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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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9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经费管理
分类号: G467.2
页数: 3
摘要: 明、清时期,县教育经费主要由朝廷定员定额在县田赋税收中抵支,不足部分由县内乡绅捐资,或在学生学费和学产田租中弥补。清代,朝廷额定安远县每年在儒学项下支取学官杂役俸食银134两4钱,在存留本县支给银项下支取廪生廪粮银40两,遇闰年加银3两3钱3分3厘。修建学宫、书院,由县绅劝捐资助;岁科应考旅费和贫生津贴补助在学产田租和学生学费中解决。民国期间,县内公立学校经费由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私立小学和私塾经费概由学生分摊。同年,教育经费列入县地方财政支出予算。1985年,县财政除支付正常教育经费外,另安排智力投资5.5万元、校舍修缮费4.1万元、扫盲经费12万元。
关键词: 教育管理学 教育

内容

明、清时期,县教育经费主要由朝廷定员定额在县田赋税收中抵支,不足部分由县内乡绅捐资,或在学生学费和学产田租中弥补。清代,朝廷额定安远县每年在儒学项下支取学官杂役俸食银134两4钱(教谕、训导各1人,俸银各40两;斋夫3名,工食银各12两;门子2名,工食银各7两2钱),在存留本县支给银项下支取廪生廪粮银40两(廪生20人,每人2两),遇闰年加银3两3钱3分3厘。修建学宫、书院,由县绅劝捐资助;岁科应考旅费和贫生津贴补助在学产田租和学生学费中解决。
   民国期间,县内公立学校经费由国家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地方自筹公立学校经费来源有田赋附加税、学产田租、乡绅募捐资助、学生学费等。私立小学和私塾经费概由学生分摊。民国24年(1935年),国家补助安远教育经费7582元。同年,教育经费列入县地方财政支出予算。
   [=此处为表格(表22—7 民国25年7月至37年安远县教育经费列支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民国29年,天心乡第四保绅士钟永发兄弟4人,将30石5斗租谷田和51石典租谷田(5石谷田折今1亩),全部捐给安远初中做学产。民国31年,欧阳振基捐稻谷150石,唐祥泰、欧阳沛、欧阳淡、唐万昌、郑学仙、钟文达、魏礼邦、唐立靖、赖炳余各捐款1万元,助建安远初中校舍。同年,县政府将2.5万担公产田租谷和34.17万元房租租金转作教育经费。次年,又在上年公款节余资金项下拨出现金8.86万元充做临时教育经费,在当年公款产项下拨出稻谷1000石充做全县办学基金。
   建国后,1949年10月至1957年,教育经费由国家统筹统付。
   1958年起,公社、生产大队民办初中、小学、农业中学及幼儿园教师工资由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公办中小学、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的办学费用由国家拨给。
   1980年起,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由县文教局包干使用。
   1985年,县财政除支付正常教育经费外,另安排智力投资5.5万元、校舍修缮费4.1万元、扫盲经费12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22—8 1952年至1985年安远县教育经费支出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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