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938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校舍修建 |
分类号: | G40-058 |
页数: | 2 |
摘要: | 明、清时期,县学、书院由豪绅富户捐资修建,私塾借用祠堂、庙宇或民房办学。民国期间,小学多数借用祠堂、庙宇办学。民国31年,县政府拨款0.7万元修建县幼稚园校舍100余平方米。同年至民国33年,动员富户豪绅捐款资助安远初中修建校舍,建有教室10间,学生寝室6间,教职员工住房30间,实验室、图书室、仪器标本室、膳堂等13间。1985年,县人民政府拨款4.1万元,改造全县中、小学危房;拨款13万元新建安远一中四层教学实验楼820平方米。1983年至1985年,安远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拨款4.8万元,帮助濂江、龙布、车头、版石、浮槎、塘村等6个乡改建中、小学校舍1000余平方米。 |
关键词: | 教育管理学 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