51.4亩,收获6250公斤。1960年,车头公社和孔田公社种植日金、苡米、薄荷、只壳、淮山、荆芥等中药材416亩。1961年,濂江公社和车头公社种植淮山、泽泻、白术、玄参、党参、麦冬等中药材729.4亩。1962年至1972年,车头公社官溪大队、濂江公社九龙山茶场和大胜茶场、凤山公社东河大队和凤山大队、葛坳林场、牛犬山林场、高云山垦殖场三合大队先后建立药材种植场。1973年起,药材收购价格降低,种植面积逐年减少。1977年,县革委在孔田公社召开全县茯苓生产会议,部署发展药材种植业。当年全县种植茯苓、黄枝子、生地等药材650亩。1978年,再次在孔田公社召开全县茯苓生产会议,推广药材种植经验。1979年,全县各公社均种植茯苓、生地、黄枝子等药材。1980年,全县收获茯苓9万公斤。1985年,全县种植桔梗2亩、黄枝子560亩、茯苓100亩,杜仲58亩、只壳2亩、水半夏4亩。
  1958年至1985年,全县引种药材76种,其中白术、白芍、田七、菊花、泽泻、玄参、川黄莲、茯苓、玉米、吴于、只壳、桔梗、薄荷、杜仲和厚朴等15种药材比较适宜在县内种植。
   三、中药加工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西清江人单佳财在安远县城开设怡泰堂药店,手工炮制少量中药。民国期间,县内中药店均按祖传工艺各自加工炮制中药。
   建国后,1954年,全县各中医联合诊所指定专人加工炮制中药。1959年起,江西省安远县中西医药公司加工炮制中药出售,1967年起,全县停止加工炮制中药。1970年,县制药厂建立饮片车间,按照赣南炮制法恢复中药加工炮制。当年加工炮制中药41种2167公斤。1975年,县制药厂购进药材切段机和切片机各1台,中药加工品种增至98种,年产量增至2.33万公斤。同年,版石医药站设立中药饮片加工部,年加工炮制中药饮片1000余公斤。1981年,版石医药站撤销饮片加工部,停止加工炮制中药饮片。1983年,县制药厂开始按江西省加工炮制规范加工炮制中药。
  1985年,县制药厂加工炮制中药品种达210种,全县停止出售生药。
   中药加工炮制方法一、修制法纯净用挑、拣、簸、刮、刷等方法将药物去杂纯净。
   粉碎用捣、碾、镑、锉等方法将药物碎成粉状。
   切制将药物切成一定规格的段料或片料。
   二、水制法采用淘洗、浸泡、喷淋、润闷、水漂、水飞等方法对药物进行水制。
   三、炒制法明煅法将药物直接放入容器内进行煅烧。
   煅碎法将药物直接放在火上烧,烧至红透,使之酥脆。
   密封煅法在高温缺氧条件下,将药物,煅烧成灰。
   四、其它方法麸炒、砂炒、酒炒、醋炒、蜜炙、蒸制。有些药物需加入辅料,以达到加工炮制的目的,如加入大米、糯米、麦麸、白矾、豆腐、灶心土、哈粉、滑石粉、河砂等固体辅料,加入酒、醋、蜂蜜、姜汁、甘草汁、黑豆汁、米泔水、食盐水、胆汁、食用油、羊脂油、鳖血等液体辅料。
   第六节卫生事业管理一、卫生事业管理机构明清时期,县署设医学训科,置医官1人,管理全县医药事业。民国时期,全县卫生事业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
   建国后,1949年冬,全县卫生事业由县民政科兼管。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科,具体管理全县卫生事业。1956年3月、1957年2月,全县卫生事业先后改由县文教卫生局和卫生局管理。
  1958年1月、1960年12月和1962年4月,县卫生局与县文教局3次合并成立县文教卫生局。1960年7月、1961年1月和1963年3月,县人委3次撤销县文教卫生局,复设县卫生局。
  1967年4月,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设文教卫生办公室,取代县卫生局。1968年3月,县革委撤销文教卫生办公室,设立文教卫生组。同年10月,县卫生局人员被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机构撤销。1969年11月,县革委撤销文教卫生组,设立生产指挥部卫生组,主管全县卫生事业。
  1971年8月,县革委撤销生产指挥部卫生组,复设县卫生局。1985年,县卫生局设有人事秘书股、医防药政股和财会室,有职工16人。
   二、医政·药政医政民国36年(1947年),县政府对县内行医人员进行行医执业登记,开始统一管理。
   建国后,1951年,县人民政府对全县中药店行医人员进行审查登记,批准32名中药店人员行医。1963年,对在农村开业的个体医药人员进行审查登记,给12名符合开业条件的农村医药人员颁发医药开业执照。同年遣送从外地流入的庸医22人、次年,查处非法行医案23件,没收药械41件。1979年,县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县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考试考核,全县有50人晋升医士、31人晋升医师、5人晋升主治医师。1980年,对农村医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给26名合格者颁发临时行医许可证。是年和1982年分别查处非法行医案40件和22件。1983年7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试考核,批准成绩合格者继续行医。
