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929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教育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G46 |
页数: | 2 |
摘要: | 元代,县内设教谕、训导各1人,协助知县管理全县学政,教授生员和主持春秋祭祀。明、清两代沿袭元制。清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裁撤教谕、训导。光绪三十三年,县署设立劝学所,设视学1人,兼充学务总督。1930年11月,县苏维埃政府设教育部。民国37年,教育科和军事科合并成立第三科,全县教育事宜复由第三科管理。解放后,1949年8月下旬,县人民政府设民政教育科,统管全县民政和教育工作。1958年1月,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1984年3月,县人民政府撤销文教局,设立教育局,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设人秘股、普通教育股、成人教育股、教学研究室、招生考试办公室和电视教育办公室,至1985年未变。 |
关键词: | 教育管理学 教育 |