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993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文化艺术经费管理 |
分类号: | I276.3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31年,县政府拨给民众教育馆创办费5801元。民国34年,拨给民众教育馆经费7360元,拨给县图书馆经费720元。建国后,1950年起,文化艺术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图书购置费支出。1956年起,对县剧团经费实行差额补助制度。1968年和1969年,由于文化艺术单位机构解散,人员大部分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县财政总支出停列文化艺术经费支出项目。1976年起,文化艺术经费支出中增列文物经费支出款项。1980年起,文化艺术经费由各文化事业单位分项包干,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制度。1952年至1985年,全县支出文化经费137万元。 |
关键词: | 经费管理 文化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