   药政1963年,县卫生局设药政干部1人,开始按照国家药政法规条例,对县内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当年,销毁外地庸医伪劣药品14批。1978年12月,县药品检验所成立。1979年开展药品检验工作,抽检县内医疗单位药品19批,质量合格的仅6批,合格率为31.6%。同年12月,县卫生局设药政股,对县人民医院、各公社卫生院、大队合作医疗站等医疗单位制剂室进行清理整顿,公社卫生院制剂室和大队合作医疗站制剂室由于设备简单,产品质量低劣,当年起停止生产各种制剂;县人民医院制剂室经江西省药政管理部门检查验收,获江西省药政管理局颁发的灭菌制剂及普通制剂生产许可证。
  1980年12月,县卫生局制订《医院药剂人员十不准守则》,要求全县各医疗单位药剂人员忠于职守,科学管理药剂。同年,县药检所抽检医疗单位药品87批,合格的仅有19批,合格率为21.84%;县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送检药品71批,合格的仅有23批,合格率为32.39%。针对合格率低的情况,县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坚持“改进工艺,建立监督制度,按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使药品质量逐年提高。1981年抽检和送检药品合格率分别达到70%和74.5%,1985年分别达到87.2%和100%。
  1982年3月,建立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各医疗单位和药品生产部门设立药品质量检查员。同年,销毁虫蛀、霉变药品一批,淘汰药品127种。1983年,对农村医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给成绩合格者颁发《安远县药品供应证》,凭证供应药品;给龙布、天心、版石和孔田4所中心卫生院配备专职药政管理员。同年,处理无证行医卖药案10件,销毁伪劣药品7种。1984年,全县聘请义务药品质量监督员37人。
  1985年,对药品经营人员实行业务统考,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给19个药品经营企业核发《江西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医疗队伍中医队伍民国27年(1938年),全县有中医人员59人。
   建国后,1954年,全县中医人员增至106人,其中3名中医人员经过考试取得了中医师职称。1960年,全县有中医人员116人。1980年,对全县中医人员的中医理论和医疗技术水平进行考试考核,经考评有1人晋升为主治医师、8人晋升为医师、22人定为医士、11人定为药剂士。
  1985年,全县有中医人员157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医师10人、医士52人、中药剂士11人、药剂员44人、中医学徒11人、乡村个体中医人员27人。
   西医队伍民国14年,广东罗塘人林维纲和县人唐森丙在县城分别开设西药店寿康药房和爱华药房,兼行西医。民国26年7月,县卫生院聘请西医师1人、护士1人。民国34年,全县西医人员增至14人,其中医师2人、护士1人、助产士1人、药剂士1人、护理员9人。民国35年,国民党发动内战,开始征调西医人员随军。民国38年8月中旬,全县西医人员仅剩下5人,其中医师1人,助产士1人、护理员3人。
   建国后,1953年,西医人员增至34人,其中医师2人、医士9人、护士2人、助产士4人、药剂士1人、护理员6人、药剂员3人、检验员1人、其他人员6人。1958年有西医人员46人;1966年有134人;1976年有727人,其中县,乡医疗机构217人、大队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510人。1981年达953人,其中县、乡医疗机构282人、大队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671人。
  1985年,全县西医人员有601人,其中主治医师6人、医师54人、护师1人、药剂师2人、检验师1人、医士59人、护士51人、助产士16人、药剂师9人、检验技士13人,其他技士7人、护理员35人、药剂员19人、检验员7人、乡村个体西医人员321人。
   四、医务人员培训
  1959年,举办为期2个月的中医学徒训练班,培训中医学徒23人。1964年10月,举办为期15天的中药加工炮制学习班,培训中药加工炮制技术工人36人。1972年,举办两期各为期3个月的西医学习中医班,有50名西医人员参加学习。1977年5月21日,举办为期3个月的中医中药培训班,培训中医中药人员24人。1979年4月16日,举办为期6个月的西医学习中医班,有26名西医人员参加学习。1980年4月,举办为期2个月的中西药剂培训班,培训中、西医药剂员各21名。1981年3月16日,举办为期8个月的卫生防疫人员学习班,培训防疫员21人。1982年4月16日,举办为期4个月的护理员学习班,培训护理员21人。1985年5月,举办为期3个月的中西医药剂专业短训班,培训中西医药剂员22人。
   五、卫生事业经费财政拨款民国24年,县财政支出卫生事业经费法币16.8万元;民国25年支出法币44.76万元;民国35年支出法币43.44万元。
   建国后,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国家拨给的卫生事业费逐年增加,自1952年至1985年止,县财政拨款586.44万元。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公费医疗、医院修建、医疗机械添置等。
   业务收人1953年收入2.78万元,1976年收入12.91万元,1985年收入64.95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25-31952年至1985年安远县卫生经费收支统计表)=]单位:万元 [=此处为表格(续前表)=]第二章体育第一节群众体育一、田径活动民国31年(1942年),推行社会体育。县民众教育馆设体育指导站,组织民众进行体育活动。
  1951年5月,各区农民代表队、县直属机关职工代表队和驻县城解放军代表队参加全县建国后首届运动会田径赛。1973年,举行全县农民田径运动会,300名农民参加比赛。1974年7月,举行全民田径选拔赛,全县100多名农民和职工运动员参加比赛。1978年和1982年,县体育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田径运动会,分别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和第四名。1979年,共大安远分校职工陈伟参加全国第四届田径运动会获男子组1500米预赛第一名。
  1984年,县体委、县总工会和团县委联合举办元旦环城赛跑,400余名职工参加比赛。
   二、球类活动民国期间,公务人员和教师开展业余篮球活动。
   建国后,1951年5月,驻县城机关单位和各区公所组织17支篮球队、7支排球队、3支足球队,共300余名群众球类运动员参加建国后全县第一届运动会。1954年6月,150名群众球类运动员组成8支篮球队、5支排球队参加全县体育运动会选拔赛。同年10月,8支群众篮球队、3支群众排球队,100余名群众球类运动员参加全县第二届运动会。1955年,举行县城“红五月”职工篮球赛,10支职工篮球队,100余名职工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1956年6月,县商业局组织男、女职工排球队参加江西省商业系统职工运动会。1958年冬,超美公社凤山大队开展爱社日篮球比赛活动。1959年1月,各公社组织群众篮球队和排球队参加全县第三届运动会。1960年10月,赣州专区民兵首届运动会安(远)寻(乌)会(昌)赛区竞赛在安远县人民体育场举行。安远县民兵代表队获男、女篮球及男子足球赛冠军。1962年国庆,县体委、县总工会、县文化馆和共青团安远县直属机关委员会联合举办驻县城单位篮球锦标赛。中共安远县委机关、县人委机关、县人武部、城关公社、安远中学、九龙小学、县林垦局、县气象站、县采茶剧团、县人民医院、县地质队、县供销社、县民警队等13支男子篮球队以及安远中学、县人民医院、九龙小学、城关公社、县采茶剧团等5支女子篮球队参加比赛。
  1971年,举行全县男、女职工篮球和乒乓球锦标赛。1975年,县农民篮球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农民篮球运动会。1978年,举行全县国庆职工男子篮球赛,13支篮球队150名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1979年,举行县城单位“三八”篮球赛,6支篮球队70名女子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1980年至1985年,连续6年举行全县“五一”、国庆节职工篮球锦标赛。1985年“五四”青年节,举行县城机关青年羽毛球赛。是年,全县有职工业余篮球队34支、农民业余篮球队167支。
   三、体操活动
  1951年,在县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推行广播体操,统一在星期一至星期六的早晨进行广播体操锻炼。1958年9月15日,县体委举办广播体操培训班,培训职工体操教员。1966年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县内职工早操和工间操活动停止。1979年,职工体操活动逐渐恢复。
   四、棋类活动民国时期,县内流行中国象棋活动。
   建国后,1954年县总工会工人俱乐部设象棋和跳棋活动室,开展棋类活动。1980年起,中国象棋在县内盛行。县体委和县总工会每年举办“五一”、国庆和元旦中国象棋比赛活动。
   五、其它健身活动明、清和民国期间,县内民间有习武的风气,并盛行舞龙舞狮、游泳、踢毽子和荡秋千等健身活动。
   建国后,1954年4月,举行邮电职工自行车选拔赛,选拔1名邮电职工自行车运动员参加江西省邮电职工运动会。1962年春节,举行全县副局级以上干部和公社武装部长小口径步枪射击比赛。1982年5月,县体委和团县委联合举办县城青年职工自行车慢速比赛。1984年8月12日和1985年8月11日,分别举行驻县城机关青年职工游泳比赛。
   第二节学校体育一、小学体育民国初年,小学设体操课,每周2节。
  1932年,县苏维埃政府举行历时4天的全县小学生运动会。
   民国31年(1942年)3月,小学体操课改为体育课,开展踢毽子,跳绳、掷远、团体赛跑和团体立定跳远等体育活动。
   建国后,小学仍设体育课,每周2节,教授体育活动知识,开展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1963年,县学校健康指导委员会成立,指定九龙小学、版石小学、虎岗小学和县幼儿园为县小学健康工作重点学校。1969年,小学体育课改为军事体育课。1974年,推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各小学按锻炼标准进行体育锻炼。1976年、1978年、1979年和1980年,举行全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1983年5月,九龙小学和车头小学学生参加全国小学生“雏鹰起飞奖”田径通讯赛,分别获得江西省赛区第一名和第二名。同年10月9日至14日,举行第五次全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中学体育民国30年秋,安远初中设立体育课。民国32年,安远初中学生郭乘风在赣南秋季运动会上赤脚参加200米、400米、800米赛跑和跳远比赛,均获第一名,并破400米和800米赛跑全省纪录,受到专员蒋经国的接见,被称为“飞毛腿”。民国35年,郭乘风参加江西省运动会,获田径赛个人总分第一。
   建国后,中学仍设体育课,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教授体育知识,开展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
  1955年,安远初中推行《准备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简称《劳卫制》),进行《劳卫制》锻炼。至1959年止,有31人达《劳卫制》二级,323人达《劳卫制》一级,128人达《劳卫制》少年级。1963年,县学校健康指导委员会指定安远中学为县健康工作重点学校。1964年8月4日,安远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代表队26人参加赣州专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唐明秀获800米和1500米女子赛跑第一名,王素英获女子80米低栏第一名,欧阳振炎获200米男子赛跑第一名,易福明获男子5项全能第一名,唐明秀被选为赣州专区体育运动代表队队员,出席江西省运动会。1966年6月,举行全县初中学生田径运动会,150名初中学生田径运动员参加比赛。
  1969年春,中学体育课改为军事体育课。1971年4月,举行全县中学生军事体育运动会,300名中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有拉练行军、田径、篮球和小口径步枪射击等。同年5月,天心中学学生刘建平、共大孔田分校学生孙日萍被选拔为江西省少年篮球队队员;8月,刘建平、孙日萍参加在井岗山举行的全国篮球分区赛。1974年4月,举行全县完全中学(含共大安远分校)学生排球运动会。同年,共大安远分校和各中学推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达标活动。1975年10月,共大安远分校学生陈伟被选拔参加全国第三届运动会,获800米赛跑少年组第六名。1976年6月3日至9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篮球运动会。同年11月,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一次田径运动会。1978年6月18日至21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二次田径运动会。同年10月,安远中学学生陈园在江西省第五届运动会上,以10′43″9的成绩,打破江西省女子3000米赛跑最高纪录,还以4′59″4的成绩打破赣州地区女子1500米赛跑最高纪录。1979年4月,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三次田径运动会。同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举行全县完全中学(含共大安远分校)学生篮球运动会,7校男、女篮球队150名篮球运动员参加比赛。是年,安远中学学生开始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进行达标锻炼。至1983年止,共有2858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为56.6%。
  1980年5月,安远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三名。邹旋东、邹旋华兄妹分别获男子甲组200米和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赛跑第一名;林有添获男子乙组5项全能第一名;陈园获女子乙组800米、1500米、3000米赛跑第一名;欧阳意玉获女子丙组100米赛跑第一名;郑老三以2′10″5和4′25″8的成绩分别打破江西省少年男乙组800米和1500米赛跑纪录;王兰秀以2′311″6的成绩打破江西省女子丙组800米赛跑纪录。同年12月8日至11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第四次田径运动会。是年12月,安远一中被评为赣州地区重点中学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被列为江西省田径项目重点学校。
  1981年6月,举行全县中学生第五次田径运动会,18所中学300余名中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同年8月,安远一中体育运动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重点中学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女子甲组4×100米接力赛第一名。黄娟获女子甲组200米和400米赛跑第一名,雷春玲获女子乙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1982年4月,安远一中学生叶向阳、王兰秀参加江西省青少年中长跑竞走比赛分别获男子组第四名和女子组第五名。1983年5月,安远一中和车头初中学生参加全国初中学生“雏鹰起飞奖”田径通讯赛,分别获江西省赛区第一名和第四名;8月,安远一中体育运动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师范学校和重点中学学生田径运动会,获高中女子组4×400米接力赛第一名。雷春玲获高中女子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金军获高中女子组400米赛跑第一名,阳洪喜获初中男子组手榴弹投远比赛第一名。同年10月9日至14日,举行全县中学生第六次田径运动会。1984年8月,安远一中学生王文、唐宁参加在福建莆田举行的全国青少年田径分区赛。
  1985年,全县各中学组织学生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和田径等课余体育专业队,广泛开展课余体育锻炼活动。
   三、业余体育学校
  1958年9月,全县突击建立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简称业余体校)35所,招收学员3216人。1959年,全县业余体校解散。
  1973年秋,县体委试办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设篮球班和乒乓球班,招收学员25人。1974年8月25日,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简称县业余体校)正式成立,招收安远中学和九龙小学学生36人,仍设篮球班和乒乓球班。1975年夏,县业余体校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学生乒乓球赛和业余体校乓乒球赛崇义赛区比赛,分别获男、女团体第二名。同年7月,县业余体校停办篮球班和乒乓球班,改办田径班,学员减为20人。是年冬,县业余体校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接力赛男子甲组4×100米第二名。陈伟获男子800米、1500米和3000米赛跑第一名,孙晓明获撑竿跳高第一名,胡玫获女子组80米跨低栏第一名。1976年,县业余体校代表队参加赣州地区中学生排球赛,获男、女排球第二名;1977年5月,参加赣州地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二名。
  1979年1月,县业余体校增设赣州地区田径重点班,招收学员10人,配教练1人。1980年8月。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江西省青、少年中长跑运动会和田径运动会,邹旋华获青、少年中长跑运动会女子乙组400米第一名,郑老三获青少年田径运动会男子丙组800米赛跑第
  一名。同月,郑老三和黄娟参加赣州地区少年短跑赛,分别获男、女组400米第一名。1981年,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中、小学学生田径运动会,黄娟获少年女子甲组200米和400米赛跑第一名,雷春玲获少年女子乙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张道云获儿童男子组400米赛跑第一名。同年9月,江西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拨给安远业余体校办学经费2300元。县业余体校8名学员代表赣州地区参加江西省田径运动会。1982年4月,县业余体校学员代表队参加江西省青、少年中长跑竞走运动会,获田径运动会女子甲组4×100米接力赛第一名,邹旋华获中长跑运动会女子甲组400米竞走比赛和田径运动会女子甲组400米赛跑第一名,叶向阳获中长跑运动会男子甲组10000米竞走比赛第一名。是年,县业余体校6名学员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14名学员达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8名学员达国家少年级运动员标准。
  1984年5月,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业余体校达标赛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二名。雷春玲获女子甲组100米赛跑第一名,张明凤获女子甲组跳远比赛第一名,王兰坤获女子乙组400米和800米赛跑第一名,阳洪泉获男子乙组跳远比赛第一名,并以6.13米的成绩打破全省少年乙组跳远纪录,薛永强获男子乙组铁饼和标枪掷远比赛第一名,欧阳洪标获男子乙组3项全能第一名,钟蔚兰获儿童女子组100米赛跑第一名,钟红青获儿童男子组铅球掷远比赛第一名。同年,县业余体校被评为江西省先进业余体校。
  1985年1月,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首届青、少年运动会。雷春玲获女子甲组100米和200米赛跑第一名,王兰坤获女子乙组800米赛跑第一名,张道云获男子乙组5000米赛跑第一名,欧阳洪泉获男子乙组跳远第一名。
   同年,县业余体校学员参加赣州地区少年乙组田径运动会,获总分第一名,唐宁获女子组100米赛跑和100米跨栏第一名,魏玉森获男子组跳高比赛第一名,唐清荣获男子组跳远比赛第一名,薛永强获男子组标枪和铁饼掷远比赛第一名。
  1973年至1985年,县业余体校有37名学员录取到体育学院、大专院校体育系(科)学习,7名学员被输送省体校学习,3人被选为江西省体工队队员,2人被选为部队体工队队员。
   第三节全县体育运动会民国31年(1942年)9月9日至14日,举行全县首届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球类、田径、爬山和举重等。民国32年9月,举行全县第二届体育运动会,100余名公教人员和民众运动员参加球类和田径比赛。民国33年9月6日至10日,举行全县第三届体育运动会,153名公教人员和民众运动员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有环城跑、铅球掷远、跳远、篮球、排球、网球和乒乓球等。民国34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举行全县第四届体育运动会,556名运动员分别组成公教人员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和民众组,进行球类和田径比赛。
   建国后,1951年5月1日至7日,举行全县首届体育运动会,1538名运动员参加比赛。镇岗区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一名;车头区代表队钟亚嫂以10米的成绩创赣南行政区成年女子8磅铅球掷远最高纪录,杜文余以9.45米的成绩获成年男子16磅铅球掷远第一名;镇岗区代表队欧阳德海获小学男子100米、200米、400米赛跑及爬山第一名;机关团体代表队郑方仁获成年男子5000米、10000米赛跑第一名;永安乡代表队唐振善获成年男子200米赛跑第一名;修田乡代表队张木琨获成年跳高第一名;濂江乡代表队欧阳才能获成年男子1500米赛跑第一名,并获爬山能手称号。
  1954年10月15日至20日,举行全县第二届体育运动会,37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王梅云以31″9的成绩获女子组200米赛跑第一名,破江西省纪录;赖清兰获女子组400米赛跑第一名,杜金灿获男子组10000米赛跑第一名,谢瑞标获男子组标枪掷远第一名,欧阳意获成年男子100米赛跑第一名。
  1959年1月6日至10日,举行全县第三届体育运动会,505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比赛项目有球类、田径、武术、男子马拉松赛跑、1分钟跳绳次数、60米障碍跑和航空模型表演等。
   第四节体育管理一、体育管理体制民国35年(1946年),县民众教育馆设国民体育指导处,配体育指导员1人,负责指导国民体育活动。
   建国后,1951年县体育协会成立,负责全县体育活动指导工作。1958年4月,县人委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组织、指导全县体育活动工作改由县体委负责。1968年10月,县革委成立军事体育接管小组,撤销县体委。1972年9月,县军事体育接管小组撤销,复设县体委。1984年3月,县体委撤销,全县体育活动组织与指导工作改由县教育局负责。1985年11月,复设县体委。
   二、体育设施民国25年4月,在县城东北角开辟中山公园,园中设操坪。民国31年4月,将操坪改建为县立体育场,设足球场。足球场内套设篮、排球场。同年冬,县寒假教育工作会议通过《全县各区、乡分期设置体育场计划大纲》,是年起至民国33年4月止,全县建有区体育场2个、乡体育场22个。民国32年4月,在中山公园建立儿童游乐园。民国35年,在县立体育场建检阅台1座。
   建国后,1951年县立体育场改名为县人民体育场。1954年折除县人民体育场内原县立体育场检阅台,新建司令台1座。1955年,在县城青年路文化馆南侧建面积800平方米简易水泥球场1个。1970年在南门外竹湖坝建面积为2000平方米水泥灯光球场1个;1977年在灯光球场四周增建5级台阶1000余座位的永久性看台。1981年,在龙泉山谷建长50米、宽21米的标准游泳池1座。
  1985年,全县有200米田径运动场4个、旱冰场1个,简易运动球场300余个、水泥球场30个(其中水泥灯光球场3个)、简易球场208个。
   三、体育经费民国31年,全县支出体育经费8000元。民国32年、33年、34年分别支出7210元、5000元和5500元。
   建国后,1956年起县财政开始编列体育事业费支出款项。是年至1985年共支出体育事业费19.04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25-41956年至1985年全县体育事业费支出情况一览表)=]单位:元四、等级运动员和裁判员队伍
  1959年,全县有《劳卫制》二级运动员31人、一级运动员323人、少年级运动员128人。1979年至1985年,全县有2858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85年,全县有运动健将1人、一级运动员3人、二级运动员34人、三级运动员50人、少年级运动员137人,有田径一级裁判员1人、二级裁判员11人,有篮球二级裁判员7人、三级裁判员28人。
   [=此处为表格(表25-51985年安远县成年少年男子组田径运动最高纪录一览表)=][=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此处为表格(表25—61985年安远县少年女子组田径运动最高纪录一览表)=][=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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